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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科技新闻通信处原负责人张某利用职务向承包工程的公司提供援助,先后收到7家企业给予的130.757万元财产。 最近,石景山法院在一审中被控受贿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
现年48岁的张某于2004年2月担任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科学技术新闻通信处科长,于2007年12月担任该处副处长,于去年9月担任该处长。
检察方面表示,2007年至2007年,被告人张某在海淀分局新闻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程招标和施工维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领取博隆建亚科技(北京)有限企业、北京韦加航科技有限责任企业等7家业务单位
年10月,市纪委掌握了市局新闻部有关人员接到韦加航空通科技有限企业沈某贿赂事件时,张某收受沈某金钱的事实。 年12月11日,市公安局纪委员工赴海淀分局调查张某。 张先生除了供述市局纪委掌握的事实外,还说明了与本案相关的受贿事实,于去年7月29日返还了涉案货款30万元。
审判中,张某认罪,其辩护人如实供述张某受贿的犯罪事实,表示自首。 自己返还涉案金30万元,没有索取贿赂的情节,而且实行高级技术标准,主观上恶性不深,悔恨态度比较好,建议对张某减轻处罚。 但是辩护意见没有被接受。
法院认为,张某可以忠实供述案件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类重犯罪,自愿归还所有违法所得,依法从轻处罚。
今年6月13日,石景山法院因受贿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扣押的案件款项以127万元没收,交付国库。 没收的照相机一部分没收,改变时价收入国库。 (记者杨凤临)
标题:【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一处长受贿130万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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