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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峰北京报道
从“双规”到司法移送,再到一审开庭,正厅级干部张泽忠是认罪服法的典型。 但是,一审被判处死缓后,张正式上诉。 7月3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决张泽忠死缓,张泽忠担任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兼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被认定受贿额为1701万元。
从青岛市委秘书长到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泽忠长期以来一直担任地方党政机关“管家”的角色。 他的贪污事实上与“物流”从业中资产资金运作机制的缺失有关。
省直机关“大管家”
2008年,张泽忠晋升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织成员兼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成为山东省政府机关的“大管家”,其中许多受贿行为强调了这个岗位的优势。
材料显示,山东省省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称省管理局)在济南市长裕岭有物流基地,基地承包给山东通福达农业科技有限企业,年张泽忠为通福达企业减免承包费用、协调阻止村民建设提供协助,通知
山东省安达汽车服务企业是省管理局的下属,年,张泽忠决定每年从安达企业向省级机关队发放200万元的补助金。 这个补助金是用免费加油、维护的方法发放的,为了感谢球队队长送了张泽忠3万元作为道金。
济南山东酒店也是省管理局下属,年时山东酒店承包给济南金马丽晶酒店管理有限企业(以下称为金马丽晶企业),为了感谢张泽忠在经营、消防整改中提供的帮助,金马丽晶企业实际支配人魏国德输送9万元
省管理局有下属的住宅单位,被称为山东省省直机关住宅建设的快速发展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称为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建设省直汉岭住宅小区时,遇到了项目计划和土地性质不一致的问题,在施工企业理事长孙国栋的证词中 这是因为寄了他六万元。
年,青岛市建筑设计院中标汉峪小区设计项目,张泽忠提供援助后,收到2万元。
为了回到省管理局的工作,从去年开始,山东省省省省省省省级机关人防办公室主任史静本分5次给张泽忠送了3万元。 根据判决书,这3万元的贿赂金来自山东省省省级机关人防阀。
省管理局有个下属叫山东省政通后勤服务中心。 从2006年12月开始,服务中心由许桂金承包,年初,为了感谢张泽忠协助开展其业务,许桂金向张泽忠送去了1万元。
根据判决书,许桂金说的业务开展是在年和年,政通中心提出举办“全省机关消防安全防卫培训班”、“物业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张泽忠同意举办。
关于上述受贿,张泽忠认为住院、学习、节日领取的营养费、招待费、节日费等,属于领取礼金的违反纪律行为,不构成受贿。 但是,这没有被一审法院采用。
青岛仕途涉磊事件
张泽忠年3月被山东省纪委“双规”,参与青岛“涉黑组织”聂磊事件。 2000年,担任青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事局局长的张泽忠收到了聂磊下属刘峰玉赠送的一套房产。 后来,他换了这套套房,定价为19.5万元。
检察方面认定张泽忠受到的最大贿赂,2005年就任青岛市委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时,帮助青岛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理事长毛伟刚,在交通银行( 601328,股吧)青岛分行取得了1.2亿元贷款。
之后,毛伟刚表示感谢,免除了张泽忠妹妹张爱霞欠他的500万债务。 张爱霞在青岛市开设美食广场,共同受贿600万元,一审被判处徒刑12年。 张泽忠的妹夫庄建伟因窝藏罪被判两年刑。
根据当时交通银行青岛分行长的证词,毛伟刚的贷款申请不符合贷款条件,但“考虑到综合解体可以抑制贷款风险,除张泽忠致辞外,还同意发行贷款”。
这位分店经理“重视”的是张泽涛的市委秘书长的身份,交通银行总银行的领导来青岛时,说“有必要通过张泽忠协调安排会见青岛市委的第一领导等”,“另外还向青岛市委的第一领导安排青岛分店的纳税。
张泽忠积极说明了帮助开发者贷款的事实,开庭时张泽忠说自己没有让开发者受益于妹妹。 他没有和张爱霞勾结。 这是因为不应该认定自己受贿了。
张泽忠在起诉书中说,自己和交通银行青岛分行长之间“没有任何制约力”,作为商业银行的交通银行青岛分行自主依法经营,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干涉。
张爱霞又分享了100万共同受贿事实,2004年,张泽忠帮助铁十九局第五工程企业承包青岛市高山背口隧道工程,张爱霞收到了该企业总经理平国友寄来的100万。
担任青岛市委常务委员、秘书长时,张泽忠在一定程度上也担任了“管家”的角色。 2004年,兼任市级住宅事业指导小组领导,在代行市级干部住宅、土地置换等方面,向青岛海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援助。
检察方面认为,2005年,张泽忠以市价340万元以下的价格购买了青岛某房地产企业开发的3套住宅。
根据青岛某地产企业理事长刘某的证词,2004年,企业代理的副市级领导干部楼占有该企业另一项目的土地,被市建委下属企业名的奥帆基地东一片土地置换,张泽忠多次关于置换土地。
一审判书显示,张泽忠购买这三套住宅时,一位建筑师苏茂生支付了163万元。 苏茂生为张泽忠买房的理由是张泽忠在调任妻子刘曼丽、低价购房等方面提供了帮助。
据青岛市住宅快速发展中心主任、副主任等人的证词,2004年7月,青岛市住宅快速发展中心让某企业建设了12套市级领导干部周转房,但由于财政资金问题,留下7套分配给机关干部,剩下的5套返还 苏茂生的妻子刘曼丽通过张泽忠以4078元/平方米的价格买了两套。
量刑死后
被“双规”后,张泽忠自愿说明其他18个单位和9个个体的贿赂,共计1701馀万元。 ”。 介入张泽忠事件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牦牛少湖说。
张泽忠一审判决书说,山东省纪委和聊城市检察院出具了情况证明书,证明聂磊案件相关人员刘峰玉送的套房是“周边验证”,除此之外,其余指控都是张泽忠自愿提交的。
据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栾少湖介绍,张泽忠协助案件机关录制了部长长达4小时的警告片,7月15日,《检察日报》上也刊登了张泽忠的《忏悔书》。
张泽忠积极返还赃物,根据判决书,张泽忠受贿共计1701.7704万元,张泽忠亲友则取而代之为1764.17万元,多于受贿金。 这是因为在张泽忠看来,自己认罪的态度很好。
一审法院不承认张泽忠有自首的情节。 张认为自己在纪检部门有告白的情节。 在司法实践中,受贿相关人员确实在“双规”期间说明了案件,法院认定“接受相关组织的教育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有自首的情况。 但是,这不仅有点向刑法学家淡化了自首的定义,而且在实践中越来越少被采用。
自首和自白都是法定从宽肌,但效果不同。 根据最高法院年实施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自首可以减少40%的基准刑。 坦率地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类严重犯罪,只能减少基准刑的10%~30%。
另一个反例是张泽忠事件的行贿人之一,原山东省夏津县县委书记杨同军年12月24日贪污,受贿金价值人民币10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7年,其中杨同军受贿830余万元。
在张泽忠事件中,杨同军为给女儿动员员工收购张泽忠30万元,根据判决书,贿赂金来自夏津县的民营公司和夏津县的财政。
杨同军又赠山东省前副省长黄胜四十万元。 作为年山东省检察系统调查的“严重腐败分子”,杨同军于年进入山东省检察院的业务报告。 知道夏津县事件的人告诉21世纪的经济报道记者,杨同军一审判决后没有上诉。
张泽忠事件和一审判决几乎持续,中央第四巡视组向山东省反馈了巡视情况。 张文岳组长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腐败案件调查力度不足,案件调查有困难,有些案件解决较轻。
标题:“山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被双规主动交代受贿获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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