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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信用卡保持着极高的警惕,很大程度上源于违法犯罪分子对信用卡市场秩序的破坏。

3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表刑事判决书,2名建立“钓鱼网站”盗窃信用卡新闻的罪犯被判刑。


根据判决书,发生事件的两人平均出生于1996年,同时是同学的关系。 其中黄某成立深圳万企业物报科技有限企业,陈某为黄某员工,两人共同从事网页设计业务。

年8月,陈先生通过网络接受别人制作“钓鱼网站”的邀请,与陈先生协商后,2人租用海外服务器,为别人制作、设立假华夏银行( 600015,股票酒吧)等多家银行的“钓鱼网站”

在此期间,陈先生和黄先生应别人的要求,导出了别人从服务器非法获取的公民信用卡新闻资料,直接提供给电信网络骗子进行了违法犯罪活动。

年8月至2019年1月,陈某和黄某通过制作、设立“钓鱼网站”,非法窃取了190组公民信用卡新闻资料,获利人民币52.39万元。

2019年1月25日,两人因涉嫌非法使用新闻网络而被拘留,同年3月2日被捕。

2019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陈某、黄某设立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盗窃别人的信用卡新闻资料,金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信用卡新闻的罪名。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没收了所有违法所得。

标题:“两名“95后”设立钓鱼网站专“钓”信用卡 以提额为诱人的饵料窃取公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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