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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企业2004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企业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文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善性

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

详细文案,应阅览年度报告全文。

1.2 参加表决的10位企业董事对本报告文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均无异议,董事陈志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

1.3 董事未出席名单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会议原因 受托人姓名

陈志涛 因公出差 无

班武 因公出差 马洪

1.4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企业出具了带强调一些事项段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企业董事会对关联一些事项出具了专项证明,本企业

监事会对董事会的专项证明表示了确定意见,请投资者观察阅览。

1.5 企业负责人董事长杨奋勃先生、主管会计从业负责人总经理潘

世明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云春华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

报告真实、完善。

2 上市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st盛润a、st盛润b

股票代码 000030 、200030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车公庙泰然工业区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车公庙泰然工业区203栋4楼东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40

邮政编码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40

企业国际网络网址cninfo/default

电子信箱 lionda@mailcenter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法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敖迎春 陈联坦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车公庙泰然工业区203栋4楼东广东省深圳市车公庙泰然工业区203栋4楼东

电话 (0755) 83877511 (0755) 83875531

传真 (0755)83875212 (0755)83875212

电子信箱 lionda@mailcenter lionda@mailcenter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首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04年 2003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2年

主营业务收入 142,606,802.22 77,267,774.95 84.56% 6,711,824.10

利润总额 -47,598,307.34 11,952,274.35 -498.24% -566,485,585.72

净利润 -47,938,995.60 11,391,186.93 -520.84% -566,485,166.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58,441,733.94 -44,254,649.78 -32.06% -272,054,382.58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3,695,335.45 -10,742,755.13 227.48% -1,944,121.53

流量净额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04年末 2003年末 2002年末

(%)

总资产 298,458,668.64 378,293,188.86 -21.10% 203,258,077.5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

-1,591,989,994.93 -1,544,474,179.38 -3.08% -1,556,403,680.29

股东权益)

3.2 首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4年 2003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2年

每股收益 -0.17 0.04 -525.00% -1.96

每股收益(注) -0.17 -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础计 - - - -

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5 -0.04 225.00% -.01

2004年末 2003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02年末

每股净资产 -5.52 -5.35 -3.18% -5.4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5.78 -5.62 -2.85% -5.40

注: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企业股本已发生了变化,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解决被投资单位股权损益 2,582,945.29

营业外收支净额 7,919,793.05

合计 10,502,738.34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国内会计准则 境外会计准则

净利润 -47,938,995.60 -47,923,000.00

按海外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923千元,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1661

元。造成境内外净利润差异的因素如下表:

差异证明 项 目 股东应占亏损(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注册会计师所审核的财务报告 -47,939

调整:待摊费用冲回 16

按国际会计准则重新列示 -47,923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小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91,400,000 0 191,400,000

其中:

191,400,000 0 191,400,000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其他 0 0 0

2、募集法人股份 17,160,000 0 17,160,000

3、内部职工股 0 0 0

4、优先股或其他 0 0 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08,560,000 0 208,560,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40,260,000 0 40,26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9,600,000 0 39,6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4、其他 0 0 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79,860,000 0 79,860,000

三、股份总数 288,420,000 0 288,420,000

基金配售股份、柜台交易企业内部职工股份、战术投资者配售股份、通常法人配售股份,应分别披露其

股份数额。

适用√不适用

4.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7,07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类别 股东性质(国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全称) 年度内增减年末持股数量比例(%)(已流通或 有股东或外

的股份数量

未流通) 资股东)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

0 19,140,000 66.36% 未流通 0 其他

责任企业

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

0 5,280,000 1.83% 未流通 0 其他

限企业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

0 5,280,000 1.83% 未流通 0 其他

责任企业

深圳华晟达投资控股有

0 3,960,000 1.37% 未流通 0 其他

限企业

china everbright

-754,971 3,098,555 1.07% 已流通 0 b股

holdings co.ltd

深圳国银投资快速发展有限

0 2,640,000 0.92% 未流通 2,640,000 其他

企业

wu ching 193,061 584,922 0.20% 已流通 0 b股

柳州佳力房地产开发有

0 445,000 0.15% 已流通 0 a股

限责任企业

邵为积 0 380,100 0.13% 已流通 0 b股

蔡祖建 0 310,000 0.11% 已流通 0 b股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年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a、b、h股或其它)

china everbright holdings co.ltd 3,098,555 b股

wu ching 584,922 b股

柳州佳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企业 445,000 a股

邵为积 445,000 b股

蔡祖建 310,000 b股

马英华 275,100 a股

邓少萍 258,100 b股

林鸿波 246,400 b股

china pingan insurance(hk)co.ltd 221,020 b股

彭锦兰 220,506 b股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企业为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其所持有

