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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中国为什么要改革——想起我父亲胡耀邦》,胡德平着,人民出版社. 2
作者是胡耀邦的孩子
胡耀邦检查了自己的“官僚主义”——建国后,是党内最早提出的第一危险倾向之一,每个人都不可避免。 即使是非充分明确,尽管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已经非常合理地表现出来,但毫无用处,放心,认为共产党的天不会破灭,大大加剧了不该有的社会矛盾。
2009年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废除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重新制定《城市拆迁条例》。 这是利国利民的重要决定。 国民应该热烈欢迎这项《条例》,积极参加讨论。
经济的迅速发展不能引起社会的持续紧张和各利益集团的尖锐对立。 更何况我国的改革开放? 我认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意义当然是为了迅速发展生产力,但改革开放为我们区分优劣、真伪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条件,解放后的社会生产力到底为谁服务呢?
“祖国”一词,在很多国家的语言中,都有祖先们世代居住的土地的意思。 “国家”与“祖国”不同,“国家”是具有固定领土和固定人民的权力组织形式。 “政府”与“国家”不同,“政府”是国家执行公权力的社会公共事务机构。 毛泽东同志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不能说没有中国。” 中国是祖国,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是一种新的国家形态——共和国形态,只有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功能相当的组织选举中央人民政府才是共和国中国的法定代表。 “祖国”和“政府”的关系,即人民和政府的关系同样是主从的关系。 历史上,“耕种者有其田”、“居住者有其家”的合理要求,是新旧民主革命政纲追寻的目标,但不是代代生于斯、长大于斯、埋葬于斯的人们对祖国的最基本需求,但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呢?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新解放区农村继续完成土地改革,但没有在广大城市开展房地产业革命,除了没收反动政府、少数官僚资本和反动分子的房地产外,人民政府向所有拥有房地产的家庭颁发了房地产一体型的法律证书 结果,旧秩序被打破了,新秩序被确立了。 新政府工作,求住房,国家建设,城市发展迅速改造,人民政府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手头材料很少,列举了1952年1月耀邦同志解决了南充市的民房拆迁,分析研究了当时党政府领导人如何处理这样敏感的问题。 我认为当时这种事情确实解决的应该是多数。 1952年1月8日,川北区党委书记和行署主任翟邦同志在南充市检查了事业。 走的路上检查了南充市人民政府的办公楼和工人俱乐部的工程。 这时,很多解体商被翟邦同志包围,纷纷诉说拆迁中的问题,当时政府威信很高,解体商也满足了领导们的面子,没有引起骚动,但反映了这种面对的批评和意见,对翟邦同志来说还是第一次。 邦同志耐心听取了移居者的意见,还看到两项工程存在大量浪费现象,拆除民房太多,所以当场因简陋而指示不要轻易结束工人俱乐部的所有工程,继续拆除民房。 然后,1月10日南充市市长吴致中,吴市长在南充市召开的第二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朗读了他给大会写的信,信中的第二个问题写了如下。
一年多来,公家建设房屋,不仅浪费很大,而且回收了大量的国有土地,因此购买了大量的民房,特别是拆除了其中的一部分,给政府的财产和政府的威望带来了很多损失。 在这个问题上,我犯了官僚主义的错误,要向人民群众探讨。
——《胡耀邦在河北》,第143页
这件事在1983年4月8日的四川省《文摘周刊》中也有报道。 从信中可以看出翟邦同志在解放初期对城市房地产问题有一点朴素的想法。
首先,新政府收购民房,购买城市土地,将其性质转变为国有土地,是形势、快速发展的必然 例如,建设南充市人民政府大楼是1950年7月30日开工的,河北各界为此欢呼,耀邦同志为此高兴地写下了“建设人民新河北第一的基础”。 但他这次看到市政府的围墙被修理成“华丽”,马上进行了批评! 另外,政府“购买大量的民房,特别是拆除了其中的一部分”,浪费了本来的录用价值,不是也没用吗?
