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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保监会正式实施134号文,迅速返还型养老金保险和附加万能保险从此退出历史舞台,保险产品转向了“保险姓保、本源回归”的方向。 一般民众有必要正确认识和理解134号文,理性地投保。
10月1日,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企业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保监人身保险〔〕134号,以下简称“134号文”)正式实施。 这对客户来说意味着很多保险产品的停止销售,迄今为止的受欢迎产品——快速返还型养老金保险和追加的万能保险退出了历史舞台。
保险产品回归本源
从年开始,在“保险姓保,本源回归”的监督管理下,国内保险领域和产品开始面临巨大变革。 持续对以人身保险特别是万能保险为中心的中短生存期产品的监督管理进行比较并标注符号。 年9月发表的《关于进一步人身保险精算制度的几个事项的通知》(保监发〔〕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中短生存期产品的更严格的定义和规模限制使万能保险急剧降温。
年5月,134句的发表再次表明了监管机构的决心。 熟读134号文,其中最重要的复印件确实是这两个: (1)两个保险产品、养老金保险产品,首次支付生存保险金是保单生效5年后,每年支付或部分领取比例已经支付的保险费的20% (二)保险企业不得以附加保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者投资联结型保险产品。 这两个是保险企业几年前主力的快速返还产品附加了万能保险。
到目前为止,养老金产品附加万能账户是保险企业的主流产品之一。 另一方面,投保人可以通过主保险的养老金产品获得保险保障,每年定期获得生存金,通常可以从第一年开始返还,同时在前一年迅速高额返还。 另一方面,返还的年生活金进入万能账户的二次增值,可以获得复利增长,提高投资收益率。
从投保人的角度来看,这种产品确实能吸引很多眼球,也是保险企业每年的开门红产品。 业内人士从监管角度看,“养老金产品的附加万能账户中,投保人可以随时向附加万能账户追加资金进行资产管理,而且不收取追加费用,因此养老金产品的保障功能极度弱化,成为资产管理产品。 有些保险工会的主保险费远远小于附加万能保险的保险费,也有顾客后期的主保险退款,附加保险的保存持续增值,偏离了“保险姓保险、本源回归”的产品设计思路”。
134句的发表给保险领域带来了大地震,新规则的消息也冲击了顾客的神经。 另一方面,保险企业在规定期限之前停止或整改与新品不一致的产品,另一方面,有些客户在新实施前囤积停止或整改的产品,乘坐“末班车”。 其中也有销售错误和盲目购买的不合理现象。
比较市场上对新规则的过度解读和保险销售的误解,保监会立即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企业销售管理业务的通知》(保监人身保险〔〕136号),向各人身保险企业发出了“返还型健康保险中止了”、“部分重大疾病作为免责病种,
新以后的变革方向
14号文实施后,保险领域从产品设计到业务经营都面临变革,真正保障本源。 各保险企业纷纷调整产品,升级旧产品,申报新产品。 新规则以后,人保人寿保险探索市场反应的产品“尊胜人生”养老金保险系列,偿还期限延期到第5年,预定利率下降的情况下,试销额达到30亿元,远远超过20亿元,市场对新规则后产品的赞同度也很高。
业界相关人士认为,在134句的指导下,今后的保险产品将发生重大变革。 关于养老金产品,134日文指出:“保险企业开发的长期养老金保险产品,重要的是为顾客的长期生存金、长期养老金的积累提供服务,为顾客提供长期持续的生存金、养老金领取服务。” 因此,今后在保险领域,要延长养老金产品的初次支付期间,延长养老金产品的支付期间,正式实现养老金产品的长期保险金计划功能。 发挥养老金产品在少儿教育金和养老金等长期资金计划中的功能,与银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区别开来,发挥养老金产品的生存保障功能。
对人寿保险产品,134号文提出“保险企业在定期人寿保险产品、终身人寿保险产品的费率变化的情况下,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进行区别定价,支持和鼓励提高产品的科学价格水平。” 今后人寿保险的迅速发展方向是借鉴国际经验,对被保险人按不同的健康因素定价,提高产品的科学定价水平,鼓励被保险人自我健康管理。
关于万能保险产品,134号文指出:“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接型保险产品的设计必须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 保险企业不得以附加保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和投资联结型保险产品”。 因此,今后可以设计的万能保险产品类型是养老金、终身人寿保险、两全保险,必须以主保险形式存在。 与以往产品相比,弱化产品的资产管理功能,提高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
正视投资型保险
14号文实施后,附加万能账户退出历史舞台,不是万能保险的结束,而是回到本源,以本来的样子出现在客户面前。
万能保险作为具有投资理财性质的保险产品,其产品设计介于分红保险和投联保险之间,将以前传来的人寿保险保障功能与投资型产品的储蓄、投资功能相结合。 很多业界相关人士指出,万能保险本身不是洪水猛兽,也没有必要“妖魔化”。 在北美各国,万能保险仍然是财富管理、养老资产的主要金融工具。 万能保险具有投资功能,但本来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保险的保障功能。 这之所以受到监督管理,是因为被滥用后,偏离了其自身的功能定位。
年保险资金运用开放后,有些激进的中小保险公司为了迅速大规模,将万能保险作为理财产品来做,减少初期费用,缩短生存期,提高结算利率,压缩保障功能,出现了“零保障”的万能保险产品,“