的股份为发起人法人股,所持有的股份未上市流通。企业前十名

股东之间相互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也不属于《上市企业股东持

上述股东相关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证明

股变动新闻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

股股东是否存在相关关系,是否属于《上市企业股东持股变动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企业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企业工会

新控股股东变更日期:2004年1月5日

变更日期

新实际控制人变更日期:2004年3月4日

控股股东变更情况刊登日期和 2004年1月7日

报刊 《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

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刊登日期 2004年12月20日

和报刊 《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本企业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企业成立于1997年6月,注册资本为5864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

表人为李承友先生,其经营范围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专控和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按资格证书办理);t306-0013号地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

由于企业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企业进行了公司改制,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企业的股

东于2004年3月4日由深圳市投资管理企业变更为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企业工会(占90%比例)和深

圳市益力实业有限企业工会(占10%比例),这样,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企业工

会。

4.3.3 企业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企业工会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企业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变动原因

杨奋勃董事长 男 472002年5月21日至2005年5月20日 0 0

潘世明董事 男 342002年5月21日至2005年5月20日 0 0

敖迎春董事 男 362003年3月3日至2005年5月20日 0 0

陈志涛董事 男 372003年8月6日至2005年5月20日 0 0

杨溢 董事 男 332004年4月8日至2005年5月20日 0 0

范诵 董事 男 412003年12月10日至2005年5月20日 0 0

刘伯阳董事 男 472004年4月8日至2005年5月20日 0 0

国世平独立董事男 472003年4月16日至2005年5月20日 0 0

吴兆林独立董事男 622003年4月16日至2005年5月20日 0 0

马洪 独立董事男 372003年4月16日至2005年5月20日 0 0

班武 独立董事男 592003年12月10日至2005年5月20日 0 0

李新 监事 男 442002年5月21日至2005年5月20日 0 0

陈来运监事 男 362003年12月10日至2005年5月20日 0 0

俞祖全监事 男 422004年4月8日至2005年5月20日 0 0

潘世明总经理 男 342002年3月3日至2005年4月19日 0 0

5.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件况

√适用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担任 是否领取报酬、

姓名 任职的股东名称 任职期间

的职务 津贴(是或否)

杨溢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企业财务部副部长 2001年4月10日至今 是

2003年7月15日至2004年12月

李新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企业物业部总经理 是

31日

2003年3月15日至2004年12月

俞祖全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企业稽核监察部部长 是

31日

5.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报酬总额 67.40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 43.80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 43.80

独立董事津贴 3.00万元/人.年

独立董事其他待遇 无

不在企业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姓名董事陈志涛、董事杨溢、监事李新、监事俞祖全

报酬区间 人数

15万以上 1

12-15万 3

10-12万 1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拆析

报告期内,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印刷包装和物业经营与管理,企业继续把清欠节支、盘活资产等方面作为工

作要点,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财务预算,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较为正常。2004年,企业完成主营业

务收入142,606,802.22元,实现业务利润16,392,673.09元。相对于上一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

务利润各增加了84.56%、24.75%,其首要原因是由于深圳嘉年实业股份有限企业自2003年7月1日起列入

并表范围,嘉年企业首要经营业务是印刷包装业,经营情况比较稳定。

尽管嘉年企业为企业2004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作出了很大贡献,但企业短期借款仍然高达

5.76亿元,使得企业报告期内的财务费用高达32,545,506.39元,以及嘉年企业列入企业并表范围也使得公

司管理费用同步增加,报告期内的管理费用为40,727,277.91元,以致企业2004年全年出现亏损,净利润为

-47,938,995.60元。并且,企业也曾为债务重组从业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但由于企业债权人及债权金额比

较分散,且绝大部分债权人又是国有银行,难以获取债务重组政策,加上企业巨大的担保风险,与债权人

就债务重组问题不太容易取得一致意见,债务重组从业未取得进展。

6.2 主营业务分领域、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领域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比主营业务价钱比毛利率比上

