本篇文章574字,读完约1分钟
四维图新( 002405 )与百度之间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在四维图新的一审胜诉中暂且告一段落。
11月20日晚,根据四维图新公开诉讼进展公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宣布,企业和北京百度网信科技有限企业、百度在线互联网技术(北京)有限企业、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企业侵犯著作权和非法 百度赔偿四维图新经济损失6450万元,共同赔偿合理支出92.66万元。
追溯历史资料,四维图新与北京百度网信科技有限企业、百度在线互联网技术(北京)有限企业从2009年开始在电子地图数据行业开展商务合作,年进一步达成“合作协议”。 根据该《合作协定》,四维图新授权北京百度网信科技有限企业、百度网上技术(北京)有限企业在协议约定范围内采用原告电子地图作品,支付四维图新相应的许可费,合同有效期到年12月31日 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更新。
但是四维图新是在合同期满后,北京百度网信科技有限企业、百度在线互联网技术(北京)有限企业与相关公司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企业合作,继续使用四维图新提供的电子地图。 因此,四维图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去年11月22日正式受理此案,上述判决是此案的一审判决结果。
另外,法院一审命令百度停止侵权和赔偿经济损失,还要求百度在四维图上重新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有趣的是,百度方面回答将对四维图重新上诉。
标题:【四维图新:状告百度侵权一审胜诉 获赔6500余万元】
地址:http://www.china-huali.com/cjxw/13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