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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2月23日根据《冠华国际控股( 00539.hk )》,企业及企业数间的附属企业,即冠华针织厂、彩晖、vcoverseas及环誉分别为香港法例第32章企业(清盘及其他条文)条例第178(1) ( a ) 领取日期为年12月22日的法定要求债务书(统称“这些法定要求债务书”),复印件上有冠华针织厂及彩晖(作为借款人)和创兴银行有限企业(作为借款人)签订的日期为年6月6日、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27日
根据法定要求债务书,企业、冠华针织厂、彩晖、vc overseas及环誉被要求支付金额3.04亿港元(“债务项目”),从年12月19日开始到全额偿还债务项目当天提供按合同利率计入本金金额的进一步利息,或这些
公布日,鉴于有关情况,企业董事会目前正在判断上述情况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这些融资协议,为了使集团达成偿还责任,正在竭尽全力与创兴银行有限企业进行讨论和协商。 董事也在积极寻求和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银行和再融资安排,采取措施开展债务重组计划。
发表日,小组没有收到比较小组的清盘申请,小组业务正常运营的企业确认了。
标题:“冠华国际控股(00539.HK):接获法定要求偿债书 涉资3.04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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