其次,耀邦同志认为在城市建设中,必然会产生公私矛盾,即国家用地利益和居民私有财产的矛盾。 怎么处理? 一定要对被征收、征用一方的私有财产进行合理的补偿,对人妥善安置。 信中他说:
购买的民房是否还没有提供所有合理的购置金,回收的国有土地房屋是否还没有全部妥善安置,如果发现,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合理补偿和安置。 不做或拖延者因违反纪律而处罚。
——《胡耀邦在河北》,第143页
翟邦同志对国有土地征收征用,一定要“合理向脚上购买黄金”,不仅要付钱,而且要配置。 这些思想和方法决不是偶然产生的“仁政”思想,他是听着“三大纪律八项观察”的人民军军歌唱歌长大的。 歌里写着“第二买卖成本必须公平,公平买卖不允许霸道”。 现在,被拆迁的移民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和经济生活中的一点强卖,合并重组别人的公司也不马上付钱的现象,确实很难容忍。
第三,在公私矛盾严重的情况下,政府应该起带头、疏远的作用。 耀邦同志在信中又说了:
据说现在市内的民房不足,还有一点市民不能租房子,所以特别制定了规定。
1 .从即日起,所有机关、部队、团体不得再购买一所民房,违反者因违反纪律而处罚。
2.……一天内,腾出150所公家的房子,低于市价的房租,租给没有房租的市民居住。
.公家新建居住区的住宅租金是否还高,如果贵一点,就要再低一点。
——《胡耀邦在河北》,第143页
由于政府、部队带头,南充市在城市建设和居民住宅等方面的矛盾还没有解决,即使处理拆迁家和政府用地的矛盾,也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最后,耀邦同志还检查了自己的“官僚主义”。 建国后,“官僚主义”是党内最早提出的第一危险倾向之一,人人不可避免。 翟邦同志也不可避免,但他深恶痛绝的是“死官僚”的做法和架势。 即使是非充分明确,尽管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已经非常合理地表现出来,但毫无用处,放心,认为共产党的天不会破灭,大大加剧了不该有的社会矛盾。 他对毛泽东同志1956年底关于一系列人民内部矛盾的谈话有特别的理解。
没想到1952年7月翟邦同志被命令来北京调整中央事业,但据说他在国务院建筑工程部担任常务副部长,部长是井冈山根据地的开拓者之一,是老资格的陈正人同志。 我祖母告诉我的,我觉得谣言很可靠。 她知道谣言范围很广,可信度也很大。 因此,耀邦同志非常兴奋,能为全国城市进行基本建设,为人民建房,这是多么有意义的事件。 由于今后任命改变,他很遗憾,忧郁了几天。
正文的后记
这是追寻房地产变迁、改造历史的兴趣复印件。 历史史料显示,新中国建立以来,政府不得不购买许多城市中的私人土地和民居。 国家同志的公开自我批评是计划不完备,政府购买民房后,光线没有解体,土地长时间处于闲置状态。 政府的建设工程有很多浪费。 他对善后事业发出了两点指示:政府应该支付的购买金是否足够拆迁安置。 为了处理无房子租房的问题,耀邦同志建议,公家可以把低于市价房租的房子租给无房子。 这相当于今天的廉租房吗? 政府新盖的民房房租能降低一点吗? 这相当于今天的公租房吗? 邦同志在解决政府和大众矛盾时,也可以把“政府”和“公家”分开,是有意义的事件。
今天城市化建设中的问题与过去的历史多么相似。 我相信当时全国很多地区的房地产政策可能比四川南充市做得更好。 遗憾的是我国一点地方政策的连续性不强,有些领导人后者否定前者,难以积累我国经济建设方面的一些经验。 更重要的是各级领导要有热爱人民勤奋政治的心,尊重市场。 两者虽有矛盾,但可以协调、调节,各得其所。
*这是胡德平去年1月7日在“南方周末”发表的复印件。
标题:“胡耀邦向被拆迁群众检讨:犯官僚主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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