分领域或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价钱毛利率(%)

上年增减(%)上年增减(%)年增减(%)

印刷业 14,260.00 12,605.00 11.61% 100.33% 101.06% 2.01%

其他领域 958.00 191.00 80.06% 57.66% 70.53% -1.98%

其中:相关交易 0.00 0.00 0.00%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印刷品 14,260.00 12,605.00 11.61% 100.33% 101.06% 2.01%

其他 958.00 191.00 80.06% 57.66% 70.56% -1.98%

其中:相关交易 0.00 0.00 0.00%

相关交易的定价

股权托管

大体上

相关交易必要由于深圳嘉年实业股份有限企业自2003年7月1日起列入并表范围,股权托管协议(相关交易)

性、持续性的说中确定收益(托管费)为该部分托管股份实际分配的股利80%,但这部分收益在嘉年企业董

明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未进行分配,所以2004年报告期内为0。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企业向控股股东及其子企业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的相关交易金额0.00万元。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东北地区 1,153.00 80.48%

广东地区 11,415.00 181.99%

其他 1,688.00 -44.69%

合计 14,260.00 84.56%

6.4 采购和销售顾客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3,496.00占采购总额比重 36.98%

前五名销售顾客销售金额合计 7,700.00占销售总额比重 54.01%

6.5 参股企业经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参股企业名称 深圳嘉年实业股份有限企业

本期贡献的投资收益 117.73占上市企业净利润的比重 0.00%

经营范围 印刷包装及物业经营与管理

参股企业

净利润 443.60

参股企业名称 深圳市莱英达工贸有限企业

本期贡献的投资收益 -112.08占上市企业净利润的比重 0.00%

经营范围 物业经营与管理

参股企业

净利润 -350.24

6.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证明

适用√不适用

6.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证明

适用√不适用

6.8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拆析

√适用不适用

2004年,企业基本没有资产处置一些事项,企业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较大,以致全年产生亏损。而2003年上半

年由于法院变卖深日油墨、金威啤酒、银珠塑料三项股权又使企业产生了一定的长时间投资收益,使得企业

全年实现了盈利。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拆析

√适用不适用

2004年,企业基本没有资产处置一些事项,企业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较大,以致全年产生亏损。而2003年上半

年由于法院变卖深日油墨、金威啤酒、银珠塑料三项股权又使企业产生了一定的长时间投资收益,使得企业

全年实现了盈利。

6.9 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企业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证明

适用√不适用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2 募集资金采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证明

√适用不适用

由于认为企业的短期债务偿还压力较大,且有大量担保债务被诉讼,如在短期内无法消除,将直接影响到公

司的持续经营。因为此,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年度出具了带强调一些事项段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对

此,企业董事会认为,企业虽然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但企业短期借款已从2003年的6.29亿元下降到

2004年的5.76亿元,且清欠盘活方面进行取得一定进展,企业仍能够筹集到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营

运资金,并且,企业将继续推进债务重组方面的从业,争取按商业大体上实施债务重组,特别是深中华债务

重组继续在《深中华重组的框架协议》内履行,届时将直接解除本企业对深中华欠华融企业9.17亿元债务

本金及关联利息的担保责任,企业或有负债将大幅减少。另外,企业持有深圳嘉年实业股份有限企业26.54%

的股权,为嘉年企业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将其持有的深圳嘉年实业股份有限企业19.03%的股权自2003

年7月1日起委托本企业管理,这样,本企业对深圳嘉年实业股份有限企业拥有实质控制权,深圳嘉年实业

股份有限企业首要经营业务范围为印刷包装及物业经营与管理,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综上所述,本企业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6.15 董事会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新年度盈利预测

适用√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适用不适用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47,938,995.60元,未分配利润为

-2,385,580,676.55元,企业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企业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股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一些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企业的担保)

发生日期(协议 是否履是否为相关方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签署日) 行完毕担保(是或否)

深圳市莱英达保税贸易有限企业 2000年5月30日 850.00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是

深圳太阳管道有限企业 1993年12月30日4,335.00连带责任担保 五年 否 是

深圳高科达电子有限企业 1994年3月10日 50.00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是

