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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在1997年广东飞龙收购成都联益股权欺诈事件,逃亡加拿大长达10多年的第一嫌疑犯曾汉林,于1997年被强制遣返回国,成为加拿大第一个被强制遣返中国的通缉犯。 十年前,这个中国最大的股票欺诈事件的真相终于在法庭上揭晓了。
本刊记者王光泽/文
南国春意盎然。
记者往返广州和佛山,寻找资本市场重要人物黄平,当时33岁的他是成都联益(现在宗申动力( 001696,股票吧),001696.sz )和广东飞龙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称为“广东飞龙”)结婚的资本。
黄平现在是广东省广新对外贸易集团有限企业副总裁、党委,兼任上市企业佛塑科技( 000973,股票吧) ( 000973.sz )理事长。 过了好几天,黄平的秘书于2月21日给记者打电话,根据黄平的回答,因为年代不同,很多事件已经不记得了。
黄平记不住的往事,现在是曾汉林的遗憾。 曾汉林于去年2月被加拿大强制遣返回中国,成为被加拿大强制遣返的中国通缉犯的第一人。 曾汉林曾经是中国警察通缉的成都联益股诈骗案的主角,现在被监禁,曾经用来穿针引线的黄平相距千里。
尽管曾汉林拒绝认罪,曾汉林的辩护人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杨照东、朱玲律师也作了无罪辩护。 这一期被称为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股票欺诈事件,在年春节前的最后一天作出判决,曾经汉林在15年,被罚款200万元。
记者试图通过黄平理解这三个时代、跨越两个世纪的资本谜事件,但遗憾的是他已经不记得了。 记者通过调查,再现了曾汉林10多年前的惊天大事件,从破碎的历史谜题中发现了这一资本谜事件“从管中窥视豹子”。
上市换脸遭遇狩猎壳
上市企业的“壳”一直是炒作的对象,在20世纪90年代异常珍贵,每个公司都希望自己是穿着这种贵重的马甲,在资本市场上呼风唤雨的普通人物。
边缘之际,成都联益的“壳”资源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资本市场狩猎的目标。
成都联益创立于1978年,1989年进行股份制改造发行股票。 1994年以10亿元总资产、4.6亿元净资产位居中国500家最大乡镇公司中第二位。 成都联益于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主业是钢铁冶炼、机械制造。
原会长徐怀忠是崛起于草根的民营公司的家,在当地很有名。
一上市脸就变了,成都联谊会的业绩好像火箭坠落了。 成都联益1997度中期业绩报告称,“主要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557万元,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冶金领域近年经济衰退,市场市场疲软,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951万元,利润总额比去年同期减少425万元。”
据成都中院消息,1997年7月,广东证券有限企业(以下称“广东证券”)投资银行本部长黄平从君安证券企业获悉成都联益有意转让股票的消息。 正好这个时候,广东飞龙理事长曾汉林也咨询了如何对黄平进行资产重组,以达到借款壳上市的目的。 因此,黄平自愿向成都联益电话咨询有关股权转让问题,邀请成都联益总经理周光军向广东证券面谈的有关事项,经过广东证券的引见,成都联益开始与广东飞龙合作。
广东飞龙也是民营公司,董事长曾汉林和徐怀忠一样,都是白手起家的。 经过十余年的迅速发展,广东飞龙已羽翼丰富,注册资本2500万元,总资产达4.4亿元。 企业的主业是内河、近海航运,属于当时国家鼓励快速发展的朝阳产业,其快速发展前景光明。
双方经过考察和谈判,1997年10月15日,联益集团与广东飞龙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 1997年11月29日,成都联益上市仅8个月后,根据董事会的公告,广东飞龙收购了联益集团持有的40%联益法人股3421.6万股,以每股1.99元的价格转让了共计6800万元人民币。 双方约定在18个月内支付全部款项,广东飞龙支付人民币200万元存款后,成都联益在约深交所通过用户,进行公证。
随后,成都联益宣布将进行大规模资产置换: 1998年1月广东飞龙控股75%的广东飞龙高速客车有限企业(以下称“飞龙客船”)所有权转让给成都联益,协议受让人价格7400万元。 当时,考虑到成都联益资金不足,转让费延期到2002年。
1999年11月1日,广东拍卖业务企业发布成都联益法人股拍卖公告,拍卖时间为11月4日。 11月3日,成都联益揭露广东飞龙股权欺诈新闻,第二天股权拍卖中止。 成都联益通报成都市公安局,据悉广东飞龙早就不偿还债务,冒充高质量资产,涉嫌用合同欺诈的方法骗取了联益40%的所有权。 中国股市最大的股票欺诈事件拉开了帷幕。
证据的胜负
广东飞龙和曾汉林有一体诈骗行为吗?
