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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顾客新闻真的是“安全”的吗?

——以“中信银行( 601998,股票吧)泄露个人新闻事件”为切入点

陈海阳

一、事故原因

年5月6日下午,著名脱口秀演员池(本名:王越池)在微博上发表了长微博。 据悉,在与上海笑果文化媒体有限企业(以下称“笑果文化”)的经济纠纷中,笑果文化发送的事件资料中有中信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 咨询律师后,向中信银行发出了律师函。 中信银行最初没有回复,7日凌晨,中信银行的官方微博发表了道歉信,解聘了分店经理。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池塘在微博上说:“你也没有我的身份证,你也没有我的银行卡,你也没有司法机关的调查令。 笑果文化竟然能从中信银行拿到我近两年的流水来印刷。 为什么能把馀额全部取出来? ”。 之后,我给中信银行打了电话,中信银行说这符合大客户的要求。 ”。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据说中信银行虹口分行根据大顾客的要求查询池塘的个体账户流水。 但是,根据相关规定,查询个人账户的流水新闻查询时,要求本人用比较有效的证明书进行查询,公检法等部门发行相应的说明。 通过自助返回独立,也可以拿着银行卡和密码查询流水。 当然,使用者也可以查询个人账户的流水。 但是,在员工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合同中,有权查询银行的流水条款,如果企业和员工发生纠纷需要查询员工银行的流水,企业可以向公共检查机关申请,批准后可以向银行查询 用人单位应当查询职工个人账户的流水,不仅有合同确定的授权条款,而且要向公共检查法部分申请批准,查询职工个人账户的流水。 中信银行虹口分行没有本人授权,没有司法机关的调查令的情况下,为维持大客户关系向上海笑果文化媒体有限企业提供员工个人账户流水新闻,无疑是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的违法行为。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二、银行到底是怎么泄露顾客消息的?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掌握了很多顾客、非常重要的新闻数据。 近年来,个人银行账户的新闻泄露频繁发生,网上有买卖个人银行流水的“黑市”,交易价格不高。 银行内部员工说,如果是银行员工,只要得到内部批准就可以查询顾客的流水。 调查个人银行流水的价格,根据银行的不同价格不同,印刷某4大银行的储蓄卡的话,年流水的价格是16000元,一周内返还收据,查询者只提供银行卡号码、名字。 在“黑市”上,“查询流水”的报价高低不同,但都以千元计算。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现在,银保监会提高了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因此利用职权直接查询顾客新闻倒卖的风险太高,银行内部的员工通常不会选择这种方式。 在倒卖银行顾客的新闻产业链中出现了作为中转所的“中间商”。 银行职员干部通常将自己的查询账号卖给中间商,中间商将账号卖给与银行有关的“出口渠道”组,另一家银行的员工进入内部网络系统,窃取个人新闻。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年10月,四川绵阳警察揭发了打着公安部招牌的“526公民个人报道事件”,逮捕了包括银行管理层在内的犯罪组织骨干15人,没收了公民银行的个人报道257万条、涉案资金230万元,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这条黑色产业链 在此事件中,农商银行某分行长夏某销售征信系统查询账号,通常两天,夏某变更密码后销售,价格通常数万元。 中信银行职员穿着某某、汉某某两个人,通过取得的征信系统查询账号注册银行内网,取得公民个体征信报告50万份,以30-50元的不同价格销售给各级中间商。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样品快递】

01元北京银行( 601169,是股票吧)员工销售个人征信新闻830多条

年8月至年12月,被告人吴某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张江分行临时职工期间,在知道目的不正当的情况下,诸某、陈某违反关某查询公民个体征信新闻,将查询的相关征信新闻用邮箱发送给关某, 到事件发生为止,公安机关验证了被告人吴某总共向闵某提供了830多条。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认定,吴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新闻,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罪,而且与他人共同犯罪。 根据被告人吴某的犯罪情节和悔恨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判决吴某犯有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02元建行馀姚城建支行行长泄露财产新闻千馀条招商业务

