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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太原9月19日电(记者胡靖国、王宁)在山西省忻州市,以张建全为首的黑社会集团欺压、杀害民众,称霸一方,在忻府区内和许多领域形成了违法控制和重大影响。 最近,当地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25名集体成员分别被判决,其中“黑老板”张建全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现年36岁的张建全出生于忻州市忻府区东楼乡东楼村,曾任该村委主任。 据忻府区法院审理,张建全以非法敛财为目的,聚集张会全、徐鹤峰等多人进行非法犯罪活动,经过数年的迅速发展,形成了以他为组织领导人的比较稳定的犯罪组织,称霸了一方。 这个组织以文字为内容的形式没有明确“纪律”和活动规范,但通过加入组织成员之间的口碑,形成了确定的“规则”。
法院认定,以张建全为首的犯罪集团相继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完全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非法持枪支持犯罪,故意伤害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勒索罪,牺牲数罪,处罚,张建全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款2万元。 徐峪峰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罚款2万元。 张会全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罚款2万元。 其他小组的成员也分别被判处了不同时间的有期徒刑。
对此判决,张建全及其主要集团成员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标题:【山西忻州一黑社会团伙主犯一审被判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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