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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4月2日,厦门证监局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郑小燕通过中洲控股实控人黄苗事先知道中洲控股收购华南城,进行内幕交易,损失18.63万元。 对此厦门证监局决定对郑小燕处以60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郑小燕,女,1985年10月出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郑小燕”证券账户下挂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两个账户分别于年5月13日、年7月18日,在海通证券( 600837,股票吧)深圳望海路营业部开设,三方存款银行为招商银行,账户开设手续由郑小燕本人办理,代理 自“郑小燕”证券账户开设以来,首先郑小燕委托陈某娟订货。
据审理,华南城控股有限企业理事会联合主席、大股东郑松兴系中洲控股是实际控制人黄苗的多年朋友,年7月21日左右,郑松兴在与黄苗见面时,提到中洲控股与华南城能否合作,中洲霍 年7月21日,华南城董事会联合主席郑松兴、执行董事冯星航会见了中洲控股理事长姚日波、副社长尹善峰,协商了业务合作。 会议后,双方达成了中洲控股收购郑松兴持有的华南城股份的初步意向。 从8月21日到10月26日,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讨论和编纂了收购意向书的复印件和条款。 中洲控股收购郑松兴和accurategaindevelopmentslimited (以下简称accurate gain ),决定间接持有的华南城23.2%的所有权,收购区间为港币1.8
10月27日,中洲控股申请暂停股票,召开投资决策会,中洲控股同意用现金收购华南城23.2%的股票。 另外,姚日波与郑松兴、accurate gain签署了《收购意向书》。 10月28日,中洲控股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止公告,企业计划收购郑松兴和accurate gain分别持有的华南城7900万股和17.78亿股普通股,收购货款区间从港币33.43亿元至港币40.86亿元
厦门证监局根据中洲控股年1月12日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股票收购的几个事项涉及金额33.99亿元,占中洲控股年审计合并净资产额的60.52%,“上市企业重大资产重组
收购双方于去年9月17日没有就最终收购比率达成协议,但在此之前双方决定收购目标,对收购方案的可行性也进行了多次讨论,认为是可行的。 郑松兴、姚日波、黄光苗三人分别是这次股票收购交易双方的董事会联合主席、理事长、实际管理者,是影响这次收购的动议、计划、决定或执行的人员,这可以认定是年9月17日形成了内幕新闻。 内幕新闻公开时间是中洲控股发表相关公告的时间,即年10月28日。
根据调查,年9月下旬,本案内幕新闻中洲控股公司的黄光苗在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郑康豪(郑小燕实哥)的办公室与郑康豪见面协商,复印件与中洲控股有关,郑小燕在场。 之后,郑小燕于去年10月10日委托陈某娟购买“郑小燕”信用账户“中洲控股”51.02万股,成交金额977.33万元。 10月12日委托陈某娟购买“郑小燕”普通账户1.73万股,成交金额33.41万元。 年4月7日“中洲控股”复籍,4月18日郑小燕委托陈某娟全部出售上述52.75万股,成交金额992.81万元,损失18.63万元。 “郑小燕”信用账户购买资金来自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提供的借款,“郑小燕”普通账户购买资金来自账户历史沉淀资金。 上述交易都是郑小燕在陈某娟专门开设的号码15889414854的手机网络上委托订单完成的。
厦门证监局认为,“郑小燕”证券账户在去年6月至8月期间交易了“中洲控股”,最大购买额仅为49.95万元。 年10月10日、10月12日,该账户交易“中洲控股”规模明显扩大,两笔交易总额达1010.74万元,且交易时间与内幕新闻形成时间高度一致,郑小燕与黄苗接触时间高度一致, 郑小燕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郑小燕处以60万元罚款。
标题:“中洲控股实控人黄光苗泄密重组 皇庭集团郑小燕内幕交易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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