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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3日,前期中国证监会处罚认定的汪建中被刑事判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汪建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犯了操纵证券市场的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款1.25亿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汪建中案是证券投资顾问利用自己专业市场的影响大力实施操作的典型例子,危害严重。

【证监会披露汪建中案 操纵证券市场被罚上亿】

股价操纵实施欺诈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聚集了北京第一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执行董事、经理多个身份的汪建中受北京第一家证券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很大,其实际管理的本人和好朋友9组上海, 在北京第一份咨询报告发表之前,购买咨询报告推荐的证券,向社会发表咨询报告的汪建中以上述“先行购买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销售证券”的方法55次,“工商银行”、“交大博”

【证监会披露汪建中案 操纵证券市场被罚上亿】

在本案中,北京首播将通过首播证券网、东方财富网、《上海证券报》等网站发表或刊登咨询报告。 比较上述38股或票的交易情况,北京第一份咨询报告发表后,股票交易价格、成交量、交换率、加入购买账户、购买账户的追加发生了明显变化。 汪建中作为北京首播的实际管理者,对企业咨询报告的发表和时机有最终决定权,知道北京首播咨询报告有很大影响的,在公开报告前先购买,在发表后的当天或几天以内 对其他市场投资者明显不利,人为影响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成交量的操作市场行为。

【证监会披露汪建中案 操纵证券市场被罚上亿】

判处有期徒刑

上述负责人表示,汪建中事件是2008年5月由中国证监会立案检查的。 2008年10月,中国证监会对汪建中、北京第一家投资顾问有限企业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汪建中决定操作证券市场,没收违法所得1.25亿元,并处罚金1.25亿元,并取得北京第一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证监会披露汪建中案 操纵证券市场被罚上亿】

汪建中行为涉嫌犯罪,2008年8月中国证监会通过行政调查掌握初步证据后,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搜查。 年8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作出司法判决。

这位负责人认为,汪建中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大体,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汪建中还利用其决定控制地位,使其参与北京第一次市场操作行为,最终企业被取消资格,本人被处罚,被判处徒刑。

在本案中,汪建中的行为是新型市场的操作行为,首先,汪建中的操作行为通过写作、发表,利用广泛影响较大的媒体,改变市场投资者的心理期待,让投资者参与交易,汪建中本人在股价上涨后销售 其次,汪建中强烈推荐别人购买证券,但自己进行逆向交易,那个欺诈投资者很明显。

【证监会披露汪建中案 操纵证券市场被罚上亿】

汪建中和北京初放利用市场的影响极大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危害严重。 一是北京第一家知名的投资咨询机构,市场高度关注,其操作市场行为利用客观良好的大众基础,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侵害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汪建中、北京第一次操纵行为被掩盖,其交易行为表面上是短线交易,但实质上是在正常业务掩盖下进行的违法行为,推荐股与交易结合,普通投资者很难识别其陷阱。 三是对投资咨询领域的可靠性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影响证券投资咨询领域的形象,损害投资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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