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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于东辉
塞鲁的“危险关系---晚清转型期的政商赌局”出版了,其顺利程度超过了塞鲁本人的预想。 中国政商关系史和晚清大改革是塞尔研究的两个重要行业,这本书可以说是这两个行业的交叉点。 在改革攻势和重拳反腐败的秋天,这本书的出版正好呼应了这样的大气气候,这可能是能迅速与网民见面的理由。 政商关系在中国为什么成了“危险关系”? 还是听听作者本人的说明吧。
本报资料室/图
狼群资本主义的特质
腐败为什么伴随着改革?
政商游戏出现在权力与资本、政府与商人游戏的宏观层面,出现在越来越多的“狼群”之间的互相残杀中。
没有及时制定法律法规和规则,切断政府和公司的权力和权利边界,出现了公司侵占公共资源、政府侵占公司资源的双向渗透,为横跨什么样的政商两界的“能源人们”上下其手提供了机会。
《中国经营报》:首先祝贺你的新作《危险关系——晚清转型期的政商赌博局》顺利出版。 这本书的主角是晚清商人刘学问,你两年前在本报发表了复印件《玩火——富商的政治投机》,讲述了刘学问的故事。 无论是“危险的关系”还是“玩火”,我想你都可以表现出你对这种政商关系的基本态度。 首先以刘学问为例,对网民来说,这种“玩火”的政商关系都具备那些特征吗?
塞尔:确实,中国式的政商关系,在我看来是“危险的关系”。
“危险关系”有两个意思。 第一,这有诱惑,背后有欲望驱动。 第二层,这很危险。 玩这个游戏的双方,特别是相对弱的“商”,没有什么好的结局。 明初沈万三是典型的,至今他的子孙仍在流放地、贵州安顺的屯堡。 反而会成为明代文化碎片的传承者和保全者。
纵观中国的政商关系史,政商关系的“危险”事例很多。 从许多具体案例来看,“商”往往受害最大,在权力面前资本无力,但资本所有者误以为自己很容易受到财富带来的幻觉的影响。 这个故事很多,给我们的感觉是,“商”似乎总是被混乱抛弃,总是像受害者一样。 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历史上的很多例子表明,政商关系伤害“商”,一部分来自“恋人”变成“敌人”的反脸,但本来亲密关系的官员由于各种理由对商人下了冷酷的手。 但是,更大的部分是来自敌对政商阵营的攻击,在敌人对方暂时无法插手“我方”的“政”的情况下,他们选择“我方”的“商”寻找突破口。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认为中国式的政商关系实质上是“狼群”资本主义,其好处游戏单元是政商小团体结合的“狼群”,不是单一的官员,不是单一的商人。 政商游戏出现在权力和资本、政府和商人游戏的宏观层面,越来越多的东西依然出现在不同“狼群”之间的互相残杀中。 无论哪个“狼群”,商人都一定会先被牺牲。 丢了车很帅符合“经济理性”的选择。
在中国式的政商关系中,“政”也绝非胜利者。 首先在微观层面,很多官员个人在政商关系中丢乌纱帽或丧命。 这个风险有三种来源。 1、本集团的内讧,官商从“恋人”变成“敌人”。 二、本组中或官或商在外面“打捞边界”,太高调了,破坏了潜规则,成了大众之箭。 三、在与其他“狼群”的攻击中彻底失败,落水狗受到伤害。 在这三个风险中,后者的概率大大超过了第一个。
其次,在宏观层面上,在频繁挥舞的政商关系中,国家机器、政权基础乃至政权的合法性也受到了很多结构性伤害,埋下了崩溃的伏笔。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政商关系也是“官-民”关系的一种,本质上和政府农民的关系一样,也是水-舟的关系,水即使载舟也能瞄准船。
《中国经营报》:现在回到刘学听那个时代的政商关系,你认为产生这种危险关系的土壤是什么? 追溯到“秦王政”的推进? 置于晚清社会大变革的时代背景下,又是那些新因素产生了这种关系?
