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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月4日发表了原股东(刘永忠、芦跃江、陈东、陈晴、邓米、“交易对象”)签订的《股票发行和现金购买资产支付协议的利益预测协议》。 根据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一般合作)审计并于年4月28日发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状况证明的审查报告书》(大华核字[]002721号) (《审查报告书》),交易对方约定的厦门积硕未完成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 根据协议,这次补偿现金2200.96万元由刘永忠、芦跃江和陈东按比例负担。 经过企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年第二届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企业与刘永忠、芦跃江、陈东签署了《调整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金支付期限的协议》(《协议》),调整了2019年业绩补偿金的支付期限,按照分割方法

根据协议,刘永忠、芦跃江、陈东将于去年12月31日前向企业支付第一期业绩补偿金600万元和对应利息(利息以上述业绩补偿金为基数,按同期银行利率从年5月15日开始到实际支付业绩补偿金之日)。 。 年12月31日,企业收到应向刘永忠、芦跃江、陈东支付的业绩补偿金600万元和对应利息1.13万元,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业绩补偿金补偿义务。

标题:“赛摩智能(300466.SZ)收到第一期2019年业绩补偿款600万元及对应利息1.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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