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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李燕通讯员横佩玲
接受了两根象牙贿赂,“含蓄”不动产的老总送了100万……昨天,原松江区委常务委员会、副区长王军犯了受贿罪,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徒刑10年,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了个人财产50万元。 扣押的人民币130万元,一枚兔年生肖金币,一套熊猫金币和两颗象牙被没收,交付国库。 王军表示不会上诉。
54岁的王军坦白说,收费领取有矛盾,但接受贿赂的理由是“更充分”,否则反而让自己感到不平衡。
坦然接受两颗象牙
作为多年的朋友,邵某确实感激王军流下了眼泪。 即使邵某在体制内外,王军也总是照顾它。 1992年至2002年,王军担任徐汇区人民政府旅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邵某安排给区旅游事务所所属贸易企业的总经理。 邵某下海做生意后,王军又把区旅游办公室装修工程委托给邵某法定代表人室内装饰设计有限企业。
为了回报王军的“深厚友谊”,邵某投了其好处,送给王军两颗象牙(价值50万元)。 平时喜欢收藏的王军知道两颗象牙价值不高。 这种官商之间的交往也超过了通常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王军觉得为邵某得到了那么多帮助,收到两颗象牙是“小意思”。
一百万贿赂悄悄地装进袋子里
从2007年开始,王军被提拔为松江区委常务委员会、副区长。 职务晋升后,向他求助的人增加了,他对别人有更大的权力空。
年,王军在开发商郭某那里买了房子,两年后他想卖现金。 但是,本来想增加100万元的搬家住宅,但是招牌花了很长时间也没有被津问,所以王军请郭某想办法。 王军是来寻求“收益”的,郭某心里很清楚。
郭某元在松江区政府管辖的企业担任社长,之后从房地产企业退休了。 郭某退休时为了顺利通过企业审计,曾向王军求助。 现在王军来找门,郭某还能还情。 引人注目,郭先生不直接出面,请儿子企业按原价买王军的房子,然后见王军交给了100万元。
“郭某以前找过我有事,今后也可能会求助。 只要我在座位上,就不能解决正常事件”。 王军因这个理由平安地收到了一百万元。
立借条不抵赖
2009年,政府大力推进民营股份制银行建设,作为分担金融事业的副区长,王军扎实出力,与民营银行管理层接触也频繁。 在多次业务往来中,王军得知某民营银行董事长郑某的年薪达到一百万元以上,使王军心理不平衡:自己为建立这家民营股份制银行,做多项业务,处理多项困难,发挥重要作用,结果
于是,王军开始向郑某借钱。 一开始欠了几次债,后来写了30万元的债,王军不想还,但他不清楚,总是开玩笑地对郑某说“请借你的钱”。
郑某当然在心领神会上,把王军写的30万元借阅证还给王军,找机会送了10万元以上的纪念金币。
一审判处十年徒刑
王军因涉嫌受贿罪于去年9月9日被刑事拘留,于同月23日被捕。 年1月23日被公诉,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就王军受贿事件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上海一中院经过审理,被告人王军利用担任国家机关职工的职务便利向别人谋利,从别人那里领取了191万余元的财产。 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 王军必须积极供述相关调查措施期间案件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依法认定具有自首情节,并结合事件后认罪、忏悔、所有受贿犯罪所得已经追缴等情节,其
上海一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扣押的人民币130万元,一枚兔年生肖金币,一套熊猫金币和两颗象牙被没收,交付国库。
标题:【原松江副区长王军受贿191万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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