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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很多人提到了“金融救济”的学术概念。 国际国内有学者主张,应该将“金融救助”确定为中央银行的一大作用。 经过东南亚和拉丁美洲两个波及广泛、造恶深重的金融危机,相反在危机中看到国际金融机构,特别是imf的救济行为,学者们认为确定“金融救济”是中央银行的一大功能更为紧迫。

【在险恶的风险中挣扎:1990年代日本金融救助实录】

国际救助通常通过国际机构的贷款和区域间货币合作进行,但国内救助各有特色,各有各的精彩。 现在让我们放眼日本,回顾一下日本政府在1990年代的国内金融危机中是如何实施金融救助的。

1990年代是日本金融业黑暗的十年。 十年间金融危机频发,整个日本纷纷烽火。 面对屡遭重创的日本金融业,日本政府和大藏省必须继续进行金融防卫战。 随着金融危机的加剧,日本当局的作战战术也发生了变化。 到1995年为止,大藏省一直按照以前流传的危机解决方法被动处理金融机构发生的问题。 1995年以后,“住专”(住宅专业信用)问题的出现引起了日本各界的关注,大藏省开始改变消极态度。 1997年以后,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日本金融体系崩溃,日本政府最终从根本上改变了态度,认真正视金融机构危机的解决,探索了重组合并的新途径。 那么,让我们来看看日本这场金融防卫战的具体过程。

【在险恶的风险中挣扎:1990年代日本金融救助实录】

第一阶段:服从老的、被动的出击

日本经济结束战后最长的经济增长后,由于1992年2月持续了5、6年的房地产和房地产泡沫破裂,日本政府不得不宣布经济有下降的趋势。 股价从1989年12月的最高值38万日元下跌到1992年12月的2万日元,地价也同比下跌了6%。 随之而来的是日本金融机构不良债权的暴露。 由于土地价格的下降带来了银行担保价值的下降,多个贷款因此很难收回。 1992年日本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总额估算为约20兆日元。 20兆日元的不良债权完全可以用金融机构的实力处理。 但是,当时作为日本金融监督负责人的大藏省没有充分认识到不良债权问题的严重性,试图通过等待日本经济进入恢复阶段来自动解决不良债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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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观察情况的待机期间,日本的经济状况持续恶化,微小的金融机构和信用社相继倒闭,第一是1992年4月东邦相互银行,10月东洋信用金库,1993年10月釜石信用金库,1993年11月大阪信用社,1995年2月东京协和信用社

面对金融机构的破产,日本政府将继续战后以来流传下来的解决办法,要么由大藏省的组织领域自救,要么由政府救助。 到1995年破产的金融机构都是在大藏省的斡旋下被健全金融机构吸收合并的。 此外,存款保险企业也给予一定的资金援助。 伊予银行吸收合并东邦相互银行的情况下,存款保险企业提供80亿日元的资金援助。 三和银行合并了东方信用金库,得到了存款保险企业的200亿日元的支援。 1995年3月东京协和、安全两家信用社倒闭时,大藏省很难找到合适的金融机构实施领域,新机构接管了两家破产金融机构的所有业务和负债。 于是日本银行出资200亿日元,存款保险机构出资400亿日元,民间出资200亿日元共同组建了东京共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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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新机构实施政府救济标志着大藏省在金融监督管理和救济中的作用下降。 战后,在严格的金融限制下,日本大藏省和金融机构之间达成了默契。 大藏省制定了有利于金融机构的规定和立法,金融机构从中获得了垄断利益。 有些金融机构出现问题时,大藏省随时可以动员健全的金融机构实施领域,拯救自己。 作为回报,金融机构也服从大藏省的安排。 金融自由化后,随着金融管制的放宽,大藏省失去了很多监督管理特权,无法继续为金融机构带来利益。 “监督管理卡特尔”自然解散,金融机构没有了服从大藏省安排的欲望。 另外,垄断利益的消失也削弱了金融机构吸收合并其他机构的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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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定点爆破,金融防卫战的转折点

