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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记者王晓然赵评)经过各方面利益的反复锯,电子商务法用锤子定音,电商野蛮的成长时代总有一天会结束。 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电子商务法(草案)》(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 随着法案的落地,有保障电子商务各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的专业性法,这也是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第一部综合法律。
电子商务法共7章89条,第一部分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电子商务纠纷处理和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五部分作了详细的规定。
在电子商务法制定的过程中,细节不断调整。 新法对与顾客生命健康有关的商品或服务,EC平台经营者没有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履行审查义务,或者对顾客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对顾客造成损害的,依法相应 EC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犯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没有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没有履行资格审查义务,或者对客户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从一审到最终通过,电子商务法一直在强化EC平台责任和顾客保护力。 例如,在假货泛滥中,平台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正在加强。 草案一根据审查规定,知道平台内的商家侵犯知识产权的,必须采取删除、屏蔽、解除链接、交易和服务终止等必要措施。 开始审查,将“知道”更改为“知道或应该知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根据近几年的实践说明,电子商务相关人员中最弱的是顾客,其次是电子商务人员,最强的是平台经营者,因此电子商务法是电子商务这三者主体的合法权利
标题:【电商法落地 市场野蛮竞争将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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