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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密市法院日前对河南陕西县许多官员死伤的“47”特大交通事故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事故罪分别判处2被告3年零6个月徒刑。
4月7日,载有河南陕西县6名外出调查员的商务车在新城市境内发生了交通事故。 除陕西县国土资源局元纪检察长受伤外,剩下的6人包括司机、陕西县元政协主席、县委常务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副县长、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旅游局局长,全部遇难。
据法院审理,年4月7日1点左右,潘文峰驾驶豫ms9717号别克商务车,沿着新城市嵩山大街从西向左拐到东城门中石化加油站西口时,在其左后方同方向行驶的申金岭驾驶的豫al3869号重自
被认定为新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被告人,豫al3869号重型货车的实际车主白辉利知道货车改造后货物超载了,依然购买和雇佣司机指示车辆超载驾驶。 被告人申金岭明知超载却驾驶车辆超速行驶,发生了这次重大交通事故,承担了与事故同等的责任。
法院还透露,这辆大型卡车的对接地点是郑州市祥云汽车运输有限企业,事发后对6名乘车者的亲属进行了共计190万元的赔偿。
法院认为被告人申金岭、白辉利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事故罪,两人在事件后如实供述犯罪,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卡车依靠企业赔偿了大部分受害者,必要时可以从轻处罚。 分别判处两人三年零六个月徒刑。
标题:"河南5官员考察途中车祸身亡 2被告一审被判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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