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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最近宣布中国审判文件网络对王祥岭、刘飞等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 王祥岭与被告刘飞、朱卫国合作,使两人作为保险企业职工职务方便,骗取了保险理赔金66.16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王祥岭犯有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被告人刘飞犯有妨碍职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朱卫国被告犯有妨碍职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2个月。

“保险企业员工伙同他人骗保百万元 一审全数获刑”

根据判决书,被告人王祥岭,男,1969年1月1日出生,汉族,中学文化,个体工商户,住邳州市。

被告人刘飞,男,1984年8月20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中国生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分行企业邳州企业员工,住邳州市。

被告人朱卫国,男,1984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企业徐州中心支企业邳州企业员工,住邳州市。

据法院审理,从年到年,王祥岭被告与被告人刘飞、朱卫国合作,利用两人作为保险企业员工的职务便利,故意编造保险事故进行虚假赔偿,骗取保险金,前后犯罪七次,中国的 被告人王祥岭、刘飞、朱卫国涉案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6.16万元、51.81万元、51.47万元。

“保险企业员工伙同他人骗保百万元 一审全数获刑”

其中,年9月,被告人王祥岭、刘飞利用虚假交通事故向保险企业索赔,后王祥岭向中国大地财产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分企业职工朱卫国要求已在该企业报告保险董某人的伤情请求资料。 年1月,被告人王祥岭、朱卫国伪造事故现场向保险企业索赔,后王祥岭向被告人刘飞索取损失赔偿资料。 年2月,被告人王祥岭计划利用虚假事故向保险企业索赔,后王祥岭向被告人朱卫国伤人索取请求资料。

“保险企业员工伙同他人骗保百万元 一审全数获刑”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祥岭与被告人刘飞、朱卫国合作,利用两人作为保险企业职工的职务便利,互相合作,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赔偿,骗取保险金,金额很大 被告人朱卫国作为企业员工,廉洁自律,不得多次参与骗取企业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被告人王祥岭犯有职务侵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被告人刘飞犯有妨碍职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朱卫国被告犯有妨碍职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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