深圳市宇达进出口有限企业 1998年7月8日 480.00连带责任担保一年半 否 是

深圳中华自行车股份有限企业 1995年12月19日31,758.22连带责任担保 三年 否 是

粤深轻工贸易企业 1993年12月30日 900.00连带责任担保二年半 否 是

广州旭峰公司集团有限企业 1995年5月2日1,500.00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否

深圳市金北圣投资有限企业 1995年6月22日7,760.00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否

深圳市国银投资集团有限企业 1995年12月13日4,030.00连带责任担保 五年 否 是

深圳派纳服装有限企业 1998年4月30日 130.00连带责任担保九个月 否 否

深圳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企业 1997年6月30日2,675.00连带责任担保二年半 否 否

深圳市中物资源进出口有限企业 1997年4月30日1,679.00连带责任担保 二年 否 否

深圳市广英达实业快速发展企业 1995年9月25日8,623.01连带责任担保三年半 否 是

深圳利港实业企业 1996年8月15日 723.38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否

深圳茂源投资快速发展有限企业 1995年1月30日 856.00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否

深圳兴达工贸有限企业 1995年5月1日 40.00连带责任担保 二年 否 否

深圳化塑有限企业 1997年3月5日1,500.00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否

深圳金海电子有限企业 1996年4月7日 350.00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否

深圳广华林投资有限企业 1996年5月23日1,220.00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否

深圳天泰化工有限企业 1995年6月20日 166.00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否

深圳市建材集团 1998年3月1日 80.00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否

深圳晶苑工贸企业 1997年4月30日 80.00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否

海南万达工贸有限企业 1996年8月16日3,093.86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否

深圳雪纳有限企业 1995年6月10日 112.91连带责任担保一年半 否 否

深圳市轻工进出口企业 1997年7月31日 273.00连带责任担保二年半 否 是

吉林莱英达企业 1996年6月30日 350.00连带责任担保一年半 否 是

深圳市大世界商城 1996年3月1日1,402.70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否

深圳市莱英达开发有限企业 1996年4月25日 781.50连带责任担保 三年 否 是

深圳市莱英达电器有限企业 1996年11月3日 985.00连带责任担保 三年 否 是

深圳市造纸企业 1997年3月15日1,790.00连带责任担保 三年 否 是

深圳市莱英达食品有限企业 1996年9月1日2,940.00连带责任担保三年半 否 是

深圳市莱英达物资进出口有限公

1995年8月13日6,566.04连带责任担保 五年 否 是

湖南莱英达企业 1997年10月25日 325.00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否 是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88,555.44

企业对控股子企业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企业担保发生额合计 0.00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企业担保余额合计 13,237.54

企业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企业的担保)

担保总额 181,455.44

担保总额占企业净资产的比例 -

企业违规担保情况

为控股股东及企业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

64,484.93

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

64,484.93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但保金额

担保总额是否超过净资产的50%(是或否) 是

违规担保总额 64,484.93

7.4 重大相关交易

7.4.1 相关销售和采购

适用√不适用

7.4.2 相关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向相关方提供资金 相关方向上市企业提供资金

相关方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深圳市造纸企业 -8.39 0.00 0.00 0.00

深圳市莱英达食品工业有限企业 -46.47 499.87 0.00 0.00

深圳市莱英达开发有限企业 15.38 5,917.13 0.00 0.00

深圳市莱英达物资进出口有限企业 0.00 2,793.53 0.00 0.00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企业 -70.17 24,578.97 0.00 0.00

深圳克瑞特新材料有限企业 0.00 21.40 0.00 0.00

深圳市太阳管道有限企业 0.00 2,568.67 0.00 0.00

深圳市嘉登贸易有限企业 0.00 100.85 0.00 0.00

深圳市英特公司有限企业 0.00 47.75 0.00 0.00

北京莱英达投资 -50.00 1,798.85 0.00 0.00

深圳科恩达科技有限企业 0.00 1.32 0.00 0.00

深圳市广英达实业有限企业 0.00 1,418.00 0.00 0.00

深圳市东方公司有限企业 -60.00 2,768.31 0.00 0.00

合计 -219.65 42,514.65 0.00 0.00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企业向控股股东及其子企业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00万元,余额42,514.65万元。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一些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一些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因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于2000年5月11日将债权转让给原告)