“住专”是指住宅金融专业企业,是各种商业银行共同专业经营住宅和不动产贷款的民间非银行机构,是商业银行为了避免金融限制而实施的迂回经营战术。 与农林系统的金融机构密切相关,农协在“住专”项目中投入了5万元巨额资金。 由于盲目投资和经营,日本泡沫经济崩溃后的“住专”出现了大量的不良债权,总额超过了8兆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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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决“住专”问题之前,日本政府一直在用以前流传的方法解决金融机构的危机。 “住专”问题被发现后,舆论哗然,经济问题政治化,各界对解决危机的方法持不同意见。 大藏省发起的基本想法是“软着陆”。 大藏省从1991年到1992年审查了“住专”的财务状况,发表了两个整改计划。 但是,这两个整改计划都没有考虑破产重组。 与大藏省相比,日本银行和政府并不那么乐观。 1991年宫泽首相提出了投入公共资金救济金融机构的方案,1992年12月日本银行提出了7家“住专”企业合并重组为1家公司的方案,但都被大藏省否决了。 到了1995年,由于大藏省解决不良债权问题的延迟和犹豫,整个金融系统的不良债权急剧增加到45兆日元,国民对大藏省的信任普遍下降。 大藏省由此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改变态度,开始认真对待不良债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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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藏省银行局长提出“住专”的母体行应该承担首要责任,即所谓的“母体行解决大体”。 这是美国解决储蓄贷款机构( s l )危机得到的启示,认为在实施存款赔偿之前相关人员当然会承担损失。 但这可能导致股东代表诉讼,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引起更大的金融恐慌,因此受到母体行的强烈反对。 政治家也反对这个方法,最终这个方案没有通过。 另外,修改“母体行解决的基本”,使得母体行放弃债权,其余的债务由各贷款机构比例负担,其中也包括母体行的一部分损失。 这个方案受到农林系统金融机构的强烈反对。 最终的解决办法是母体行放弃债权,农林系统金融机构援助5300亿日元,政府提供6850亿日元的公共资金。 这个方案是1995年底形成的,因此被称为“12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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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案”处理了“住专”问题,但也为日本当局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村山内阁向民间公司注入公共资金没有向国民说明,所以全员辞职了。 大藏省也是烤肉。 作为大藏省委托人的农林系统决定向陷入危机的机构直接投入公共资金,进一步削弱了大藏省的地位。 但是,“住专”问题的解决是日本政府金融防卫战中具有转换意义的战斗,因为从“住专”问题的解决开始,日本当局对不良债权问题的态度变得更加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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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系统崩溃,全面出击

解决“住专”问题后,日本政府于1996年和1997年修改了两次存款保险法。 日本政府认为,这样可以完成不良债权的攻防,同时在制度上建立注入公共资金的体制,及时迅速地解决金融危机。 但遗憾的是,存款保险法刚刚修改,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1997年11月,证券业第四大山一证券和第七大三洋证券倒闭。 10月,第10位商业银行北海道拓殖银行解体,德阳城市银行关门了。 一个月内四大金融机构轰然崩溃,这不是30年代大危机以来的事。 1998年底,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倒闭了。 日本金融体系的崩溃一时震惊了日本和国际金融界。

【在险恶的风险中挣扎:1990年代日本金融救助实录】

其次,日本政府有必要再次修正危机解决方案,全力挽救动荡不安的日本金融体系。 1998年6月日本政府设立了新的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金融监督厅,接替了大藏省的监督管理职能。 1998年10月通过了以解决金融机构破产为支柱的“金融再生法案”和以防止金融危机于未然为目的的“金融健全化法案”。

