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07字,读完约1分钟
格隆汇12月13日,乘科融环境( 300152,股票吧) ( 300152.sz )于年12月11日收到企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然后告诉当事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毛凤丽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不要求听证,当事人毛军亮、李庆义、李晓光辩明也不要求听证。
本案现在调查、审理结束了。 明确了科融环境有以下违法事实:一、科融环境的虚增年效益。 二、科融环境披露年度报告中有虚假记载。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企业这次收到的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的复印件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年修订)第1 企业高度重视这次《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的文案,积极整改,依法履行新闻披露义务,切实提高新闻披露质量。
标题:“科融环境(300152.SZ)收到行政处罚决策书”
地址:http://www.china-huali.com/gphq/28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