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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的经营权?
更重要的是,3家加盟者加入一茶坐下后,认为可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加盟者与一茶坐下签订“直接特许经营合同”、“委托管理合同”及“承诺书”后,注册了企业。 根据起诉书,在签订“直接特许经营合同”后,一茶乘坐员工从加盟者那里获得投资者的身份证,“帮助”加盟者登记成立了新企业。 一茶一在员工从工商局拿到营业执照后,用营业执照刻上企业印章,拿走税务登记证和公司法人代码证明书,开设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加盟者的登记资金转入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据加盟者透露,一茶一名员工在完成新企业登记后,不会将上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法人代码证明书、银行开户资料、财务专用章、印章还给投资者。 在加盟商经营期间,他们多次催促一杯茶为企业设立文件、公章等,但都被拒绝了。 一茶一座向他们说明,所有加盟的企业,其文件、公章、银行账户都必须在一茶一座保管。
在加盟者看来,一茶一座是 “强占”营业执照、公章、银行账户、财务专用章,之后未经投资者同意,向加盟店派遣了店长、厨师、收银员、服务员等员工。 不仅如此,一茶利用原告的公章,未经授权对外签订了大量的“高价”合同,但加盟者失去了人员配置、食品购买、货款支付、甚至记账等相关人事权、经营权、购买权。
对此,一茶一座方面认为,加盟店有必要维持与直营店的服务标准和产品质量,用直营法经营加盟店。
“这到底是加盟店还是直营店? ”一位加盟者反驳道。
不仅如此,根据合同,加盟店必须在开业一个月后结算,加盟业者说:“一茶座由于各种各样的理由被挤掉了。” 据说,一茶一坐,由于用裱糊金无法达成加盟和商谈,所以没有结算。
关于加盟店的装饰,根据加盟商的起诉书,2007年9月,一茶座提出的工程结算,店的装修和设备的合计金额为207余元,2008年11月,加盟商委托的制造成本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其制造成本应该减少81万余元
加盟者还说,根据合同的规定,装饰也应该事先与加盟者签订书面合同,但该合同也没有签订,当然不同意这种昂贵的装饰。
对此,一茶一坐的林盛智首席执行负责人昨天说:“加盟商和直营店是根据统一的规格和标准装修的,加盟店的平均装修费用不比直营店高。”
会员国不承认损失
加盟店开业后,一茶按每月销售额的2%收取权利金,按每月销售额的3%收取管理服务费。 关于商店无论是盈余还是赤字,一茶一座都有5%的固定利益,各加盟者确实在讨论,但认为损失是一茶一座经营的结果,应该由一茶一座来承担。
在上海马瑛饮食有限企业(原一茶一坐嵩山店)起诉一茶一坐之前,一茶一坐将马瑛企业告上法院。 理由是该企业经常拖欠购买的原料费用、加盟权利金及委托管理费,从2008年2月29日到2008年11月17日,拖欠各类57万多元,达到8个月。
最近,早报记者在一茶一坐嵩山店所在的上海皇宫广场上看到这家店的门被锁链锁住,门口贴着“装修、停止营业”的告示。
上海马瑛饮食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马英董事长表示,2008年12月14日,她出差时,那家店突然关门了。
尽管商店已经停业,马英向店主支付了20万元以上的房租,更难理解的是,尽管一杯茶支付了约350万元,但迄今为止仍未能收回企业的财务章、公司的公章。
对于一茶一坐方这家嵩山店的经营损失,马英没有承认。 据她介绍,这家店的月最高销售额达到过38万元,本人收到店内员工的邮件,反映这家店的管理混乱,但她不能直接参与管理。
马英还对一杯茶的财务提出了疑问。 在一个工资支付表中,据说嵩山店领工资的员工达到了88人,一个茶里出现了2次一个员工的名字,但那家店的员工最多只有30人。
标题:“经营无权吃亏有份 3加盟商状告一茶一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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