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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认为中国人还是启蒙的时候,必须从伏尔泰说的一句话开始。 “我坚决反对你的观点,但我会拼命努力保护你说话的权利。 ”。 我认为我应该从对茅于贺的暴力中得出这个结论。
比如说毛茸茸的,刘少奇不是叛徒,内奸,工贼吗? 如果不是他应该负什么责任? 如果他不用负责,臣民对他的评价为什么应该负责?
其次,有些应该承认这个事实的偏差,有些则值得称赞。 这是公权力的人物,包括皇帝,他和普通老百姓不一样。 普通老百姓知道太抬你了不会给你带来任何损害。 但是如果骂你,那可能会被指责为诽谤、侵犯名誉。 你脱离事实可能会有危害。 但是,对于公共人物,对于公共权力的人物,对皇帝不同,对于皇帝,公共权力的人物的评价,属于公共事务的评论。 因为他们做的事关系到大家。 我认为对这些人的评价是公共事务,公共事务评论中产生的事实偏差,无论是褒奖方向的偏差,还是降级方向的偏差都是一样的,会危害公共利益。
第三,我也是正常社会中的权力监督,舆论监督应该大体服从,它应该由垄断证据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高权重的一方能独占证据,当然无论是司法还是舆论监督,保护弱者权利的一方都会举证
这个基本核心是防止什么样的有力者擅自破坏罪证。 如果破坏罪证,别人可以怀疑你,破坏罪证,防止封锁证据。 许多国家的统治者战战兢兢地保存文件是因为非常重要的理由在这里。 除了保存文件,还可以公开文件。 文件完全可以公开,可以向研究者负责举证。 是评论家承担举证责任。 当然,这里在谈论评论。 我在谈论舆论监督。 错误的估计是舆论监督的重要大体。 这和刑事审判中的无罪推定一样。 其实两个大体上一起是公民权利的保护。 刑事审判中遵循无罪推定。 在舆论监督中遵循错误估计。
所以,我认为这个事件应该引起我们更严重的观察。 中国社会如果说我们政治改革继续前进,大家有更大的发言权,可以用不同的观点表达的时候,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 双方会战斗吗? 所以,从这件事引起大家的焦虑、关心,也就是对不同的观点,你应该怎么表达你自己的权利,甚至我有某种很生气,让我感到极其愤怒的观点,你的表现也应该是理智的
说实话,你无论是爱国还是抗日,你的爱国都是心爱的中国人,你的抗日是抵抗的日本人,不能随便把损害中国人利益的行为称为爱国。
一方面用爱国的旗帜伤害国民,用爱国的旗帜损害国民,另一方面谄媚海外的一个人,我认为这是非常不好的现象。 这也是我们国家不受尊重,在外面被别人轻视的非常重要的原因,我们国家现在那么大的国家是几乎没有任何国家或者极少的国家,可以免除我们签字的国家。 因为我们的国民没有受到尊重,为什么? 因为这些都是干坏事的人。
茅于贺先生:我的本性很难改变。 如果别人问我话也说实话,我不会说谎。
标题:【意见中国特别节目:中国需要正常的观念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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