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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时代的朱令。
昨天17点06分,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了微博响应朱令案。
为警察回答全文。
感谢社会各界对朱令案(注:朱令系朱令身份证全名)的关心。 这件事没能解决,至今仍深感遗憾。 我们对朱令遭遇个人的不幸和家人遭受的痛苦深表理解和同情。
1994年12月,清华大学化学系92级本科生朱令因身体不适入院治疗。 1995年4月28日确认铊盐中毒。 同年5月5日,清华大学国防部向我局通报。 我局接到通报迅速开展事业,认定发生毒品中毒犯罪事实,依法立案搜查,组成专家小组开展搜查事业。
专家小组根据朱令的日常活动情况,深入调查访问了130名相关人员,对北京市的经营、采用铊盐的100家企业全部展开了工作。 朱令出现中毒症状后向公安机关通报了事件,时间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视设施,犯罪痕迹的物证已经丢失,虽然事务人员尽了最大努力,但采取了当时可以采用的各种刑事搜查措施,认定犯罪嫌疑人 警察本着基于事实的法律精神,向家人详细介绍员工的状况,要求政府协助学校和社会相关机构支付医疗费,进行生活补偿。
在工作中,专业团队依法坚持公正的事件,不受任何干扰。 公安机关和侦查人员对所有刑事案件,特别是严重侵犯公民生命安全的案件,全力开展侦查工作,如果有一线希望,我们会尽最大努力。 但是,确实有些事件受到搜查条件的限制,妨碍了证据的丢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解决。 对此,我也希望社会公众能理性客观地看待,尊重搜查规则,理解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
输入:薛冬霞
标题:【北京警方回应朱令案“无法侦破未受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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