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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的弩枪

因为对弩枪的威力感兴趣,一名男性在网上购买了近2000元的弩枪用品,放在家里炫耀。 但是,因为还没来得及录用,被民警依法没收,被罚款。

7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治安大队根据知情提供的线索,联合剩下的派出所在石井街运营王某家进行检查,发现了一些弩枪、钢珠弹、飞镖。 之后,警察涉嫌将携带弩枪的违法行为者王某带回派出所审问。 王某坦白了购买“大黑鹰”弩枪的违法事实,声称是在网上购买的,花了1978元。

“男子网购弩枪 被没收并罚款”

昨天,记者从事件的民警处得知,王某出于好奇想玩,于5月13日在网上购买了这把弩枪。 警察说,这把弩枪的射程为60米左右,威力不小,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可以拘留5天以下,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处罚。 ”。 剩下的派出所最终对王某处以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依法没收了弩枪。

“男子网购弩枪 被没收并罚款”

文/图书记者葛兰

标题:“男子网购弩枪 被没收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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