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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深圳2月15日电(记者乌梦达)对在世界市场呼风唤雨的苹果企业来说,最近在中国大陆的日子有点难过:因为怀疑在中国大陆采用了IPAD商标,苹果产品被很多工商部门调查。
2月14日晚,苹果改变了沉默,唯冠拒绝履行协议,申诉得到香港法院的支持,但此前深圳中级法院宣布苹果败诉。 真相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苹果IPAD面临着下一次危机
深圳唯一冠名代理律师谢湘辉向记者介绍,现在他们向全国许多工商主管部门投诉苹果侵权销售行为,许多地方工商部门已经调查了苹果侵权行为。 如果苹果企业不停止侵权行为,“苹果及其产品经销商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苹果方面14日晚表示,“几年前,我们购买了独冠企业在世界10个国家和地区的IPAD商标权。 唯冠承认并拒绝履行关于中国部分的协议。 香港法院支持apple。 在中国大陆的诉讼还在进行中。 ”。 关于香港法院支持苹果,苹果没有具体说明。
但是深圳唯冠企业的代理律师谢湘辉说苹果的回答不准确。 “苹果在香港起诉深圳独冠的案件还处于证据交换阶段,所以还没有开庭。 怎么能说法院支持苹果呢? ”。
但是,关于苹果发表声明,亚马逊的卓越性、苏宁易购买等电子商务网站上有苹果要求IPAD产品的下一个货架的通知,15日,记者登录上述网站,无法购买苹果IPAD产品。
两年的商标战涉及巨大的金额
苹果和唯冠的商标之战持续了将近两年,双方都主张拥有IPAD的商标。 苹果指责深圳唯冠没有履约,我买商标指出你不转让,唯冠表示双方买卖完全不成立。
发现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是香港上市企业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子公司。 其中,深圳唯冠于2001年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取得了“IPAD”商标的注册。 苹果通过其中介,英国ip企业于2009年底与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签订了包括“IPAD”在内的全球商标转让合同。
从英国ip公司获得IPAD商标后,苹果开始在全球销售名为“IPAD”的平板电脑产品,取得了巨大成功。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的这种“革命性产品”仅在国内就占平板电脑市场份额的95%。
苹果认为既然购买了独冠的全球商标,就包括中国大陆。 但是深圳唯冠认为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是独立的法人主体,没有人有权处分别人的商标。 “父亲即使我们是法律上的父子关系,也不能随便出售儿子的财产。 」谢湘辉解释说。
2010年4月,深圳独冠和苹果就商标转让进行了谈判,但没有达成协议。 之后苹果企业率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起诉,要求深圳唯冠企业执行与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转让合同。
2011年底,深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苹果的起诉。 并且指出IPAD商标转让“授权书的复印件和签名盖章都是独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独冠)没有相关性”。
苹果企业不服,向广东省高级法院上诉。 但是,一些业内人士分析,由于最初签订的商标转让合同有漏洞,无法说明合同与深圳唯一冠名企业的关联,其推翻的可能性很低。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深圳唯一冠冕迅速自主,除了在法律层面继续与苹果诉讼外,还采取了强势的行政维权行动,20多个地区工商部门的介入调查所使苹果的状况变得困难。
谢湘辉表示,当时双方谈判转让金的范围是“数千万美元”,但“苹果近两年涉嫌非法采用IPAD商标,获得了巨大利益”,因此现在的赔偿额“可能非常巨大”。 对于网上流传的唯冠要求支付100亿人民币或20亿美元的说法,谢湘辉说具体金额很难说,必须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标题:"“IPAD”迷局:唯冠、苹果商标侵权纠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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