年3月17日,沈某应周某的要求,通过qq邮箱向周某非法提供从鲁某非法获取的馀姚市东城名苑业主财产新闻共计1111条,以吸引其业务。 同年4月20日,沈某担任建行馀姚城建支行行长期间,向周某提供了同行受理的贷款客户财产新闻共计127条用于招商业务。 年8月15日,沈某亲自投票给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2019年8月14日被馀姚市人民检察院保候审讯。 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查阅天眼检查新闻,沈某于去年3月26日至2019年3月26日期间担任建行馀姚城建分行负责人。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浙江省馀姚市人民法院认定,沈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新闻,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的罪名。 其中,有些公民个人新闻类被告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获得并提供给他人的,应当依法受到重罚。 鉴于被告人沈静冲的犯罪情节和悔恨表现,依法宣告缓刑,判决沈某侵犯公民个人报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千元。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三、银行泄露顾客的新闻行为构成犯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销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新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科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销售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得到的公民个人新闻或者提供给别人的,依照前款规定受到重罚。

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得公民个人新闻的,依照第一项规定处罚。

公司犯前三项罪的,对公司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照各项规定处罚。

|《公民个人侵权新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公民个人新闻”是用电子或其他方法记录的、可以单独或与其他新闻组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新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联系方法、地址、。

第三条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新闻,以及通过新闻网或其他方法发布公民个人新闻时,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新闻”。

未经收集者同意,向他人提供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新闻的,属于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新闻”。 但是,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无法恢复的情况除外。

第五条非法获取、销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新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销售或者提供下落轨迹新闻,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别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利用公民个人新闻实施犯罪,销售或者提供犯罪

(三)非法获取、销售或者提供下落轨迹新闻、通信副本、征信新闻、财产新闻的

(四)非法获取、销售或提供住宿新闻、通信记录、健康生理新闻、交易新闻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公民个人新闻500条以上

(五)非法获得、销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新闻的。

(六)数量没有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的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

(八)销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得到的公民个人新闻,数量或者金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侵犯公民个人新闻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两年内受到过行政处罚,非法获取、销售或者提供过公民个人新闻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银行或其职员在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未经顾客同意,非法销售或向他人提供得到的顾客新闻,无疑是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罪中提供公民个人新闻的行为。 同时,由于银行这个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行为者必须受到重罚。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本罪是典型的情节犯,相关司法解释对犯罪构成“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作出了规定。 司法解释是侵害公民个人新闻罪的数量维度(第50条、第500条、第5000条)、利润金额维度( 5000元)、与他人犯罪的关系维度(下落轨迹新闻用于犯罪。 知道他人犯罪提供个人新闻)、前科维度(侵犯公民个人新闻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两年内受到过行政处罚)四个维度评价侵犯公民个人新闻行为的犯罪严重性。 银行或银行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个人报道行为构成犯罪必须符合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中的情节要素的规定。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银行账户新闻是个人新闻的重要部分在我国法律上本来就受到严格保护。

根据公开资料,我国法律对机关和个人银行账户新闻设置了极其严格的保护措施 。

年5月,银保监会颁发的《银领域金融机构的数据管理指导》,由银领域金融机构确立数据安全战略和标准,依法收集、应用数据,依法保护顾客隐私,划分数据安全级别,访问权限 世界通信行业巨头韦里森公司报告,大约四分之一的数据泄露是由于公司内部人员的操作失误和积极泄露造成的。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2019年12月,中央银行制定了《个人金融新闻(数据)保护试行方法(征求意见稿)》。 向金融机构征求意见,确认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和电子数据管理规定,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妥善保管和保存收集到的顾客金融新闻,防止新闻的丢失、破损、泄露或篡改 金融机构及其员工对客户金融新闻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提供给别人。 确认新闻泄露、破损、丢失时,金融机构必须在72小时内采取纠正措施,通知金融客户。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年3月6日,中国银行保监会办公厅发表的《关于预防银领域保险业职工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第15条再次强调“严防新闻科技行业违法犯罪行为”,其中银行保险机构强调“收集、维持顾客新闻、录用人员的 在内部产品和业务流程设计中执行顾客新闻的安全控制和风险提示。 确定关于客户资料交接的对外合作保密条款,约定消除新闻泄露的风险。 严格防止员工利用职权、管理漏洞、篡改背景数据、窃取资金、非法复制数据、销售客户新闻。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今年年初,中央银行宣布年规章制定事业计划的确定,制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顾客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办法》)。 根据2019年末的征求意见稿,顾客金融新闻是金融机构通过业务或其他合法渠道取得、加工、保存的顾客新闻,包括个人信息新闻、财产新闻、账户新闻、信用新闻、金融交易新闻和

“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个人金融新闻安全,事关一切身体。

陈海阳律师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作伙伴

集中注意刑事诉讼、刑事合规和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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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您的银行顾客新闻真的“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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