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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张飒实习生金承舟
早报记者昨天获悉,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成立的上海银行领域顾客纠纷调整中心于8月28日正式成立,目的是公正有效地处理金融纠纷,及时有效地解决矛盾。 迄今为止,上海银行领域也初步建立了机构自处、同业调解、监督管理监督、司法干预等多方面的金融客户纠纷处理机制。
公正有效地处理所谓金融纠纷,具体而言,由调解中心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各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比较有效的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拥有前48家银行的工作经验,精通金融业务、法律知识,聘请有纠纷解决经验的行业内专家和社会知名专家、学者义务担任调解员。 上海银行领域顾客纠纷调整中心免费受理上海银行领域金融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及消保委员会等机构的推荐,以及购买银行产品、服务接受的顾客申请调整的事项。
另外,为了保障调停的公平、公正,调停中心的调停实行调解员本银行回避制度。
标题:【上海银行同业公会成立客户纠纷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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