在1999年拍卖公告爆炸的欺诈事件背后,广东飞龙在支付200万元股票转让定金后,没有按约支付剩余款项。 相反,1998年8月18日手头的法人权去银行抵押了3500万元。 曾汉林向联益集团支付了其中的600万元。 1999年8月,成都联益突然收到3000万元贷款到期催促通知书。 徐怀忠说:“我感觉自己被骗了。”
警察介入搜查后,发现曾汉林逃跑了,广东飞龙有人去了大楼空。 双方的焦点是广东飞龙当时的资产状况,最终讨论是否是壳企业,包括合同诈骗罪规定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欺骗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
辩护方双方都有证据,但大多是广东飞龙和成都联益的一点高级管理层的话语证据,辩护方的证据是合格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件。
检方声称,广东飞龙当时资金不偿还债务,蒙受了严重损失。 检察方面援引广东飞龙干部张朝晖(被判刑)、温汝培(被判刑)、李凯等的证词,张朝晖证明广东飞龙负债5600万元。 李凯证明飞龙集团资产不足6000万元,负债率200%为1.2亿元。 温汝培证明广东飞龙负债也有几千元。
另外,徐怀忠、周光军等解释说曾汉林介绍了广东飞龙有足够的现金流。
辩护人出具的证据包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1996年11月广东飞龙计划在海外上市而编写的审计报告。 根据该报告,截至1995年12月31日,广东飞龙旗下飞龙客船负债总额为1382.1万元,企业净资产为8158.6万元。
1996年7月1日,广东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编写的验资报告显示,广东飞龙截至1995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0700万元,总负债749万元,净资产9962万元。
辩护方认为,根据与刑事诉讼法相关的证据规定,书证的解释力大于言语证据,在没有更强的解释力证据之前,推翻专业资格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件是不容易的。
另外,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广东飞龙的17项借款,债务总额达到8000多万元。 越秀区法院执行的50项负债,负债总额达到4700万元,广东飞龙当时的负债接近1.2亿元。
比较这笔债务,曾汉林的辩护人验证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存在3600多万元的重复计算现象,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存在991万多元的数据是重复计算。 不仅如此,在这些数据清单中,辩护律师发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的这些债务包括1997年至2005年广东飞龙进入执行进程的债务。 辩护人认为,有些债务发生在本案收购行为之后,无法说明1997年10月广东飞龙收购成都联益40%股份时该企业的负债情况。
时隔11年,经过双方辩论质量证明,关于广东飞龙的负债状况,相对于该案件犯张朝晖案件审理时大幅减少。 检察院改变了以往的表现,明确广东飞龙和相关成员企业的债务总额为3000万余元。
管理者认为广东飞龙将其主要资产的船舶全部抵押,抵押后失去了对抵押船舶的处分权。 这是因为广东飞龙没有收购股票支付对价的能力。 辩护律师认为,银行抵押贷款的抵押率在30%左右意味着,即使银行最终处置了这些抵押船舶,广东飞龙也可以收回抵押物总货款的70%的资金。
辩护人认为,作为抵押权人的债权人通过拍卖、出售和变价手续处置这些抵押物,从所得资金中扣除债务后,剩余款项仍属于作为抵押人的债务人的全部。 本案中,飞龙客船资产判断报告显示,该企业截至1997年12月18日,资产总额为11253.7万元,其中船舶总价值为5086.3万元,船舶只是该企业的部分资产。
辩护律师还认为,尽管有负债,船舶仍有抵押,但现金流量不足,广东飞龙在收购成都联益40%的股份时有能力履行合同支付等价报酬。 但是,辩护方的见解最终在成都中院一审判决中没有被采用。
曾汉林试图破案
曾汉林是广东老一代民间公司的家,20世纪80年代在机电工厂打工,后来制造电机、电水煮,出人头地。 后来曾汉林逐渐发展迅速,在广州成立了广东飞龙集团,担任理事长。 他也有中国共产党员、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身份。
1999年11月,曾汉林和家人拿着多米尼加共和国的护照经由香港逃到加拿大,多年积累的光环一夜之间消失了。
成都检察院方面在起诉书上说曾汉林在所有权当铺赚大钱逃走了,但曾汉林回国后,他说他逃跑是被警察通缉后,被刑事逮捕后,恐怕说不清楚。 股权于1997年已经移交,并不是在骗取股权后逃跑的。
2000年,中国公安部发布了2000年第3号通缉令,全国通缉曾汉林。 曾汉林离开加拿大后,中国公安部迅速要求国际刑警组织协助曾汉林,发布国际刑警组织通缉令。 曾汉林后来成为中国十大海外通缉犯。
年2月17日下午,曾汉林被遣返加拿大回国,成为赖昌星之前正式被加拿大政府强制遣返的史上第一人。
曾健还明确表示,曾汉林被强制遣返回国后,自己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只是通常商业意义上的违约行为和经济纠纷。 曾汉林还在一审期间,从企业行为来说,确实在几个方面存在欺诈,比如发行假票据、假存款证明书,其目的不是欺诈,而是希望薮的这种延迟还款。
年11月17日,曾汉林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他的辩护人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杨照东和朱玲律师也为他无罪辩护,认为广东飞龙和成都联益之间的股票交易比较有效,曾汉林的股票负债是民事意义上的股票纠纷,未构成刑事意义上的股票欺诈。
无罪辩护最终不被接受,年1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广东飞龙合同诈骗罪法人犯罪,曾汉林以理事长身份承担刑法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款200万元。
曾汉林在一审判决后立即表示不服,委托律师向四川高院上诉。
曾汉林还提出了管辖异议。 举报方认为是对成都市有很大影响的公司,为了防止四川省高级法院在这次上诉审中持有成见和地方保护主义,曾汉林申请将管辖变更为二审,四川省以外的法院审理此案。
共犯张朝晖早就服刑了。 2001年1月,广东飞龙集团及其副总张朝晖受审时,张的辩护人宋文莞也无罪辩护。 现在张朝晖已经和曾汉林的家人取得联系,试图共同破案。
谁在“空手套白狼”?
