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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人根据《证券法》、《上市企业股东持股变动新闻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员签署本报告得到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证券法》、《披露方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全面披露了报道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相关人员、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的武汉东湖高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公开的持股新闻外,上述报道披露义务人没有用任何其他方法持有、控制武汉东湖高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这次股票变动采用协议转让方法进行,持股变动的生效条件是经过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得到凯迪电力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五、这次股东持股变动根据本报告所载资料进行。 除本受让人和受让人外,没有委托或授予其他人提供本报告中未记载的消息、说明或证明本报告的权限。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证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报道披露义务人、受让人、红桃开---------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人,凯迪电力--------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东湖高新技术--------武汉东湖高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协议转让,股票转让--------在这次收购中,出现了通过与受让人签订《股票转让协议》的方法转让股票的行为 第一节报道披露义务人的介绍 、新闻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洪山区闵狮路135号 公司类型:株式会社 经济性质:民间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圣明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401170127 公司代码: 30001688-0 地税登记号码: 41300016880 经营期限: 1994年6月28日至2044年6月17日 经营范围:生物、化学工业、机械、纺织、新材料、电子、事务自动化、光电新能源、环境保护、医药、保健品、粮食、食品、饮料、酒类、乳业、农牧渔业、新闻等技术和产品的开发、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 生血剂二合一制造及销售。 (国家有专业规定的从其规定)兼营中药材料、中药饮片、中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批发。 (仅限分公司) 企业股东:武汉民本科技有限企业、武汉联谊科技快速发展有限企业、武汉每日信息有限企业、武汉真人科技贸易有限企业、武汉三宜科技开发有限企业 电话: 027-67128569 通讯地址:洪山区闵狮路135号 邮政编码: 430070 二、新闻披露义务人的股票结构及股东状况: 红心开盘由5名股东组成,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如下。 1、武汉民本科技有限企业1346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84.125%; 2、武汉联谊科技快速发展有限企业580万股,占股票总数的3.625%。 武汉每日信息有限企业140万股,占股票总数的0.875% 4、武汉真人科技贸易有限企业120万股,占股票总数的0.75%; 5、武汉三宜科技开发有限企业100万股,占股票总数的10% 6、企业内部职工股1600万股,占股票总数的10%。 合计: 16000万股,占总股100% 三、新闻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的情况 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居住权 谢圣明会长41560701403中国武汉无 黄立平董事46611108365中国武汉无 刘朝胜董事46550705561中国武汉无 张廷壁董事46380721481中国武汉无 杨崇琪董事42541017081中国武汉无 卢才武董事46610317485中国武汉无 馀小祥董事42470912091中国武汉无 李正新董事46610725241中国武汉无 杨宝凤监事42630909314中国武汉无 龙李洲副总裁46540706483中国武汉无 胡建中副总裁46570102491中国武汉无 赵洪江副总裁41531117401中国武汉无 熊小平财务负责人46631217486中国武汉无 其他兼职情况:黄立平兼任东湖高新技术董事长。 四、新闻披露义务人持有和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状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哈特已持有或没有管理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5%以上的股票。 第二节新闻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一、新闻披露义务人持有和控制上市公司的状况 在这次股票变动前,红桃持有东湖高新技术法人股8152万股,占东湖高新技术总股的29.58%,是东湖高新技术第一大股东。 这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红桃开不再拥有东湖高新技术的所有权。 二、这次协议转让的合同 哈特于2004年10月16日与凯迪电力签订了《股票转让合同》。 合同的第一份复印件如下。 1、转让方法: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转让股份数量: 8,152万股 4、股票转让的比例: 29.58% 5、股票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社会法人股,转让完成后股票性质不变 6、转让价款: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71元,即依据最近审计的东湖高新技术2003年度每股净资产2.61元,每股溢价0.261元。 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3,404.39万元。 在受让人对东湖高新技术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如果东湖高新技术产生业绩损失或利润,双方可以根据东湖高新技术的实际损失或利润金额直接等额调整为股票转让金。 7、股票转让等价:现金 八、协议签订时间: 2004年10月16日 9、协议的生效时间和条件: 协议经双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生效。 在这次股票转让中,与凯迪电力签订的《股票转让合同》没有附加特别条件,不存在补充合同,协议双方对股票行使没有其他安排。 这次股权转让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查毫无异议地进行。 三、新闻披露义务人持有和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 转让人在这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前,对外设定了协议项下的所有转让股份。 因此,转让人保证与质押权人签订不妨碍这次股权转让的书面文件。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股权转让的股票不存在限制本次股权转让的质押、冻结及任何判决、裁定,对本次股权转让的转移产生不利影响、结束或未解决的或潜在的诉讼、仲裁、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三节六个月前买卖卡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状况 报道披露义务人红桃经过自我调查,在提交报告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的卡交易股票行为。 第四节其他重要事项 红心打开其他应披露的其他消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收购者披露的其他消息。 第五节查文件 心形开放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红桃开的董事长身份证 三、红桃召开了东湖高新技术29.58%股权转让董事会决议 四、红桃开与凯迪电力签订的《股票转让协定》。 本人(及本人代表的机构)约定本报告无虚假记载、误解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圣明 2004年10月19日
标题:【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企业股东持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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