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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哈尔滨2月7日电(记者王子辰) 7日在哈尔滨二审公布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被杀害的事件。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被告人对李梦南的无期徒刑判决。
2012年10月1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医生被杀、3名医生受伤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犯罪时未满18岁的被告人李梦南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剥夺了政治权利。 哈中院在辩护人提出的医院有过失,李梦南对轻处罚的意见没有被采用李梦南自动投票也没有被认定,辩护人提出的李梦南系自动投票中构成自首的意见没有得到支持。
2012年3月23日9点左右,李梦南和祖父李禄去哈医大一院5楼风湿病免疫科治疗李梦南患有的强直性脊椎炎。 哈中院一审认为,被告李梦南对医生的治疗方案产生了误解,引起了杀人的念头,持刀追捕医务人员,故意夺去别人的生命,杀害一人,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是故意杀人 李梦南犯罪时未满18岁,依法不适用死刑。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很明显,证据确凿,有罪判决正确,量刑合适,审判程序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驳回上诉,裁定维持原判。
标题:【哈医大医生被杀案二审维持原判 被告人获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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