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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严格管理个人银行账户,从12月开始同一个人只能在同一银行开设一个结算账户
在最近“徐玉玉事件”等电信诈骗行为多次刊登在报纸上的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昨天晚上发布了《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止电信互联网新型违法犯罪的一些事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支付结算 “重拳”完善电信网络违法犯罪。 在《通知》中,从12月开始同一个人只能在同一银行开设一个结算账户,同一银行访问异地领取现金,转账要求不收手续费。
个人账户分类管理是一种“方法”
我们知道全面推进个人账户的分类管理是这次新的“做法”之一。 根据《通知》,从去年12月1日开始,同一个体只能在同一银行开设一个I类账户(为了银行结算账户,包括银行卡,以下相同),开设I类账户的情况下,必须开设ii类账户或iii类账户。
鉴于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设一个I类账户,为了方便个人异地生产生活的需要,“通知”要求银行在本银行的行内进行异地访问、转账等业务,征收异地手续费时,公布本通知。
根据中央银行方面的说明,个体结算账户的I类账户是现在的个体在银行盘面开设,现场确认身份的账户,具有全部功能。 ii、iii类账户是通过银行盘面或网络等电子渠道开设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的功能,需要与I类账户结合采用。 另外,中央银行也把支付账户分为I、ii、iii。
能够抑制建立买卖账户和假账户的行为
据说在现在的电信网络新的违法犯罪活动中,犯罪者有点欺骗大众出售本人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一部分直接把个人组织到银行里大量开户后再销售。 其他一些人利用购买的居民身份证冒充开户人本人,或者以亲戚朋友的名义虚构代理关系,在银行开户,或者网上开户。
中央银行可以全面推进个人账户的分类管理,比较有效地抑制买卖账户和假账户开设行为,加强个人对本人账户的管理,建立个人账户保护机制。
另外,中央银行方面确定,这次“通知”首先规范增量账户,个体在年12月1日前开设的I类账户不受这次规定的影响。 另外,《通知》确定了银行和支付机构可以拒绝开设可疑账户、暂时停止相关账户开户人名全部账户的业务等方面的复印件,堵住了支付通道中违法犯罪的“漏洞”。
标题:【央行新规:同行异地存取现与转账将不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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