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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309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002309,是股票吧)公告编号:-113

关于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企业

关于增收联合光伏集团有限企业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企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新闻披露复印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解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副本提示:

1、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中利科技”、“企业”)的子企业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中利香港”)和联合光电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联合光电”,证券代码: 000 ) 购买联合光伏发电有条件分发和发行的180,000,000股新股,每股1元,共计投资180,000,000港币。 这次增收完成后,中利香港持有联合光伏的股票将从2.75%增加到6.33%。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子企业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企业拟增

2、本协议经各方及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还经联合所上市委员会批准,预约人以内部权利决定机构(如企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外部监督机构(如有必要)的通过为生效条件。

3、根据《企业法》、《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充分保障股东权益,企业在条件成熟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这次增收行为。

、投资情况概要

在中利科技保障企业日常经营性资金诉求,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比较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其子企业中利香港和联合光伏于年12月18日签订了《预约协议》,中利香港增收联合光港币股份, 这次增收完成后,中利香港持有联合光伏的股票将从2.75%增加到6.33%。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子企业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企业拟增

中利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者及其相关人员均不担任联合光伏集团有限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人员的相关规定,这次股票认购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企业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子企业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企业拟增

根据《企业法》、《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充分保障股东权益,这次对外投资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企业在条件成熟时提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企业

中新能源(红洞)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王柏兴

注册地址: flat/rm19 clockhartcentre 301-307 lockhartroadwanchai

业务性质: new energy investment,products trading,investment holding

生效日期:年5月24日

注册资本: 55,511,688欧元

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企业是中利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联合光电集团有限企业

注册地址: 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hamilton,hm11,bermuda

工作地址:香港干部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翼10楼1012室

董事会主席:李原

已发行股票: 4,361,266,325股

主要业务:主要是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和管理。

成立时间: 2000年2月3日

股东结构:

年6月30日至今,实现联合光总资产989502万港元,净资产190210万港元,年1~6月销售额23801万港元,净利润39541万港元(无审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第一复印件

这次中利香港和联合光伏签订的《预约合同》还需经联合所上市委员会批准,经中利科学技术以内部权利决定机构(如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外部监督机构(如有必要)的通过为生效条件。

1、合同签署人:

甲: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企业

乙:联合光电集团有限企业

2、客户:中利香港用自己的资金增资联合光伏,购买联合光伏有条件分发及发行的180,000,000股新股,每股1元,共计投资180,000,000港币,认购股票分发当天

2、交易价格:这次新股购买价格为1港元/股

3、前提条件:

联合所上市委员会(无论是无条件的,还是受乙方及甲方不反对的条件限制)批准乙方根据本协议发行的认购股票的上市及买卖;及

甲方对其内部权利决定机构和外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在本协议中进行的交易得到所有必要的批准。

如果上述条件不能在年3月31日(或各方可能同意的日期)之前达成,本合同失效和终止,除终止前产生的任何权利和责任外,甲乙双方的所有责任都失效和解除。

4、交易时间

甲方在股票认购完成前的三个工作日(或乙方可能与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后一天),甲方向银行本票或乙方指定的账户存入足够的资金,或按照乙方同意的其他支付方法向乙方支付预约价格。

五、其他

《预约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及纠纷处理均适用于香港法律。

各方应分别承担其协议、准备和签订《预约合同》的费用和支出,包括法律和其他专业费用和支出。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企业的影响

太阳能发电主要经营太阳能产业,与企业现有业务和战术的迅速发展具有很高的协调度。 这次联合光伏发电将分发和发行新股,由联合光伏发电第一大股东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企业及其一致行动者magicgrand、中利科学技术共同购买。 企业借此机会增收联合光伏股份,有助于企业利用招商类新能源业务的专业平台及招商类内金融业务的资源特点,提高企业光伏业务的快速发展水平,为企业国内外光伏业务提供相关业务支持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子企业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企业拟增

这次交易采用的资金源企业有自己的资金,不会给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带来不良影响,不会损害企业和股东整体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这次增资完成后,由于国内外市场环境的不同,企业国内外光伏业务受到相关业务的支持,面临一定的不明确性。

六、查文件

联合光电集团有限企业和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企业签订的《预约合同》

在这里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十二月十八日

标题:“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子企业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企业拟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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