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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0月19日发布了丨如意集团( 002193,股票吧) ( 002193.sz ),最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警告函复印件
一、警告函一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我们局对你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调查发现,你的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2019年,你的企业直接或间接与控股股东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企业及其他利益攸关方发生资金交流,上述几个事项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审议流程和新闻披露
你们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企业新闻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企业新闻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的企业采取发行警告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填写证券市场可靠性文件。 你的企业以此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关系规定,尽快健全完整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保障上市企业的独立性,提高自身的规范运营水平,依法进行新闻披露事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二、警告函二
“邱亚夫、杜元姝、张义英、徐长瑞:
前期,我局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集团或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调查发现,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2019年,企业直接或间接与控股股东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企业及其他利益攸关方发生资金往来,上述几个事项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新闻披露义务
你们作为如意集团的理事长、社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不能忠实、勤奋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企业新闻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企业新闻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采取向你们发出警告书的监督管理措施,填写证券市场可靠性文件。
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警告函三“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企业:
前期,我局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集团或上市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调查显示,2019年,如意集团直接或间接与你们企业及上市企业的其他利益攸关方发生资金交流,如意集团没有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新闻披露义务。 你的企业作为如意集团的控股股东,违反了《上市企业新闻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企业新闻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的企业采取发行警告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填写证券市场可靠性文件。 你的企业必须以此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尽快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保障上市企业的独立性,防止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标题:“如意集团(002193.SZ):信披违规 企业及关联责任人、控股股东收到山东证监局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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