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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公安官微置顶微博屏幕
湖南湘潭上访人易子筠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出具的不起草通知书
前几天,湖南湘潭女子易子筠在微博上宣布,在信访中被干警李光学强奸,网友@诗人沙光和@妹妹超狂转发,支持。 11月18日,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湘潭公安称,访问的女性易子筠以被国家访问的信访干警察李光学强奸为虚假消息,公安分局通过调查发现,没有发生强奸犯罪的事实有充分确凿的证据
易子筠于2005年8月去湘潭精益眼镜店配置了镜架近视眼镜,但由于验光师高了200度,他主张不久就得了青光眼。 年3月,我去眼镜店听了谈话,鼻梁被“精益”眼镜店老板郑世雷在钢台上被粉碎性骨折弄坏了。
很快,易子筠报警,公安机关没有立案。 易子筠说,郑世雷是湘潭眼镜商会的会长和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郑的这个身份被认为引起了有关部门的不作为。 因此,她走上了访问的道路。
易筠说,去年10月1日,她去北京访问,被派往湖南省驻北京。 第二天,临时派往省信访的访问干警李光学负责团队召集了湖南省驻北京的25人送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易子筠说自己被干警李光学强奸了。 10月7日,她报警,在雨湖派出所受理了此案。
11月12日,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官方微博@岳塘公安发布微博,公布了“易子筠遭干部强奸事件”的调查情况。 据微博报道,易子筠于10月2日认识了岳塘区霞城乡政府治安巡逻员李光学,随后两人交往。 10月6日晚,易子筠自愿电话邀请李光学,当晚两人见面,用李车两人沿着岳塘区沿风景区散布,回到车内发现双方发生了性关系。
11月28日,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颁发了立案通知书,易子筠认为被强奸案公安审查后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易筠不服,一直在微博上叙述访问强奸的经过。 最近,网民@诗人沙光与@妹妹超疯狂转发她的微博,给予支持。
年11月18日,@湘潭公安发布微博称,“来访的女性易子筠被国家信访干警察李光学强奸的事实经过”微博与事实不符。 湘潭公安颁发劳动合同,称李光学不是国家信访的干警,而是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企业派往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政府的巡防队员。
另外湘潭公安称,易子筠关于被李光学强奸一事,根据业经岳塘公安分局的调查,有充分确凿的证据表明没有发生强奸犯罪的事实,已经做出了不于年11月18日立案的决定。 易子筠没有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没有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关于引起这一事件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郑世雷打人一事,湘潭市公安局表示,雨湖公安局调查结束,有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充分说明没有发生违法犯罪的事实。 另外,微博还说公安机关解决信访的一些事项附上意见书,事件发生时在场的证人和现场监视录像证明易子筠的伤口不是别人的殴打,不存在郑世雷殴打别人的违法事实,不立案。
(原标题:访问女性被国家访问干警性侵犯,湘潭公安微博被否定)。
标题:【湖南上访女子称被信访干警性侵 警方否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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