于1993年5月10日向深圳太阳管道有限企业提供贷款美金本金315万元,本企业为该项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由于深圳太阳管道有限企业及本企业未能如期偿还本金,深圳太阳管道有限企业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

行、中国国际财务企业于1996年12月12日签署一份补充合同,将深圳太阳管道有限企业最后还款期限延至

1999年5月10日。深圳太阳管道有限企业对该项贷款仍然逾期未还,本企业也未代为清偿,因为此,中国东方

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太阳管道有限企业及本企业,诉讼请求为:1、判

令深圳太阳管道有限企业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15万美元及利息1558579.81美元;2、判令本企业对上述债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深圳太阳管道有限企业及本企业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本案定于2004年2

月9日开庭审理。该诉讼一些事项已全额计提预计负债,不影响损益。(详情请见2004年1月7日在《证券时报》

和香港《大公报》刊登的诉讼一些事项公告2004-002)。

2、(1)关于深圳快速发展银行福田支行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国银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及担

保单位本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前主持调解,双方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深圳市国银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应于2004年6月30日前向深圳快速发展银行福

田支行还清所有贷款本金人民币400万元及相应利息。2、本企业对深圳市国银投资(集团)有限企业的上

述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企业对该担保一些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不影响当期损益。

(2)因原告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于1996年6月27日向本企业提供贷款美金本金38万元,深圳市莱英达开发

有限企业为该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由于本企业一直未能如期偿还借款本息,深圳市莱英达开发有限

企业也未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因为此,原告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及深圳

市莱英达开发有限企业,本案于2004年2月26日开庭审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如下:

1、被告本企业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38万美元及相应利息;2、被告深圳市莱英达开发

有限企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代偿后,有权向本企业追偿。本企业对该项借款已按期计提财务

费用,对当期损益无其他影响。

(3)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太阳管道有限企业及担保单位

本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2月9日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如下:1、

被告深圳太阳管道有限企业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清偿借款本金

315万美元及相应利息;2、被告本企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代偿后,有权向深圳太阳管道有限

企业追偿。该诉讼一些事项已全额计提预计负债,不影响当期损益。

(4)关于深圳市投资管理企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深圳中院的协调下,

本案达成庭外和解,当事人本企业及深圳市投资管理企业双方签定了《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内

容如下:1、本企业确认欠深圳投资管理企业人民币16579232元;2、如本企业未按时还款,深圳市投资管

理企业有权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解决本企业持有的深圳嘉年印刷包装实业股份有限企业的股份,3、深圳市投

资管理企业解决上述股权所得的款项如超过人民币16579232元,将依法将多余款项退回本企业,如不足,

本企业对剩余债务继续确认并尽快偿还。4、本案诉讼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当事人要求深圳中院以调解

书的形式确认上述和解协议,深圳中院于2004年2月11日作出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该诉讼一些事项只是改变了

本企业的债权人,对企业财务无影响。该项股权目前并未进入实质性的解决程序,对企业财务暂无影响,

待实际发生时再进行关联财务解决。

(5)关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及担保单位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2月16日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如下:1、被

告本企业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偿还借款本金港币2400万元及相应利息;2、被告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代偿后,有权向本企业追偿。该诉讼一些事项

已计提预计负债,不影响损益。本企业对该项借款已按期计提财务费用,对当期损益无其他影响。

(6)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向深圳中院起诉深圳市仓平进出口有限企业及担保单位本企业银

行承兑汇票垫款人民币19582170.53元及人民币9855700.67元(为两份起诉状的诉讼标的)纠纷之案件,以

及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向深圳中院起诉本企业及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企业进口押汇

融资款港币12109722元、美元989262.70元(为一份起诉状的诉讼标的)之纠纷案件,深圳中院将以上三案

合并审理,并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其中前面两案的民事判决书如下:1、被告深圳市仓平进出口有限企业

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9582170.53元及

人民币9855700.67元及相应利息;2、被告本企业对被告深圳市仓平进出口有限企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其中后面一个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如下:1、被告本企业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

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返还借款本金港币12109722元、美元989262.70元及相应利息;2、被告深圳石化工

业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对被告本企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企业对上述前两个诉讼一些事项已计提预

计负债,不影响当期损益。本企业对上述第三个诉讼一些事项涉及的借款已按期计提财务费用,对当期损益无

其他影响。

(7)由于原告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于2000年1月14日向被告深圳市莱英达电器有限企业提供贷款人民

