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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阿思达克通讯社8月13日获悉,大智通讯社星期三( 13日),国务院星期三发表了《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十条》)。
关于行业最关心的税收优惠问题,新《国十条》指出要研究完全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的税收政策。 关于完全健康保险的税收政策。 并强调适时开展个人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整个公司实行向员工支付的养老保险费补充和医疗保险费补充的公司所得税政策。 实行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 结合公司整体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加法扣除政策统一研究科技研究开发保险费用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问题。
以下是新《国十条》全文。
保险是现代经济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管理能力的重要标志。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高速发展,服务行业不断扩大,为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保障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总体来看,中国保险业仍处于快速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能适应改革和全面深化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有很大差距。 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对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扩大社会就业、促进插件升级经济、创新社会管理方法、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高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现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的迅速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服务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将现代保险服务业迅速发展统一考虑到经济社会职工整体配置,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萨 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以加强风险管理的核心功能,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为方向,建设创新、扩大开放、市场健全、环境优化、完全政策、市场竞争力、创造力和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现代保险萨 改善社会管理比较有效的机制,成为转变提高经济效率的引擎和政府职能的重要线索。
(2)基本上。 多次是市场主导,政策引导。 对商业化运营的保险业务,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社会公益性、具有相关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创造低价的政策环境,给予必要的支持对提高服务经济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是多次创新,扩大开放。全面深化保险业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内外开放水平,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释放和激励领域持续快速发展和创新活力。 加强保险产品、服务、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市场主体差异化竞争、个性化服务。 三是多次完全监督管理,防范风险。 完善保险法制体系,加快保险监督管理现代化,维护保险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 解决快速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保护不发生系统性区域金融风险的基础。
(三)快速发展目标。 到2010年,基本全面、功能完善,建设安全稳健、诚实规范,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建设适合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诉求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保险成为政府、公司、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途径,成为政府改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比较有效的工具。 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 保险社会“稳定器”和经济“推进器”的作用得到了比较有效的发挥。
二、构建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四)把商业保险建设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商业保险逐渐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负担者、公司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营的积极参与者。 支持有条件的公司制定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 保险机构支持大力开展公司养老金等业务。 逐步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
(五)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 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 推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迅速发展。 开展住宅逆向抵押贷款养老保险考试。 迅速发展独生子女的家庭保障计划。 探索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 迅速发展养老机构的综合责任保险。 支持相应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促进保险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融合的迅速发展。
(六)迅速发展多样性健康保险服务。 鼓励保险企业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结合。 商业上迅速发展长时间的护理保险。 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持、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 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股权投资、战术合作等方法,设立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革。
三、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管理体系
(七)运用保险机构创新提供公共服务的方法。 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企业购买服务等方法,积极探索在公共服务行业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在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种养老、医疗保险办理服务,提高社会管理效率。 根据城乡居民全面开展大病保险的要求,受托接受职工,不断完善完整的运营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鼓励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迅速发展。 支持保险机构采用股票投资、战术合作等方法参与保安服务产业链的整合。
(八)责任保险发挥解决矛盾纠纷的功能。 加强政府诱惑、市场运营、立法保障责任保险快速发展模式,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事故、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行业作为责任保险快速发展的重点,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验 迅速发展旅行社、产品质量及各种职业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逐一发挥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件中风险控制、事后赔偿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在经济杠杆和多样性责任保险产品中承担民事责任
四、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
(九)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止救助系统。 公司和居民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提高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 积极发展公司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汽车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 逐个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加强事前风险防范,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十)建立巨大灾害保险制度。 围绕更好的保障和民生改善,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方面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大的灾害保险制度。 研究建立巨大灾害保险基金、巨大灾害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大灾害风险分散机制。 鼓励各地根据风险优势,探索对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比较有效的保障模式。 制定巨大灾害保险法规。 建立核保险巨大灾害责任准备制度。 建立巨大灾害风险管理数据库。
五、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农业支持惠农方法
(十一)积极迅速发展农业保险。 中央支持大宗保证、价格保证,地方支持保证特色、产量,根据有条件保证价格、收入大体,农民和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参保,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 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验,探索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丰富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工具。 实行农业保险大灾害风险准备制度。 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制度,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 健全保险经营机构和灾害预报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的合作机制。
(十二)扩大“三农”保险的广度和深度。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支持保险机构提供适度、保险费低、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 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
六、扩大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高增效升级
(十三)逐一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特点。 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的基础上,创新保险资金的运用方法,提高保险资金的配置效率。 鼓励利用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法,支持重大基础设施、营房地区改造、城市化建设等民生项目和国家重大项目。 保险企业鼓励投资公司通过股票、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在合理管理风险的基础上,为科技型公司、中小公司、战术新兴产业等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
