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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的记者从知情人士那里得知,在年11月19日审判结束前,李某在法庭上宣读了本人写的10分钟的最后陈述,鞠躬了3次。 复印件大致如下。

尊敬的法官、检察官、妈妈、律师们,我想说你们很辛苦! 在几个月的看守所时间里,我读了很多书,知道了很多。 对于被监禁,我决不怨恨任何人。 我也是每个人都理解。 我想对所有因我而参与的人说一句话。 对不起!

我想全心全意地跟我父母和教育的人说一句话,对不起! 儿子的不孝! 我受过17年良好的教育,父母和老师教我如何做人。 母亲的来信也是给我和平和对人的教育,成为好人,不要怨恨别人。 我也把母亲的话作为规范付诸行动。

【李某某的最后陈述:“一切过错都指向我,难道就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

(此处省略对酒吧的指控)

今天的审判和判决认定两个最重要的案件。 一个是和杨先生有没有关系。 二是是否违背了杨先生的意愿。 一审法院使用杨某的虚假陈述和推测有罪的东西,这种有罪判决合理,经得起实践检验吗? 魏(哥哥)承认犯了强奸罪,他总是说没打人,只是承认谈了价钱。 那么,我来问个问题。 这是怎么强奸的呢? 他对判决书没有异议,这是矛盾的,他们的赔偿和有罪判决,到底是为了什么? 同时在一审判决中,魏和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指出我对杨某施加了暴力,说是我指示的,所有的错误都指向我。 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吗? 如果我少判几年,承认我没有做的案子,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家人的荣誉。 承认我没有做是态度好吗? 我决不是对抗法律,也不敢对抗法律,但我决不追求完全!

【李某某的最后陈述:“一切过错都指向我,难道就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

我相信法律。 父母、律师和支持我的人都相信法律。 另外,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事实和真相会被社会公开认识。 这有先例和榜样。 我父母和律师渴望恢复事实真相,让我早点回到父母身边,把坏人绳之以法。 他们决不是在对抗法律和政府。 法官请理解。 请大家理解。 我父亲是我儿子。 你们也是父母。 想想看。

【李某某的最后陈述:“一切过错都指向我,难道就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

我犯的错误是放任自己,不应该去酒吧喝酒,不应该开车,发现他们有卖淫嫖娼的行为后就不停止,放任不管。 你应该受到惩罚! 但是,我是无辜的。 如果错戴了犯罪帽子,对我家人的影响是无法挽回的。 在看守所的生活中,我失去了自由,但有些人不认为我浪费了人生。 我在看守所积累了我的人生经验,学会了今后怎么走人生。 我不会忘记这个教训。 这将是我将来成功的基点。 我想拜托法官慎重处理这件事,查明真相,但没有一个客观证据能说明有犯罪行为。

【李某某的最后陈述:“一切过错都指向我,难道就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

最后,再次对不起在我的事件中参与的这么多人! 给您添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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