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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到一百项以内

(新华社)

16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 2017年版)》在中国政府网公布。 新版的负面清单比上一版减少了10个项目,27个项目的措施,负面清单减少到了100个项目以内。

自由贸易试验区最初的负面名单来自上海自由贸易区,成立当初为190个项目,2014年,调整减少到139个项目。 2015年,自由贸易区扩大时,这个名单减少到122个项目,扩大到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由贸易区。 目前,2017版负面清单涵盖了现有的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7版自贸区负面清单公布】

新版负面清单减少项目包括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医药制造、道路运输、保险业务、会计审计、其他商业服务等6项,合并减少了4项。 分为15个门类,40个项目,95个特别管理措施。

从具体副本来看,新的负面清单减少的特别管理措施集中在制造业和服务业。 例如,在制造业中,新版负面清单取消了“新的纯电动轿车生产公司生产的产品必须采用本公司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被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轨道交通运输设备的制造仅限于合资、合作”等

【2017版自贸区负面清单公布】

在服务业,新版负面清单取消了“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需要满足最低开业时间的要求”等特别管理措施。 在文体娱乐行业,调整为“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中方必须控股(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演出经纪机构必须由中方控股(向设有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

【2017版自贸区负面清单公布】

根据规定,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根据外资一致实施大体管理。

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7年4月,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累计设立外资公司8734家,吸收合同外资6880亿元。 上海经验宣传后,广东等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累计设立12712家公司,吸收合同外资11357亿元。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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