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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信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最近发表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了姜艳杰和北京东华信通总经理秦宏伟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
东方国信董事长、内幕新闻知情同意书
管连平
根据北京证券监督局的告知新闻,秦宏伟与内幕新闻的知情同意有密切关系,利用其知道的内幕信息,在内幕交易敏感期间使用自己和妻子的账号频繁地持有东方国信( 300166,股票吧) 姜艳杰在内幕交易敏感期间秦雄大的通信次数明显增加,同时交易“东方国信”股与内幕新闻高度一致,交易行为也明显异常。
根据北京证券监督局的通知,秦宏伟利用“秦宏伟”、“虞某悦”账户,共购买“东方国信”股202,200股,购买金额6,987,812.80元,利润1,999,102.28元。 姜艳杰利在“姜艳杰”账户共购买“东方国信”股54,595股,购买金额1,991,826.65元,利润593,517.26元。 对此,北京监管局决定没收秦雄大违法所得,罚款1,999,102.28元姜艳杰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93,517.26元。
根据北京证券监督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幕交易及其形成过程如下
东方国信在年内上市后收购了东华信通等多家企业,之后也在寻找对外投资和并购重组的对象。
年1月21日,东方国信董事长管连平、副董事长霍卫平与杭州远传通信技术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杭州远传)大股东徐某新进行了接触,双方探讨了合作的可能性。
年2月12日,东方国信电信事业部负责人和资本运营事业的邢某海受管理某平委托于杭州远传,与杭州远传讨论了收购的具体方法等重要条款,确定了合作意向。
年4月8日结束后,东方国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因重大计划事项,申请企业股票4月9日停止上市”。 4月9日,东方国信股计划重大事项停止。 当天,东方国信召开了资产重组项目协商会,明确了重组项目的就业时间安排,确定了重组各方及中介机构就业的一些事项和时间要求。
年4月18日,东方国信和上海巌通新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巌通)股东章某就双方的合作意向进行了初步交流。
年5月7日,东方国信组织中介机构相关人员赴上海严通进行尽职调查。 5月末,东方国信召开杭州远传项目论证会,决定中止收购杭州远传项目。 之后,邢某海电话通知杭州远传负责人徐某平,中止了与企业的合并重组。
年5月30日,邢某海和章某就框架性合作协定进行了信息表达,就第一条款达成协议。
年7月7日,东方国信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股票发行和现金购买资产支付等相关议案。
年7月9日,东方国信复牌,宣布以发行股票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上海巌通100%的股票。
东方国信计划购买企业股票等几个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这个消息属于内幕消息。 内幕新闻的敏感期是年2月12日~7月8日。 东方国信理事长管连平是内幕新闻的知情人。
秦宏伟交易“东方国信”的股票状况
秦宏伟与内幕新闻知情同意有密切的关系。 秦宏伟是东方国信全资子企业东华信通的负责人,东方国信收购了东华信通的100%股权。 在内幕新闻的敏感期间,秦宏伟和管连平在23天内有50多次通话,10多次邮件通信记录。 在此期间,“秦宏伟”账户与新股在3月26日抛售了000股“电广通( 600764,股票吧)”股票,此外,还只交易了“东方国信”股票。 “秦雄大”账户从2月21日至3月26日持有“东方国信”股票80,000股,从3月26日开始陆续销售到停业前,将公告后3日持有的“东方国信”股票全部出售。 “虞某悦”账户从2月开始大量购买“东方国信”股票,停业前持有“东方国信”104,000股,复牌后将年7月10日、7月11日、14日持有的“东方国信”股票出售160,000股,剩下39,041股。 上述账户除了销售“电气广通”股票外,还在内幕新闻敏感期“东方国信”股票的可交易区间内交易单股,成交量违背过去的交易习性,符合异常的交易特征。 秦宏伟没有合理解释购买“东方国信”股票的理由。
“秦宏伟”“虞某悦”账户共购买“东方国信”股票202,200股,购买金额6,987,812.80元,利润1,999,102.28元。
以上情况有相关账户开户、交易、资金流水记录,咨询笔录、相关公告等证据说明。
秦的雄伟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202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没收秦国雄伟的违法所得1,999,102.28元,并处1,999,102.28元罚款。
姜艳杰交易“东方国信”股票状况
姜艳杰和秦宏伟共同拥有东华信通100%的所有权,同时在内幕新闻敏感期间,秦宏伟利用内幕新闻购买东方国信股,秦宏伟是非法获取内幕新闻的人。 姜艳杰交易“东方国信”股与内幕新闻高度一致。 4月8日,东方国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计划重大事项,因此企业股票的申请从4月9日发售开始停止。 当天“姜艳杰”账户重仓购买54,595股,成交金额1,993,420.31元。 7月9日,东方国信发布了预定复制的公告,7月11日姜艳杰将持有的“东方国信”股票全部出售。
再次,姜艳杰交易“东方国信”的股票行为明显异常。 4月6日,姜艳杰提前收到去年4月办理的582,060元3年定期存款,用于购买“东方国信”股票。 “姜艳杰”账户到去年4月8日为止的两年间,没有交易过“东方国信”股票。 另外,根据综合账户的历史交易记录,“姜艳杰”账户历史上的最大成交量发生在去年11月30日,当天成交金额为534,000元。 年4月8日开始交易“东方国信”股票的当天,从开市后9点34分到10点43分,订购了41次,累计购买了54,595股,成交额为1,993,420.31元,成交量明显扩大,违背了账户以往的交易习性。
姜艳杰对交易“东方国信”股票的行为没有合理解释。
综上,在内幕新闻敏感期,姜艳杰利用内幕新闻在“姜艳杰”账户共购买“东方国信”股54,595股,购买金额1,991,826.65元,7月11日全部销售,利润593,517.26
以上情况有相关账户开户、交易、资金流水记录,咨询笔录、相关公告等证据说明。
姜艳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标题:“东方国信内幕交易内鬼遭罚 东华信通秦宏伟等2人罚没近5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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