以年发行的典型万能保险产品为例,缴费大额,风险保险额低,死亡保证金为账户价值的120%,前三年不收风险保险费,3年后无手续费,结算利率5%左右,甚至达到8%。 对于这样典型的中短生存期产品,投保人通常在3年后解除保险,作为资产管理产品失去保险的功能。 因此,监督管理部门在年的76号文中严格限制了这种产品,纠正了混乱。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魏丽表示,“万能保险与理财保险不同,万能保险研发最初的目的是,在较长的保险期限内,保险金额的保障程度不受通货膨胀等经济因素的冲击而下降,投保人的保险费能力暂时不足,不会失效。” 万能保险的弹性和特征是投保后,保单持有人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诉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险额、保险费和缴纳期限,明确保障和投资的最佳比例,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确保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 因为很多居民必须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合理配置万能保险。
从万能保险暂时受到欢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我国普通民众的保险意识依然薄弱,误区之一是以购买保险为投资手段,期待从中得到高额的回报。 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保障,购买万能保险、分红保险、投连保险等投资型保险需要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抗风险能力,不适合每个人购买。 投资型保险的特征是,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有保障功能和杠杆,可以用低保险费撬动高保险金额。 过分重视保险产品的投资功能会偏离本源。
要实现“保险姓保、本源回归”,不仅需要保险领域的变革,还需要顾客观念的转变。 一般民众必须以正确的精神选择保险产品,区分保障和投资属性的主要次,首先购买以前传达的保障型保险,如人寿保险、事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处理风险保障问题后再考虑其他。 投资型保险只能作为“锦上花”的补充,保障型保险才是“雪中送炭”。
134号文从险种设计的指导、表现形式、保障副本中提出确定要求,是“保险姓保”概念的落地,是防止“销售误导”的比较有效的措施,是促进中国保险业更成熟快速发展的里程碑。 对普通人来说,正确认识和理解134号文的重要意义,对选择保险产品非常有帮助。
首先,改变逐利思维,回到保险的本质。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管理,是基本的资产管理,不是追求收益。 近年来我国人均收入和支出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开始关注投资,引起了“人人投资”的状况。 因此,资本市场不是理性的,是超常规的,让平民( 603883,股票吧)握着钱袋,但不知道资产管理的方向。 保险企业从中看到契机,加快快速发展,本意向良好,但为了提高保险费收入,切断资金,各企业设计了以资产管理为中心的产品,有些企业利用万能型、分红型产品大量现金化后投资,资本 134号文彻底规范了“万能保险”和“资产管理”的概念,强调了“保障”和“养老金”的概念,使保险真正为人们的家庭和个人生活受到保护和护卫。 民众在购买时也要关注保障的作用、合理的选择。
其次,制定自己的计划,根据需要多次选择。 每个人的人生计划都不同,所以购买保险是人云亦云的,要根据情况定制。 人寿保险的基本分类和排序包括意大利保险、健康保险、两全保险、养老保险和教育保险、资产管理保险。 前四类是刚性诉求,必须根据家庭状况、资产和负债、缴费能力和未来生活预期选择专用的保障或组合产品,为每个家庭购买。 特别是养老保险是将来必须面对的问题,在有长期的资产管理和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得到很多好处。 一次购买缴费的压力较大时,可以按季度或按月依次购买,与定投方法一样,可以减少缴费的压力。
134号文要求“万能保险”和“投连保险”必须以主要保险方法出现,确定产品名称中不出现“资产管理”字样,意图最大限度地屏蔽“销售错误”的风险,有馀时适当选择。 但是,投联保险是风险共享型产品,万能保险通常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和初期费用,确认适合长时间的资产管理。 134号文要求保险企业允许顾客灵活追加,是对顾客的利益,余款多,利润好的时候可以灵活选择。 134号文的限制使中小保险企业的保险费收入大幅下降,受其规模限制,投资收益率与大企业相比不占特征,产品性价格雄辩小。 因此,人们建议选择规模尽可能大、历史投资收益率稳定、良好的保险企业购买。
再次关注健康生活,享受最大的优惠。 目前国内保险精算中采用的生命表是基本的国民生命表,其中没有考虑身体差异等原因,但先进的保险精算方法应该考虑这样的问题,保险理赔周期长,理赔风险小的健康体和高质量的 第134号文明确鼓励这一点,关心健康,减少吸烟也对所有人有利。
最后,定期确认保障,随时完全补充。 年9月30日文件要求的整改时间切片,将进一步影响红利类产品的转换。 各大保险企业已经开始应对,通常更完整的产品设计和验证周期必须在半年左右。 每年第一季度是保险企业的开门红期间,碰上新年、春节,活动多,意外地建议非健康类产品可以适当延长到明年第一季度购买。 另外,购买的类别必须完善,限额随时增加收入情况,业务员至少每年接受一次保单的显示,及时遗漏补充,可以保障家庭的幸福生活。
复印来源:微信公共平台中海外货币
标题:“保险产品回归本源保监会134号文实施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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