(十四)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快速发展。 进一步发挥保险企业机构投资者的作用,为股票市场和债市长时间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鼓励设立房地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三明治基金、合并基金、房地产基金等民间募捐基金。 切实推进保险企业基金管理企业考试的设立。 探索保险机构投资和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 迅速发展债券信用保险。 积极培育替代投资市场。
(十五)推进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 建立完整的科技保险体系,积极迅速发展适应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宣传国产第一批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促进公司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 迅速发展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增强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 积极快速发展个人支出保证保险,释放居民支出潜力。 发挥保险对咨询、法律、会计、判断、审计等产业的辐射作用,积极迅速发展文化产业保险、物流保险,探索演艺、会展责任保险等新兴保险业务,促进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
(十六)加大保险业支援公司的“走出去”力度。 致力于出口信用保险发挥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和变革升级的作用。 提高出口信用保险对自主企业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术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高附加值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简化审批流程。 加快海外投资保险的迅速发展,以能源矿产、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农业、林业等为重点支持行业,创新保险品种,扩大担保范围。 切实开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进一步增加市场经营主体。 积极发展航运保险。 扩大保险资金的海外投资范围。
七、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高领域快速发展水平
(十七)深化保险业技术改革。 继续深化保险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保险公司制度,完善保险企业的管理结构。 全面深化人寿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切实开展商业汽车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深入推进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 加快完善的保险市场体系,支持建立区域性和专业性的保险企业,迅速发展信用保险专业机构。 规范保险企业合并重组。 支持相应保险企业在国内外上市。
(十八)提高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 推进保险市场进一步内外开放,实现“引进”和“走出去”的更好结合,以开放促进改革,促进快速发展。 鼓励中国资本保险企业多形式、多途径“走出去”,为我国海外公司提供风险保障。 支持中国资本保险企业通过国际资本市场筹集资金,通过多种途径进入海外市场。 努力扩大保险服务的出口。 诱惑外资保险企业将先进的经验和技术引入中国市场。
(十九)鼓励保险产品服务创新。 切实增强保险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养新的业务增长点。 支持保险企业积极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网络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的创新。 大力推进条款通俗化和服务标准化,鼓励保险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产品服务,减少同质低效竞争。 努力推进保险企业快速发展方法的转变,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经营价格,提供质量好廉价、可靠性规范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二十)加快再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 增加再保险市场主体。 迅速发展区域再保险中心。 加大再保险产品和技术创新的力度。 再保险对农业、交通、能源、化工、水利、地铁、航空空宇宙、核电及其他国家重点项目提高大型风险、特殊风险的保险保障力。 再保险增强分散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加强再保险对中国海外公司的支持保障功能,提高中国在世界再保险市场的定价权、话语权。
(二十一)逐个发挥保险中介市场的作用。 不断提高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中介机构在风险定价、防灾损伤防止、风险顾问、损失判断、理赔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保险顾客提供增值服务。 优化保险中介市场结构,规范市场秩序。 切实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
八、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督管理,化解风险
( 22 )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机构监督管理和职能监督管理统一,宏观审慎监督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督管理统一,加快了以风险为导向的保险监督管理制度的建设。 加强保险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管理,改进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加快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完善保险法规体系,提高监督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积极推进新闻化建设。 逐个发挥保险领域协会等自律组织的作用。 完全利用保险监督管理派遣机构的资源,加强基础保险监督管理的员工。
(二十三)加强保险客户的合法权益保护。 推进完全保险顾客合法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探索建立保险费用纠纷的多元化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诉讼、仲裁和调解的对接机制。 加大保险监督管理力度,认真调查保险机构全面履行对保险客户的各项义务,损害各类保险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十四)保护不发生系统性区域金融风险的基础。 加强保险业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风险应急方案,优化风险处置流程和制度,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加强责任追究,加强市场约束,防止风险积累。 加强金融监管协调,防止风险跨领域传播。 完全保险监督管理与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司法、信息普及等部门的合作体制。 健全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九、加强基础设施,优化保险业快速发展环境
(二十五)全面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保险信用新闻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用记录覆盖面,构建信用新闻共享机制。 保险机构采取区别保险费率等手段,鼓励守信用者,拘留失去信用者。 完善保险人员信用文件制度、保险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十六)加强保险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建立保险业各类风险数据库,修订领域经验生命表、疾病发生率表等。 构建全领域的资产管理中心、保险资产交易平台、再保险交易所、防灾损伤防止中心等基础平台,加快中国保险新闻技术管理有限责任企业的快速发展,提高保险业风险管理水平,促进领域的转换和升级
( 27 )提高全社会保险意识。 发挥信息媒体的积极普及和诱惑作用,鼓励广播电视、平板媒体、网络等开设专业的保险频道和节目栏,在整个社会学习保险,理解保险,形成使用保险的气氛。 加强中小学、职业院校的学生保险意识教育。
十、完全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支持政策
(二十八)建立保险监督协调机制。 加强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之间信息表达的协调与合作,促进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的比较有效的联系,促进保险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融合,商业机制和政府管理的密切结合。 建立新闻共享机制,逐步实现数据共享,提高相关部门的风险认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建立保险数据库公安、司法、审计查询机制。
(二十九)鼓励政府以多种玩法购买保险服务。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运用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以及保险机构的互联网、专业技术等特点,通过运用市场化机制,降低公共服务的运行价格。 对于商业保险机构运营效率更高的公共服务,政府具有可以委托保险机构运营、直接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强公益性,但对于市场化运营不能实现损益平衡的保险服务,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
( 30 )研究完全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的税收政策。 关于完全健康保险的税收政策。 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整个公司实行向员工支付的养老保险费补充和医疗保险费补充的公司所得税政策。 实行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 结合公司整体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加法扣除政策统一研究科技研究开发保险费用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问题。
( 31 )加强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用地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统筹考虑养老产业、健康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扩大养老服务设施、健康服务业用地的供给,优先保障供给。 加强养老、健康服务设施用地的监督管理,严禁改变土地用途。 相应的保险机构等鼓励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机构投资。
( 32 )完善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助政策。 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级财政主要粮食作物的保险费补贴,减少或取消粮食大县三个粮食作物保险县级财政保险费补贴。 建立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大灾害风险分散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作用,以迅速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为促进经济转型,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就业,完善社会管理,改善民生的重要线索,信息表达的 有关部门必须根据本意见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补助措施,确保各项政策的执行。 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实际具体方案,促进本地区现代保险服务业有序健康的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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