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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闻(记者王晓迪)最近发现,济南铁路公安处平原东站派出所的民警在线路巡逻时,黑色轿车停在荒废的无人高桥下,两名民警上前调查。 接近这辆黑色轿车时,发现车的副驾驶放了两枪,民警很快控制了两名车上的男人,仔细搜索了车,在车里发现了两枪,几发子弹。 为什么两个男人带了枪,枪是从哪里来的?
两支枪都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气枪,这把枪的男性徐某涉嫌已经非法持枪。 据调查,两支气枪为徐某分别向朋友借射兔子,是同行的另一个男人叫的。
有人可能会问,这只气枪是不是只是为了打野鸡野兔才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批准和适用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问题”的理解和适用,涉案枪的数量达到了2支追诉标准,此外涉案枪的外观明显是枪,从其外面来看通常人明显是枪 发射物是杀伤力非常高的钢球,不是塑料bb弹。 购买场所不容易混淆的玩具市场等数百元气枪的价格,不是几十元玩具枪的价格徐某拥有的气枪枪口比动能达到30焦耳/平方厘米,国家规定的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认证
本案嫌疑人徐某购买枪支的用途是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平时藏枪,夜间采用,事件后隐瞒,有欺诈回避调查情况。 徐某嫌疑人非法持有气枪,有采用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明确了对持有的气枪有很大的杀伤力,认为刑法上可以认定为非法持有。
前几天,徐某因非法持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标题:“气动枪只打野鸡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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