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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记者涂铭)记者20日表示,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日前对北京奇虎科技有限企业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企业审理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法院认为金山企业为www.360.cn,www.ijinshan.com
奇虎企业是360杀毒软件的著作权人,金山企业是新毒霸软件开发者、经营者。 从2012年11月开始,客户将在安装360防病毒软件后安装新的防病毒软件。 新的杀毒软件显示提示框。 通过复制、链接、图像等复制,新的杀毒软件兼容,360杀毒软件长时间存在诱导客户卸载等恶意行为,引导客户卸载360杀毒软件 这个提示框也设置了“360杀毒保存”选项,用颜色深的描述句来表现。
奇虎企业认为金山企业的上述行为实际上是引导客户卸载360杀毒软件,诋毁360种产品和该企业的声誉,构成不正当竞争。 金山企业主张涉案弹窗提示框中的复印件是真实的,不存在不正当竞争。
法院经过审理,金山企业在新毒鞅软件上设置了涉案提示框,但即使其内容属实,也不兼容,或者超出了因其他必要理由保存或卸载他人软件的客观、适当的提示给顾客的范围。 金山企业在诉讼中表示链接目标网站与其无关,但我认为不能说明为什么把与其无关的链接设定在开发经营的新毒霸软件的提示框中。 此外,与提示框相关的副本、图像等副本有引导客户卸载360防病毒软件的主观倾向,会给客户带来误解。 这个法院认定金山企业用弹窗方法让顾客卸载360个杀毒软件,在弹窗上设置了360个与杀毒软件无关的链接,因此违反了经营者应该遵循的关联,基本上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对奇虎企业进行了不正当竞争
法院表示,在判决后,当事人没有表示是否平均上诉。
(原标题:金山毒霸弹窗诱导卸载360病毒清除被判定为不正当竞争)
标题:【金山毒霸弹窗诱导卸载360杀毒 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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