币240万元,被告本企业为以上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笔贷款到期后,原告向两被告多次送达贷款催收

通知书,未果。故原告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被告深圳市莱英达电器有

限企业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40万元及相应利息;2、被告本企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承

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本案定于2004年4月26日开庭审理。该诉讼一些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不影响当期损益。

(8)关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起诉深圳市广华林投资有限企业及担保单位本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

圳中院【2002】深中法经一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法律文书的规定,被执行

人深圳市广华林投资有限企业及本企业应偿还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12796807.80元及利息。本案执行过程中,深圳中院冻结了本企业在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企业持有的500

万股股权,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深圳中院于2004年3月15日作出了民事裁定书如下:拍卖被

执行人本企业持有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企业的500万股股权。该诉讼一些事项减少了本企业的投资收益。截止

目前,拍卖程序尚未完成,财务影响暂无法估计,待拍卖完成后按成交价进行财务解决。

(9)1999年9月9日,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东门支行向深圳市仓平进出口有限企业提供贷款人民币400

万元,本企业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该笔贷款逾期未还,东门支行多次催收未果,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本案于2004年6月2日开庭审理,深圳罗湖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如下:1、被告深圳市仓平

进出口有限企业应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00万元及相应利息;2、被告本企业对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代偿后,有权向深圳市仓平进出口有限企业追偿。该诉讼一些事项已计提预计负

债,不影响当期损益。

(10)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海口市龙华支行起诉海南万达工贸集团企业及担保单位本企业银行承兑汇

票一案,海南省高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在执行过程中,海南省高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本公

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深圳分企业登记持有的“st中华”发起人境内法人股700万股和“st

陕长岭”定向境内法人股43.2万股,上述股票分别被上海步欣工贸有限企业、上海高融投资咨询有限企业、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企业、广州市恒永盈丰公司快速发展有限企业买受,且已经拍卖成交。海南省高院于2004

年3月4日依法作出民事裁定:解除对本企业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深圳分企业登记持有的“st

中华”发起人境内法人股700万股和“st陕长岭”定向境内法人股43.2万股的查封、冻结。上述股票分别以

每股0.2916元和每股0.32元的价钱成交,扣除由被执行人承担的判断、拍卖、过户等费用,余款2061441.92

元已划至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海南省高院于2004年4月1日作出了民事裁定如下:1、终

结海南省高院【1999】琼经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案终结执行10年内,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

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重新申请执行。该担保已预计负债,拍卖价钱高于其帐面价值,产生投资收益

2061441.92元。

(11)2001年6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向深圳市莱英达造纸有限企业提供贷款人民币1790万元,

本企业及深圳市国银投资(集团)有限企业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该笔贷款逾期未还,中国工商银行深圳

市分行多次催收未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被告深圳市莱英达造纸有限企业

返还本金人民币1641万元及相应利息;2、被告本企业及深圳市国银投资(集团)有限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3、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本案定于2004年7月26日开庭审理。该诉讼一些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不影响当

期损益。

(12)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接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粤高法执指字第148号指定执行决策书的指

定,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于2003年12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

业部、招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富士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法国兴业

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布吉支行田背办事处、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田背支行、中国

银行深圳市分行龙华支行、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企业、北京工艺进出口有限企业、招商局蛇口控股股

份有限企业与被执行人本企业之间的28个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明确的义务,广州铁路运

输中院依法作出了民事裁定书如下:冻结、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本企业价值6亿元的财产。并于2004年1月

14日向本企业发出通知书,广州铁路运输中院已查封、冻结本企业下列财产:1、本企业持有的st中华发起

人境内法人股11968590股及红股、配股;2、本企业持有的在深圳市莱英达开发有限企业95%的股权、在深

圳市莱英达计时工业有限企业70%的股权、在深圳市莱英达食品工业有限企业95%的股权、在深圳市仓平

进出口有限企业95%的股权、在深圳市银坤轻纺化工有限企业80%的股权、在深圳市莱英达电器有限企业

95%的股权、在深圳市广英达实业快速发展有限企业30%的股权。该项股权目前并未进入实质性的解决程序,

对企业财务暂无影响,待实际发生时再进行关联财务解决。

(13)广州铁路运输中院接受广东省高院的指定,立案执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与深圳中华

