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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革进入了近年来最重要的时间节点。
据最新消息,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1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委员长会议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耕地占用税法案、车辆购买税法案、会员法修正案、法修正案、检察官法修正案、民法合同
各方关注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将迎来一审。 另外,后者认为审议关于延长试点县市的法律规定期间的调整也是意味着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改革试点事业或再次延期的重大消息。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最终初审
在上述多个关于农村改革的法律草案中,我认为今年8月审议的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是最重要的。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于年5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对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意见相对具体且动作大,但关于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关联,都很大
原国土资源部在征求意见稿的相关编辑时,当时的编辑要点是平衡地保障国家的迅速发展和维护农民权益的关系,在完全的征地补偿配置问题上下功夫,保证被征地农民本来的生活水平提高,长期生活得到保障 一是确定规定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 二是进一步规范征地过程。 三是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
其中,被认为最重要的是征地补偿机制的变更。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48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和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明确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补助费标准。 区片综合地价要考虑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根据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现行土地管理法制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根据该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数计算。
东部县级市农业委员会的官员对21世纪的经济新闻记者说,过去的征地制度由于对农民的良好照顾较少,土地价值被严重低估。 因为这项改革的呼声一直很高,在地方考试中也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经验,在这次法律的制定中也属于比较成熟的部分。
但是,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农村土地改革的紧迫性越来越显现。 8月末以来,已经有很多高层、权威学者、政府智囊团在不同的场合,从城市化、乡村振兴等多种立场出发,对更深层次的土地制度改革提出了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政策和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叶剑平对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说,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现有编纂,不能完全处理当前的第一个问题,也很难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据他推测,这次选改到底是进行第一个对比征集制度的“小改”,还是对比包含三个地改革整体文案的“大改”,也许是土地管理法选改目前争论的焦点。
这些官员说,这次会议还将同时审议耕地占用税法、村委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关于农村土改法的修正案草案,编辑可能会相互合作,整体力量可能很大。
但是很多回答者也指出,土地管理法这样的编纂面很广,对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有很大影响的法律,至少必须经过人民代表大会的三次审议。 这是因为之后的变动很可能会继续下去。
三块土地的改革或延期
除了一系列关于土地的法律审议外,值得注意的是会议的另一重要表现:审议“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验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推测。
这种表现不是第一次。 年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农村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
年末,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延长授权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验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相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将三个地改革试验期限从1年延长到12月31日,
因此,这次委员会的相关表现也被认为是中央正在讨论是否再次延期3个地改革试验的标志。
对此,社会科学院农业研究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由于不能期待地方改革的试行效果,中央将讨论是否再次延期,“不行是合理的”。
原国土资源部于年开展了“三块地”改革试点,当时各试点县域只探索了一项改革,全国有15个县域试点宅基地改革、15个县域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3个县域考试征集制度改革。
年9月以后,原国土资源部在试行区域尝试联动改革,打算打开“三块地”改革。 但是,由于时间短等很多理由,各地的成果还不明确。
以成都英县为例,农村土改专家、成都市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陈家泽指出,作为33个“三块地”改革试点县之一,英县迄今为止的第一个改革点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现在,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推进了其他两个行业的改革试验,但现在的成果还不明显。
“目前三个土地改革还没有形成普遍的改革经验。 ”。 在陈家泽,在三块土地中,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是最重要的,也是改革进展比较缓慢的部分,特别是宅基地三权分立中,资格权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明确的答案。
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在中央部署宅基地三权分立试验事业时,强调必须在各地认真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立”,特别是关于农家资格权的法律研究。 陈家泽说,只有处理宅基地资格权,即过去讨论过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法律问题,才能实现后续的财产权。
标题:【多项土地改革法案上会 宅基地改革最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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