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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局局长马军胜昨天宣布设置了最低资本金门槛,让中小快递公司奔向联盟
今年4月24日通过的新《邮政法》中还没有确定的邮政专营范围将在年内明确。 国家邮局局长马军胜昨天在中国政府网的网上采访中表示,《国务院关于邮政公司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已进入国务院2009年立法计划。 新《邮政法》在快递公司设置了注册资本的最低阈值,对此马军胜表示,这有助于一些中小快递公司通过联合等方法积极提高基本条件。
马军胜表示,邮政专营问题是这次修改《邮政法》的核心和焦点问题。 根据1986年《邮政法》的规定,具有信件和信件性质的物品的送达都是由邮政公司专门负责的。 这次新的《邮政法》调整为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邮寄由邮政公司专营。 专营是为了保证普遍服务,保证国家新闻的安全。 但是,世界各国的迅速发展趋势,要逐步开放,稳步推进。 目前,国家邮局正在与有关部门合作起草《国务院关于邮政公司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 基本思路必须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维护邮政通信和新闻安全,并考虑到邮政业改革快速发展的趋势和当前市场竞争的现实,统一兼顾,安全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邮政法》经过10年的修改,将于今年4月24日颁布,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因此,邮政专营范围的尽快明确,对新邮政法的实施起着重要的作用。
另外,《邮政法》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快递公司作出了过渡性规定。 即,在《邮政法》颁布前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不具备经营《邮政法》规定的快递业务的条件的情况下,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满足《邮政法》规定的条件
马军胜进一步表示,邮政管理部门正在加紧起草有关规则,为暂时达不到条件的快递公司提供一定的时间。 这有助于小快递公司通过联合等方法,积极提高基本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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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邮政专营范围年内敲定 列入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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