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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源:北京国税微信


1、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填写购买者纳税人识别号码

根据《关于发行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6号),从年7月1日开始,购买者为公司,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必须向销售者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售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在“购买者纳税人标识号”栏中填写购买者的纳税人标识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证明书。

财讯:新规丨15项税收政策7月1日开始实施,你准备好了吗?

2、销售平台系统必须与增值税发票退税系统的后台对接。

根据《关于发行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6号),销售者从年7月1日开始发行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发票复印件必须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开具,不得根据购买者的要求填写与实际交易不一致的复印件 销售人员开具发票时,在销售平台系统和增值税发票税收管理系统的后台对接,引入相关情况开票时,系统引入的发票数据副本必须与实际交易一致,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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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并增值税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税率的政策通知》(财税〔〕37号)规定,从年7月1日开始,13%的增值税税率简化为11%。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以下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供暖、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制冷、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产品、食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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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产品购买扣除方法的调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相关政策的通知》(财税〔〕37号)规定,从年7月1日开始,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按照以下规定扣除收入税额。

(一)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取得通常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纳单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纳单上记载的增值税金额作为收款税额。

(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金额和11%的退税率计算收款税额。

(三)取得(发行)农销产品发票或收购发票的,按照农销产品发票或收购发票上记载的农产品购买价和11%的退税率计算收款税额。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买适用增值税免除政策的蔬菜、部分活肉蛋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扣除项目税额的证明书。

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在销售自产农产品中适用增值税免除政策发行的普通发票。

(4)在从营业税过渡到增值税的试行期间,纳税人为产销或受托加工购买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保持原来的扣除力。

扣除农产品所得税额的加法=本期生产领先农产品已经按11%税率(扣除率)扣除税额÷11%×(退缩税率前的扣除率-11% )

5、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的政策通知》(财税〔〕37号)规定,从年7月1日开始将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 财税〔〕37号附件二所列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 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由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决定。 对外贸易公司于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书附件二所列货物,购买时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3%出口退税率购买时按11%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实行11%出口退税率。 生产公司将在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书附件二所列货物,实行13%出口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时间根据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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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宣传全国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体所得税试验政策的通知》(财税〔〕39号) :从年7月1日开始,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可以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费用标准外限额扣除。

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 200元/月)。 公司应当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分别计入员工个人的工资,以个人身份购买,按上述限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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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工资所得、取得连续劳动报酬所得的个体、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取得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所得的个体经营者、个人独资公司投资者、合作公司伙伴和承包租赁经营者

7、采用印有本公司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批量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用印有公司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9号),从年7月1日开始,纳税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印有公司名称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公司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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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代码的第8-10个代表批次由省国税机关在501-999范围内统一编制。

8、资产管理产品增值税政策的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材料管理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号)规定,年7月1日(含)以后,材料管理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征税行为,以材料管理者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9、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延长到360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改革的进一步确定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1号)从年7月1日开始,增值税通常纳税人取得的年7月1日以后发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汽车销售统一发票,自发行之日起360天内确定增值税发票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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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年7月1日以后出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纳单,必须在签发之日起360天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海关纳税证明书扣除清单》,申请审计核对。

纳税人取得的年6月30日前出具的增值税纳税证明,依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证明扣除期限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10 .创业投资公司和天使投资个体税收试验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公司和天使投资个体税收试验政策的通知》(财税〔〕38号)号:创业投资公司和天使投资个体税收试验政策中,有限合作社制创业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创投公司)采用初创科技型

11、《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实行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从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十二、金融机构大宗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根据《金融机构大宗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年第3号),金融机构的大宗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将于年7月1日开始实施。

13、《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新闻职务调查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等6部委联名发表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新闻职务调查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金融机构到年末完成库存个体高纯账户的职务调查,到年底完成库存个体低纯账户和所有库存机构账户的职务调查

十四、《年度关税调整方案》

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根据《年关税调整方案》的规定,从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次减税。 从年1月1日开始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从年7月1日开始将实施进口商品暂定税率的商品范围降低到805项。 对铬铁等213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50项暂定税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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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多边税收征收管理合作条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多边税收征收管理合作条约生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号),中国于年8月27日签署了《多边税收征收管理合作条约》(以下简称《条约》),年7月1日举行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年10月16日,我国向经济合作和快速发展组织提交了条约批准书。 根据条约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条约于年2月1日对我国生效,从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条约使我国和海外新闻信息表达渠道更畅通,各国税务机关容易通过协商达成税收政策的一致,从而营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降低被双重征税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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