本刊记者王光泽/文
看起来像是资产重组的盛宴,突然爆发了诈骗事件,到底谁在“空手套白狼”?
记者说,经过资产置换,飞龙客车1997年的年利润以75%的份额纳入成都联益1997年的年度报告,成都联益1997年的未分配利润增加了2792万元,飞龙客船1998年为成都联益贡献了2300万元的利润。
根据成都联益1998年的业绩公报,资产重组后的企业利润大幅增加,1997年成都联益的净利润比1996年增加115.55%,每股利润从1996年的0.17元上升到1997年的0.38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7.85%。 因此,成都联益公布了每10股送3股和每10股增加3股的分红方案。
在这个好消息的刺激下,成都联益股价在1998年的熊市牛气冲天,走出了逆势行情。 成都联益自1997年3月上市以来,深成指下跌约10%,成都联益由于与飞龙客船重组,每股逆势上涨142.7%。
曾汉林在一审中承认了75%的所有权没有变更登记的事实,但认为没有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是手续上的缺陷,不能否定飞龙客船的高质量资产实际注入成都联益实业股的事实。 曾汉林表示,成都联益已经将飞龙客车75%所有权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登记。 另外,成都联益多次有证据表明以公告方法向社会公开了这条消息,成都联益1997年、1998年、1999年的财务报告也确定了该企业出让飞龙客船75%的所有权的事实。
但投资者质疑,这些利润和业绩只是账面利润,双方只把财务报表放在一起,没有实质性的资产注入。 两家公司全心全意地玩弄资本“空手道”,注入高质量的资产只不过是美丽的谎言。
记者说,飞龙客船和成都联益重组后,第一大股东飞龙客船从未参与成都联益的经营管理,成都联益作为飞龙客船的控股股东没有机会插手企业的经营和业务。 曾汉林连成都都没有参加过成都联益的董事会,飞龙客车也完全被曾汉林控制。
曾汉林及其辩护人杨照东认为,飞龙客船不仅将75%的所有权转让给了成都联益,而且还将飞龙客船的资产实际注入了该企业。 成都联益的年度财务报告中记载了“按照财政部财会字( 1995 ) 11号文《合并会计报告暂定规定》的通知,与母公司合并进入合并范围的飞龙客车高速客车有限企业的会计报告”。
杨照东律师主张公司在不同地区,飞龙客船不能将其资产转移到成都,所谓的资产合并和注入只出现在财务上的合并中,成都联益和飞龙客船实现财务上的合并,代表着飞龙客船资产的注入。
关于其中的真正目的,双方没有向外部透露。 但是,根据业界相关人士的评论,这种重组只不过是会计重组,其目的是保护成都联益的配股资格,二是大股东可以租用壳牌上市。
但是双方最终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在成都联益1999年的股东大会上,飞龙客车提出了配股预案,但遭到第二大股东联益集团的反对。
飞龙客车支付万200万元股权转让定金后,没有按约定支付剩余款项。 相反,1998年8月18日将联益集团转让给其法人所有权作为抵押,从交通银行广州市江南分行贷款3500万元,其中600万元支付给成都联益。
1999年8月,成都联益突然收到3000万元贷款到期催促通知书,发行方是交通银行江南分行。 成都联益如梦醒来,董事长徐怀忠说:“我觉得自己被骗了。”
标题:“曾汉林案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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