【在险恶的风险中挣扎:1990年代日本金融救助实录】

金融再生法案的核心是成立金融再生委员会解决金融机构的破产问题。 具体来说,向陷入危机的金融机构注入救济资金,增加自有资本,制定金融机构破产解决、危机管理等相关的计划和法案。 在解决金融机构危机的过程中,金融再生委员会有两个选择。 一是设立过渡银行,另一是实施特别国有化措施。 1998年10月,根据金融再生法案,日本政府对日本长时间信用银行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实施了暂时国有化。 存款保险机构收购两机构的所有股票,继续维持经营。 与美国的过渡银行法不同,日本的暂时国有化保持原金融机构的法人资格,国家只负责经营管理,目的是找到最适合破产机构的合并对象。 日本长期信用银行经过近一年的国有化,于1999年9月与美国利普伍德控股企业签订收购合同,成为被外国金融机构收购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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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健全化法案的核心是在金融机构陷入危机之前政府向金融机构提供公共资金,提高金融机构对危机的防御力。 《金融健全化法案》戏剧性地登场了。 为了防止银行危机,1997年10月,以向超大银行出资为目标的“金融健全化法案”向众议院提出。 起初舆论不赞成这个法案。 但是,由于当时没有更有效地阻止银行危机的措施,舆论开始转向。 经过10天的审议,10月16日国会通过了该法案。 10日重要的紧急法案通过,这在日本国会是非常罕见的。 根据该法案,1998年3月日本政府向以东京三菱银行为首的18家银行注入了总额1.7兆日元的资金,1999年3月向15家银行注入了7万日元以上的公共资金。 在投入公共资金之前,所有银行都要制定严格的整改计划,整改计划要直接比较领导层和管理层的个人利益,接受公共资金的机构要制定详细的返还资金计划和时间表。

【在险恶的风险中挣扎:1990年代日本金融救助实录】

然后,面对海外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日本政府决定以强联合的方法进行银行间的横向合并。 实际上,在20世纪90年代初,金融机构之间掀起了合并热潮,当时的首要目的只是两个。 一是通过强弱联合和弱联合,渡过难关。 免于破产的危险。 二是通过重组合并流通渠道,减少管理层人员,达到管理价格下降。 早期重组合并是被动的行为,不得已的话,日本金融业越来越尝到收购的甜头,积极合并,以更大的实力寻求在世界上展示业的机会。 1999年1月,三井信托银行和中央信托银行于2000年4月1日正式合并,宣布成立三井中央信托银行,之后,日本兴业银行、富士银行、第一劝银行于2000年9月设立瑞穗银行,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金融机构。 接下来,东海银行和三和银行宣布将于2001年4月合并,组成日本联合银行。 樱花银行和住友银行宣布于2001年4月成立了三井住友银行,樱花银行本身是原来的太阳、神户、三井银行合并的。 在这样的大银行合并浪潮的推动下,旭日银行和大和银行也宣布将于2002年3月组建利索那银行。 在这个过程中,日本政府也感到金融机构对破产重组性的资金注入效果似乎比救济性资金注入更好。

【在险恶的风险中挣扎:1990年代日本金融救助实录】

瑞穗银行、东京三菱银行、三井住友银行、日本联合银行成立后,再次与本系统的信托银行、证券企业等金融机构合并,瑞穗金融控股、三菱东京金融控股、三井住友金融控股、日本联合金融控股 之后,不良债权的解决过程比较顺利,没有发生更大规模的银行破产事件。 根据金融厅的统计,主要银行的不良债权馀额于2003年3月下降到20.2兆日元,于2004年3月下降到13.6兆日元,不良债权比率也从7.2%下降到5.2%。

【在险恶的风险中挣扎:1990年代日本金融救助实录】

这样日本政府就成功地救济了本国的金融机构,在这10年的金融救济活动中,日本政府的行动是非常值得考虑的。 从最初的“因循守旧、虚与委蛇”,到后来引进优胜劣汰机制,最后选择性地进行保护与淘汰,鼓励和促进重组合并,日本政府在一系列金融救济行动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在险恶的风险中挣扎:1990年代日本金融救助实录】

面对金融机构的破产,是否救助,什么样的机构值得救助,用什么样的方法淘汰,用什么样的方法救助,是各个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 不可否认,日本政府向破产银行注入公共资金在某种程度上缓和了银行破产带来的严重后果。 但是,现实中,公共资金的注入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整改计划基本上按照形式进行,计划资金也没有充分注入。 1998年的13兆日元的资金金额实际上只注入了1.7兆日元,1999年的25兆日元的金额也只采用了7.4兆日元。 因此,光靠资金救助濒临破产的金融机构太被动了,不能用治标治本。 大规模强队联盟一方面迅速扩大某金融机构的规模,“大而不倒”( too big to fall ),另一方面以最快的速度增强金融机构的综合实力,避免输给与海外金融公司的竞争也是理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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