塞尔:刘学问时代政商之间的“危险关系”,其根源至少有两个。
一是资源配置的主动权。 迄今为止政商关系的几个历史阶段,无论在哪个阶段,政府都有着压倒性的主导作用,即使在商人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提高后,其第一体现也是商人阶层之一能够参与政府资源配置的过程。
这确实可以追溯到“秦王政”。 来自关仲、商鞅的改革,经过秦统一的固化,政府对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千年一贯,差异只在部分时间段内与商人共享。
二是规范政商关系的规则。 中国最初的改革开放,也就是洋务运动,在其初期,权力对资本的支持作用显着。 公权力作为资源配置的力量,进而作为资源本身,支持、推动和参与了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 公平地说,没有公权力的强力介入,中国资本主义就无法根本启动。 从晚清改革的投资额可以看出,第一资金来源依然是国有资金、财政资金。 这也是许多后发国家的共同现象,政府的主导作用非常强,初期也具有非常正能量。
但是,附带的一些问题没有解决。
首先,权力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投入后,对资本市场的发育有很大的影响,资本市场本来就是投资者可以用脚投票的主要杠杆。 作为主流的官督商事公司也可以上市,但大部分股票都是记名制,转让价格非常高。 而且权力的过度介入,这些公司在股票市场上引起了严重的投机化倾向和内幕交易现象,公司新闻的透明度极低,暗箱操作较多。 这样依赖,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很难建立。
其次,作为公司内部治理最重要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基本上是虚构的。 特别是公司高级管理层的人事豁免权,集中在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手中,包括股东、大股东,在公司的核心问题上缺乏发言权。 政府任命的高管不一定与股东们的主流好处一致,导致了未来严峻的委托代理失控问题。 这引起了公司“内部治理”的问题。
再次,最重要的是没有及时制定法律法规和规则,切断政府和公司的权力和权利边界,出现公司侵占公共资源,政府侵占公司资源的双向渗透,横跨什么政商两界的“能源人们”上下浮动
缺乏规则不能太追溯到“秦王政”的头脑。 这是因为秦汉以来的“法贱商人”不仅有规律,同时也有规律明确,晚清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那是李鸿章所说的“三千年从未有过的大变局”,为了应对这一变局晚清的改变 这个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服从。 更重要的是,中央权威将会消失。 另外,因为它加快了消失。 因此,规则的确立没有参照、计划、力量,更有计划的顶级设计也很困难,只能一步一步,摸石头一步。
这一点是中日几乎同期开始的改革的根本区别:尊王攘夷运动和经过战争的明治政府有充分的权威冷静地进行着顶层的设计。 具体来说,明治维新前期制定了规范政府权力边界的法律,但中国的类似法律从1903年到1904年还没有确立,那时改革开放已经推进到40年,已经形成的现有利益集团的绑架和异化没有任何改善
权力与资本的角逐
“权力”对“资本”的无节制剥削,多发于王朝末期,此时气候政权也同样试图通过资源的全面支配,应对经济、政治、社会危机。
《中国经营报》:你曾经系统地整理过中国政商关系的演变史。 我想秦汉以后商人的社会地位开始下降,这正好是王权上升的时期。 这证明政商两者的权力和地位在这里解除了他的关系吗?
