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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武汉市网络新闻事务所微博账号“武汉发布”的消息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和疑问。
该微博最初的标题是“关于迂回红十字直接捐赠给相关机构的防护用品,涉嫌违法的行为全部依法解决”,“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禁止捐赠物资的员工,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医疗机构” 证券时报e企业记者发现相关微博不见了。
内容如下。
2月7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在现在新型肺炎疫情对策的重大时期,社会各界及许多个人用不同的方法热情捐赠口罩等医疗防护物质,捐赠对象主要是市红十字会,但也有捐赠给指定医疗机构的情况。
武汉市新型肺炎预防控制指挥部紧急保障小组最近发表了《关于购买或捐赠防疫医疗消耗品的一些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捐赠物资的标准和一些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证明。 市红十字会收到的捐赠物资一律暂时保存在国博中心,经过入库检查,按分区分类的定位保管,最快逐个发送。 其中在入库检查的环节,市场监督局全天候派遣员工,首要职责是根据《公告》中记载的标准,现场检查捐赠物质,判定能否用于医疗机构。 这项措施比较有效地防止了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医疗机构。
进一步,我们加强了《公告》的推进和执行,呼吁更广泛的爱人士,在组织捐赠医疗物质之前,首先掌握医院所需物质的品种和标准,并尽量通过红十字会统一实现捐赠,绕过红十字会的定向捐赠 对迂回红十字会直接捐赠给有关机构的防护用品,涉嫌违法的行为一律依法解决。 通报电话: 12315。
引起捐赠者的担心。
据熟读者介绍,武汉市监局的这条消息宗旨是呼吁广大仁爱人士尽可能通过红会捐款,以增加医院的检查负担,不带来安全风险。 但是,武汉市监局的措辞很模糊,涉嫌诱导,迂回红会直接捐款容易被误解为违反违法,特别是最后一句是“对于迂回红十字会直接捐赠给相关机构的防护用品,涉嫌违反违法的行为我们依法 这使相当多的私人捐助机构感到困惑,不知道该如何定义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
事实上,涉嫌违法的行为,无论是否绕开了红会,都应该依法解决。 同样,即使通过红会捐款,如果有违法嫌疑,也会依法解决。
现在湖北省红会和武汉市红会都在风口浪尖,其可靠性和能力值受到广泛质疑。 日前,湖北省红十字会有关领导和干部因在疫情预防控制期间领取和分配捐款的员工不负责、违反“三重一大”规定、报道公开错误等失业责任问题,得到湖北省纪委监督委员会的研究和省委的批准,获得张钦省红十字会的 给予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陈波党内的严重警告、政务记的过大处分。 给予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的高勤党内警告处分。
在这样的背景下,武汉发出了上述容易引起大误解的消息,与其让更多的仁爱人士和机构选择通过红会捐款,不如说是雪上加霜,加剧了捐赠者的担忧。
广东一家企业一直在支持疫情控制第一线,春节前通过慈善团体向武汉市新型冠状肺炎控制司令部捐款。 但是,湖北、武汉红会爆发了一系列负面事件后,该公司最近不希望把捐赠物资亲自组织团队送到一线,通过红会等组织。 在接受e企业记者采访时,河南一家上市公司的董秘表示对红会的不信任感,企业前期也关注武汉红会的负面消息,现在积极筹措物资,尽量通过不同的机构、不同的渠道捐赠,范围也分布在全国各地,“一个鸡蛋
北方一家上市公司在非冠疫情中捐赠了很多物资,负责企业具体捐赠的员工介绍给e企业记者,在企业节日前捐赠了第一批物资,当时关于武汉红会的舆论还没有发酵,所以捐赠了。 “我认为武汉红会是可以派别的,可以信赖的。 捐赠过程比较顺利。 ”。 但是,其中也有一个小插曲。 企业担心物资到目前为止送不到,直接把捐赠物资送到武汉红会,结果对方无处不在,转发到国博后结束了交接。 当时由于仓库内人手不足,卸货也是企业派遣人员完成的。
“刚向他们捐款就发生了很多问题,我们一定很担心物品能不能马上送到最需要的人手里”。 上述负责人说:“但是在疫情蔓延的大规模形势下,企业不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步骤来解决后续的事务。” 后续上述北方上市企业捐赠品的渠道比较分散。 一部分直接配送到医院,一部分捐赠给了县级红十字会。 关于为什么捐赠县级红十字会,这个人是因为这些县级红十字会合作的。 例如,商品的领取、一个一个的发送、接收证明书的制作等。 另外,由于地方医院分散,企业也很难与医院直接对接。
另外,该企业也全球采购口罩等医疗物资,政府统一采购,但该物资政府的一部分是收费的。 关于向医院捐赠物品是否会受到处罚,该负责人介绍,据他们介绍,定向捐赠不是违法的。
必须通过武汉红会吗
2月7日下午,证券时报e企业记者给武汉市12315打了电话,但是座位很忙,长期的等待时间还没有接通。 之后,证券时报e企业记者给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电话,员工说这里是办公室,不知道这种情况。
证券时报e企业记者又用捐赠者打电话给武汉红十字会了解定向捐赠流程,员工准备了公司的3证、定向捐赠意向书、捐赠明细表、捐助者的单位新闻和联系电话,各材料1式3份,物资直接送到赠与人,赠与人盖章后 e企业记者问捐款是否可以通过红会,员工说:“说得很清楚。 材料一式三份,你自己一份,赠与人一份,红会一份。 ”。
e企业记者可以再次追问,直接把物资交给赠与人吗? 武汉市红会的员工说:“我说不行。 如果你给我的东西有毒或者其他的东西怎么办,我们一定要检查”。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五条确定捐助者可以通过慈善团体捐款,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款。 e企业记者咨询的律师也首先提出了这项法律条文。
接受e企业记者采访的傅律师说,《慈善法》规定募捐机构资质和赠与物资用途的东西在增加,几乎没有对捐赠者的要求。 因此,一般来说,如果捐赠是合格的物资,捐赠者“依法解决”的可能性就很低。
e企业记者查阅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的官网。 根据该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协和医院接受爱的捐赠的相关问题的回答》(以下称为《回答》),为了规范捐赠和赠与行为,保护捐赠人和赠与人的合法权益,医院制定了相关业务流程: 1、捐赠物资登记表。 2、捐赠人和赠与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书3、财务部及院感进行捐赠物资的审计、核对4、国资办理将捐赠物资交给总务统一采购发行。
在“回答”中,还发表了现在短缺的物资种类和防护要求、医院的官方捐赠地址、联系方式和捐赠账户等具体消息,要求捐赠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第三者检查报告。 强调“恢复”,所有捐赠物资均可由医院感部门审查后送到临床采用。
这表明捐助者可以不经过红十字会,直接向协和医院等一线疫情对策机构捐赠物资。 医院自己也审查物资,合格后用于临床,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需要进行现场检查。
标题:【绕开武汉红会捐赠有可能违法?《慈善法》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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