自行车(集团)有限企业及本企业信用证合同纠纷等11个案件,广州铁路运输中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

行人以本案在深圳市中院执行期间已收到执行款美元760万元、人民币152425737.95元,申请执行标的本金

已所有收回为由,请求终结执行。因为此,广州铁路运输中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如下:【1998】深中法经

一初字第153、154、155、156、157、158、159、160、161、162、163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以上一些事项都

已在相应年度进行财务解决,对本年损益无影响。

(14)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接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粤高法执指字第148号指定执行决策书的指

定,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于2003年12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企业深圳

办事处、招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富士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

事处、华商银行、法国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东亚银行有限企业深圳分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

处、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龙华支行、深圳华力包装贸易有限企业、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企业、桂盟链

条(深圳)有限企业、宏光车料(深圳)有限企业、信隆车料(深圳)有限企业、建泰橡胶(深圳)有限

企业、广州易整车料有限企业、东莞陇亿自行车配件有限企业与被执行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

司及本企业之间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广州铁路运输中院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的房产、股票等财

产。根据广东省高院的通知及有关法律规定,广州铁路运输中院作出了暂缓执行决策书:【2004】广铁中

法执字第13、15-17、19-22、24、25、30-43号案自2004年4月14日起至2004年10月13日暂缓执行六个月。

该项股权目前并未进入实质性的解决程序,对企业财务暂无影响,待实际发生时再进行关联财务解决。

以上14项诉讼一些事项详情请见2004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刊登的诉讼一些事项公告2004-021。

3、(1)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莱英达造纸有限企业和担保单位深

圳市国银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及本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如下:1、被告

造纸企业偿还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借款本金1641万元及利息1829613.44元;2、被告国银企业及本企业

对造纸企业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诉讼一些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不影响当期损益。

(2)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接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法国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与

被执行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及本企业借款合同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申请执

行人法国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已于2002年4月1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销,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11月

15日批准其关闭,现无法明确权利义务承受人,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如下:(1999)

深中法经二初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该诉讼一些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不影响当期损益。

(3)1999年11月,深圳市中物资源进出口有限企业(下称“中物资源”)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

最高授信贷款2100万元,本企业为该笔贷款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

至2000年5月20日,中物资源尚欠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本金人民币16792914.75元。后经多次催收,

中物资源未履行还款义务,本企业也未履行保证责任,该项债权也由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转至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2002年10月16日,中物资源被深圳市中院依法宣告破产,经破产清算,中

国长城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受偿额为0。因为此,中国长城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向深圳市中院提起了

对本企业的民事诉讼,本案定于2004年11月3日开庭审理。该诉讼一些事项已全额计提预计负债,不影响当期损

益。

以上3项诉讼一些事项详情请见2004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刊登的诉讼一些事项公告2004-028。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备注

马洪 5 5 0 0含以通讯表决方法

国世平 5 3 1 1含以通讯表决方法

吴兆林 5 4 0 1含以通讯表决方法

班武 5 5 0 0含以通讯表决方法

独立董事对企业有关一些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适用不适用

一、监事会对企业2004年度有关一些事项的独立意见

1.企业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企业继续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一些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

司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监督,认为本届董事会2004年度的从业严格按照《企业法》、《证券法》、《上

市规则》、《企业章程》及其他有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从业认真负责、经营决定科学合理,企业董事、

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企业章程》或损害企业好处和股东好处的行为。

2.检查企业财务情况

企业监事会对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企业200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

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胡国志会计师行对有关一些事项作出

的评价是公平公正的。

3.报告期内,企业无收购、出售资产一些事项,无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企业资产流失的行为

发生。

4.报告期内,企业无重大相关交易,无募集资金采用情况。

5.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企业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企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企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二、企业监事会就企业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一些事项段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证明的意见

由于认为企业的短期债务偿还压力较大,且有大量担保债务被诉讼,如在短期内无法消除,将直接影响到公

司的持续经营。因为此,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年度出具了带强调一些事项段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对

此,企业董事会专门进行了企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证明。企业监事会认为,企业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带强调一些事项段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证明是正确而又合理的。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审计意见:带强调一些事项段的无保存意见

根据要求,出具了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应当披露完善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和保存