塞尔:在现代以前的中国,政商关系进化,大约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先秦。 这个时期,特别是春秋战国时代,政商的力量比较平衡,“资本”在“权力”面前比较平等。 这不是因为权力自己缓和了对资本的剥削,而是因为权力在这种心中缺乏多余的力量:作为大统一象征的周王室,政令不能出王几内亚,其名也没有实。 各国,包括其中的强国,毕竟其权力边界相对狭窄,对流动的资本和商人无法控制,在诸侯的竞争中,资本更有用脚投票的选择权。 更何况,无论是争夺霸权还是自保,诸侯都不能在商人的协助下,竞争吸引外资。 纵观整个春秋战国的千年,但强大一时的诸侯国,几乎不依赖工商业的振兴:齐桓公、晋文公、越王勾践等所谓的“春秋五霸”,并不是重视工商业达成大商家。 国力的强弱,已经与工商联系在一起:“市者,百化之威,使用量也。 中国的能则利市者强,小国的能则利市者安,诸侯的财产则小国富,小国富则中国强。 ”(战国《市法》)关仲确信商人的实力与国家的实力成比例。 “万乘之国有万金甲,千乘之国有干金甲,百乘之国有百金甲”。 (《管子忧嶂住罚》)
在公权力碎片化的春秋战国时代,资本和商人的力量终于有了可以发挥的空之间,各国商人参与了政治,特别是外交。 《史记》所说的“素封”意味着这个时期杰出的商人有很强的政治影响。 “现在有无等级禄奉,有无爵士邑入,乐和与之相比者,命是素封。 ”。 孔子富豪学生的子贡,是典型的。 “子贡结成驷连骑,捆扎布帛货币聘请诸侯,到处国君不分花园与之对抗。 ”。 时势造就英雄,商人的地位在春秋战国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顶峰。 关仲对此有“二君二王”的形象说法,商人的影响堪比第二个“王”。
第二阶段,秦汉-唐。 从春秋时代齐国的管仲变法到秦国的商鞅变法,非常重要的是经济上的“国进民退”,“权力”扩大了对“资本”的控制。 在商鞅变法中,开始为商人制作“市籍”,作为二等国民,同样的方法是秦始皇统一中国,成为全国标准版本,成为“千年尚秦王政”的第一副本。 刘邦建立汉王朝后,对商人的蔑视成为国家法律,商人不得拥有不动产,不得成为官员,更不得“服线上车”。 因为这个络合有句话叫“现在法律便宜的商人”。 这样的方法一直持续到唐朝。 当然,从执行的层面来看,历朝有时也很辛苦,但“法律便宜的商人”的基础不变。 在这个阶段,“士农工商”的“四民”有等级秩序,“商”至少在法律上是末等。 政商关系首先是“资本”成为“权力”的仆人,直到成为奴隶,“混乱结束”的现象非常普遍,带来了预夺,政策灵活性大,权力对资源配置非常任性。
第三阶段,宋之后。 宋代开始推进全面的科举,导致政权基础的大幅度扩大。 随之,首先对商人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的各种禁令在法律层面被废除,商人终于可以享受国民待遇了。 从那以后,几乎提倡了“士农工商”“四民”平等。 到了明代,由于王阳明等人的力量,“士商合流”成为主流。 到了清末的政改阶段,出现了强烈的“商代士”倾向,商人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空前高企业。 在政商关系中,“资本”也形成了不可小觑的政治力量,通过对各种教育资源的投入,在“权力”的源头上下功夫,调整了政商的全面结合态势。
帝政结束后,在中国现代史上,政商关系似乎再次迅速“重播”了几千年前的这三个时期。
从政商关系发展的大致历史来看,政商的力量不一定是这样的零和游戏。 即使是“法律便宜的商人”的时代,在王朝中期,对政权充分自信的时候,商人的实际地位包括政治地位,但其实不低。 因此,昙错说“现在的法律便宜的商人”后,感叹“商人发财了”。 这种名副其实的情况,历史上不少,研究者必须充分注意,不仅仅要单纯地盯着文案读历史,还要深入研究现实情况。 “权力”对“资本”的抑制,经常发生在王朝的新时代,此时,候选政权需要处理最紧迫的战后重建问题,为了确立新政权的权威和权威,需要全面管理资源。 “权力”对“资本”的无节制剥削,在王朝末期经常发生,此时气候政权也试图通过资源的全面支配来应对经济、政治、社会危机,但此时的政权已经缺乏足够的权威资源,无法充分发挥作用或独裁
之所以必须再次强调,是因为中国历史的长度和疆域的辽阔,以上阶段性的记述都是概算,具体到某个历史的时间段为止,可以发现很多例外。 这是中国历史的魅力所在,也是政商关系史的许多庞杂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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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千年政商.玩火者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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