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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执法必须谨慎地汇款到市场
。 3月18日,商务部公开表示,可口可乐合并汇款元事件违反了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不禁止行政垄断的《经济宪法》终于以汇款元方案为标志走上了“有为”的道路。 这是民族公司的福音还是让民族公司有苦难的语言? 看看数字。 商务部拒绝合并案,汇源股价下跌42.17%。 在市场竞争和垄断之间,边界模糊,难以评价,善意的判决有时不一定会产生好的结果。 反垄断执法部门应该更慎重地对待市场行为吗? [/BR/] [/BR/] [/H// H/]你对来源合并方案以及反垄断法有什么看法? 将caijingblog#126更改为@ ),请告诉我020-85105384 [/BR/] [/BR/] 。
行政垄断通过政府权力设置准入限制,而市场垄断的公司不论占有多么绝对特点的地位,都无法禁止新的竞争者进入。在对付新的竞争者上,行政垄断由政府予以取缔,市场垄断公司则只能通过市场策略应对。因为此,反垄断法不反行政垄断而只反市场并购,难以当但保护市场竞争的重任。
自从美国拆散了at t以后,经济学界做了大量的研究,以芝加哥大学为首兴起的“法与经济学”运动,澄清了反垄断执法的多个经济学悖论,“反反垄断法”的运动方兴未艾。而在我国经济学界与法学界,仍然存在对市场上的竞争行为的大量误解。有时很多正常的市场行为,被误认为是垄断行为。反垄断,还需要人们加强对垄断的理解。
要死死咬紧一些,就是“人为准入障碍”,那才是“垄断问题”的惟一症结。其他都是似是而非的。“垄断”(即“觅价”)是正常的、普遍的经济现象,我们不反对。垄断有很多成因。我们反对且只反对其中一种成因,那就是政府的行政保护和进入壁垒。 [查看详细]
行政垄断当然正是一种基于政治的特权,因为此,废除这种特权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初正是他们赋予垄断者这种特权的。试图把这种责任推给司法部门,既不必要,也不明智。一纸文件就可以做到的事件,不应该多而杂化。现在的局面是政府不但不准备废除行政垄断的特权,还增加了任意干预市场竞争的新的特权,这无疑是与市场经济完全背道而驰的。 [查看详细]
“视点”的宗旨
结合学者的评论、博客副本分析热点经济情况。 这里推荐市场经济,反对各种不当管制,明确各种善意行为的结果。 旗帜鲜明地支持冒犯说实话者愤怒的经济学家。
标题:【热门】反垄断法怎样保护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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