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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房快速发展董事会秘书杨新喆

股票信息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向天津市房地产快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财务负责人纪建刚、董事会秘书杨新喆通报批评。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天津市房地产快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天房美域项目从2006年开始建设,根据天津市西青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企业为中小学、托幼等辅助公共建设项目 据此,从2007年到2007年,企业累计计入11860.58万元的建设价格,计入相应的应付账款。 年9月29日,天津市政府召开职工会议,企业及西青区政府相关人员参加。 根据会议要求,相关辅助公共建设项目由西青区政府完成,企业只需支付3500万元的建设费用。 据此,企业多计提的8360.58万元应付账款计入本期营业外收入,产生非经常利润8360.58万元。

“天房快速发展年报披露严重滞后 董秘杨新喆等2人被通报批评”

企业年度归属于上市企业股东的净利润16836.32万元,该营业外收入年归属于上市企业股东的净利润比例超过10%,企业年度净利润449.48万元,该营业外收入引起了企业年度损益的变化。 关于这个重大事项,企业在去年9月29日参加相关会议后,应该及时公开相关事项的决定和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但企业到去年4月29日为止没有在年度报告中公开。 企业的行为构成是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新闻披露明显滞后。

“天房快速发展年报披露严重滞后 董秘杨新喆等2人被通报批评”

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及第11.12.7条等有关规定。 财务负责人纪建刚作为企业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杨新喆作为新闻披露事务负责人,两人不能勤奋负责,对企业的违反行为负责,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和第3.2.2条的规定以及

“天房快速发展年报披露严重滞后 董秘杨新喆等2人被通报批评”

鉴于上述违反事实和情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查了原稿的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督管理措施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本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通报中国证监会,填写上市企业的可靠性文件。

根据公开资料,杨新喆:男,1973年3月出生,硕士,经济师。 现任天津市房地产快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天津上市企业协会副秘书长。 曾在华融信托投资企业、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企业、首次证券工作。

“天房快速发展年报披露严重滞后 董秘杨新喆等2人被通报批评”

纪建刚,男,中国共产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 2001年至2003年为天津市五洲会计事务所部门经理,截至2003年3月,天房正在迅速发展财务部副部长、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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