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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简介:朱令在央视东方时空节目《朱令的十二年》中的资料照片。 (央视截图/图)
北京警察说,当时的专业署不受任何干扰,受搜查条件限制,妨碍证据丢失等客观因素,案件无法最终解决,社会公众合理客观看待,尊重搜查规则,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
感谢社会各界对朱令案的关心。 这件事没能解决,我们至今深表遗憾。 我深深理解和同情朱令个人遭遇的不幸和家人遭受的痛苦。 5月8日17点左右,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应对了最近备受瞩目的朱令案(也称为朱令案)的事件。
1994年清华女子朱令铊中毒事件随着今年4月复旦大学发生的复旦大学吸毒事件在媒体上的曝光,再次进入公开视野,许多网民呼吁重新开始此案的司法程序。
1994年12月,清华大学化学系92级本科生朱令因身体不适入院治疗。 1995年4月28日确认铊盐中毒。 同年5月5日,清华大学国防部向北京市公安局通报。
北京警察回应通报说,公安局接到通报后立即展开员工,认定发生了毒品中毒犯罪的事实,依法立案搜查,组成专业小组展开搜查。 专家小组根据朱令的日常活动情况,深入调查访问了130名相关人员,对北京市经营、采用铊盐的100家企业开展了工作。 朱令出现中毒症状后向公安机关通报了事件,时间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视设施,犯罪痕迹和物证已经丢失,事务人员竭尽全力,采取了当时可以采用的各种刑事搜查措施,但得不到认定嫌疑犯的直接证据。 基于事实,本着依法的精神,警察向家属详细介绍了员工的情况,向政府协调学校和社会相关机构支付了医疗费,委托他们进行生活补偿。
北京警方表示,在业务中,专家小组依法坚持公正的案件,不受任何干扰。 公安机关和侦查人员对所有刑事案件,特别是严重侵犯公民生命安全的案件,全力开展侦查工作,如果有一线希望,我们会尽最大努力。 但是,确实有些事件受到搜查条件的限制,妨碍了证据的丢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解决。 对此,我也希望社会公众能理性客观地看待,尊重搜查规则,理解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
北京警察在官方微博上公开应对朱令事件。 (北京公安官方微博/图)
标题:【北京警方回应“朱令案”称最终无法侦破 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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