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829字,读完约5分钟
本报昨天报道了5名散户关于票创设是否合理的对话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详见2008年1月31日c02版《股东对话上证券所:创设是否合理》)。 本报记者昨天获悉,当天( 2008年1月30日),6名散户前往国务院信访室再次访问要求解决问题(本报1月中旬报道了7人散户对话证监会)。 详见1月17日c06《7人散户都对话证监会》)。 但是,这次证监会和国务院的信访室让散户们吃闭门羹。
信访处理:只负责资料的接收、交付
一位徐散户告诉记者,这周三北京周边地区的6名散户聚集在一起,先去了国务院的信访。 信访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但不是金融专家和专家。 这名员工说不能解决散户们的问题,只是收到他们的访问资料,交给有关部门解决。 散户想进一步知道这个问题会在哪个部门解决的情况下,接待负责人不清楚,建议访问者咨询证监会。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上的事情也由证监会管理”
于是六个散户去了证监会。 许先生说,这次去的人不是上次的7个散户,但这次证监会让他们吃了闭门羹。 自称吕的证监会人与他们见面,他代表证监会接待他们,说:“他说的一切都是上面领导的意思,可以代表证监会的态度。 上次接待7散户的证监会市场部戚处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产品开发部的李专家没有出现。 ”。
许先生说,当时这个姓吕的员工双方见面不久,证监会就不会回答关于票创设的问题。 因为这些问题上次接待散户时已经回答了。
许等人说:“我们这些人不是上次的哪个。 我们反映了新的问题。 怎么这次证监会不回答呢? ”。 这个员工说该回答的事情已经回答了。 证监会的员工各有自己的员工,不能每天反复回答。 另外,我也不能管理关于票创设的问题。
许先生说:“证监会不管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设立票? ”。 吕先生的员工回答说:“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在证监会的管理下,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上的事情也不在证监会的管理下。”
散户还询问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证券公司创办的方法细则是否经常向证券监督会申报。 证监会不能管理票创设的事吗? 吕先生回答说,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上的事情由国务院管理,关于任何部门他都不清楚。 证监会监督上市公司的状况。 今后散户不要再就票的设立找证监会了。 请直接找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级管理机构。
在这种情况下,许先生等人对该员工说,如果国务院的信访把有关资料交给证监会,证监会一定要把这些资料交给能管理这件事的部门,以免辜负广大散户的希望。
■相关报道
证券维权律师:证监会人的说法不负责任
记者随后联系了一位叫谭的律师。 谭律师也是证券维权者。
谭律师听后,直言证监会对其名师的回答不负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交所作为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务院,证券监督会是国务院授权的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的统一监督管理,怎么说不能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上的事情呢? 另外票也是证券的一种,可以说证监会不能管理票的创设吗? 然后记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确认,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由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
交易所控制票总量
关于权证创设制度,谭律师说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证券公司权证创设制度的起点很好,是为了抑制投机。 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虽然一点也不能控制细节,但是没有另外设置相关方法的制约,导致了很多散户的损失。 我认为票不能掌握交易中的总量限制,但不能让证券公司无限地创设。 票下跌,证券公司创立了。 这种无限的创设只会增加投机气氛。 交易所应该用票总量来管理。
声称票交易的权利被侵犯了
其次证券公司只需要创设票向交易所备案,向中登企业支付保证金即可,无需得到上市企业股东大会的同意。 这实际上是越权行为,侵犯了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 财经评论家黄湘源认为,原票作为股票对价的一部分,包括该票的交易权利。 创设票强制改变了票的发行权和交易条件,侵犯了票所有者的利益。 连续创设的票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股票变更票,交易数量扩大了数倍,其交易价格也受到影响,这是因为票的交易权利受到严重侵害,股东本来应该获得的股票变更的好处被人为的市场因素剥夺。 海外也有票创设制度,但发行者发行的票采用了不同的代码。 国内无论谁创设票都采用同样的代码,但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这个问题上不会纠正。
散户的力量不可忽视
该律师认为证券公司创立权证制度的真正受害者是上市公司股票变更时购票持有正股的股东。 票创设制度伤害了这些股东在变更原股东时获得的利益。 而且,起诉这个制度不合理,这些股东最有权说话。
标题:【证监会对权证创设“无为而治”?】
地址:http://www.china-huali.com/cjxw/24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