意见涉及一些事项的报表附注:

(一)完善的审计报告如下:

审 计 报 告

深华(2005)股审字037号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贵企业”)2004年12月31日的合并和

企业资产负债表及2004年度合并和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2004年度合并和企业现金流量表。这些会

计报表的编制是 贵企业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从业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从业,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审计从业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

表时使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企业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公司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贵企业200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采用人关注:如会计报表附注5.注释13和附注7所示,贵企业的短期

债务偿还压力较大,且有大量担保债务被诉讼,如在短期内无法消除,将直接影响到 贵企业的持续经

营。贵企业已在会计报表附注10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明确

性。本段文案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2005年4月19日

(二)财务报表见9.2项。

(三)保存意见涉及一些事项的报表附注如下:

附注5.

注释13.短期借款

年末数 年初数

借款类型

原币 汇率 折人民币 原币 汇率 折人民币

银行借款

其中:抵押*

人民币 4,000,000.00 --- 4,000,000.00 10,000,000.00 --- 10,000,000.00

港 币 15,000,000.00 1.06 15,900,000.00 14,500,000.00 1.062 15,398,500.00

担保

人民币 184,883,500.00 --- 184,883,500.00 221,013,500.00 --- 221,013,500.00

港 币 75,960,002.00 1.07 81,277,202.14 75,960,002.00 1.07 81,277,202.14

美 元 17,573,262.70 8.30 145,858,080.41 17,573,262.70 8.30 145,858,080.41

信用

美 元 --- --- ---

小 计 431,918,782.55 473,547,282.55

年末数 年初数

借款类型

原币 汇率 折人民币 原币 汇率 折人民币

其他单位借款

人民币 137,550,000.00 137,550,000.00 112,550,000.00 --- 112,550,000.00

港 币 --- 35,000,000.00 1.07 37,450,000.00

美 元 740,000.00 8.30 6,142,000.00 740,000.00 8.30 6,142,000.00

小 计 143,692,000.00 156,142,000.00

合 计 575,610,782.55 629,689,282.55

*本企业之子企业深圳嘉年实业股份有限企业以房屋建筑物作抵押,向银行借款人民币400万元、港币1500万元。

逾期贷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折人民币 贷款利率 贷款资金用途 逾期原因

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 hkd 32,000,000.00 34,240,000.00 浮动利率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

hkd 24,000,000.00 25,680,000.00 浮动利率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

usd 380,000.00 3,154,000.00 8.775%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 rmb 12,850,000.00 12,850,000.00 ---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

rmb 2,500,000.00 2,500,000.00 9.828%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

rmb 17,975,500.00 17,975,500.00 8.712%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

rmb 3,000,000.00 3,000,000.00 9.828%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

rmb 18,000,000.00 18,000,000.00 9.504%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 hkd 3,850,280.00 4,119,799.60 信用证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

usd 2,059,600.00 17,094,680.00 信用证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深圳办事处

usd 2,444,400.00 20,288,520.00 信用证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中国农业银行沙头角支行 rmb 2,600,000.00 2,600,000.00 9.504%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北支行 rmb 2,678,000.00 2,678,000.00 7.599%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hkd 12,109,722.00 12,957,402.54 ---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usd 989,262.70 8,210,880.41 ---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中国工商银行福田支行 rmb 5,430,000.00 5,430,000.00 6.732%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中国工商银行福田支行 rmb 8,000,000.00 8,000,000.00 6.732%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中国工商银行福田支行 rmb 3,600,000.00 3,600,000.00 6.732%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中国工商银行福田支行 rmb 8,000,000.00 8,000,000.00 6.732%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中国工商银行福田支行 rmb 6,000,000.00 6,000,000.00 6.732%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中国工商银行深东支行 rmb 19,000,000.00 19,000,000.00 5.58%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中国工商银行福田支行 usd 2,000,000.00 16,600,000.00 7.25%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深圳快速发展银行沙头角支行 rmb 8,000,000.00 8,000,000.00 7.587%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深圳快速发展银行南头支行 hkd 4,000,000.00 4,280,000.00 9.90%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深圳快速发展银行人民桥支行 usd 1,000,000.00 8,300,000.00 季浮动 流动资金周转 财务困难

深圳快速发展银行福田支行

标题:【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企业2004年度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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