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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我们的任何澄清和反驳都将查明案件。 所以还没有任何回应。 我根据昨天8点的声明,只发表声明,没有接受任何采访。 受害者的代理人可以对他自己的发言负责。 他可以弄清审判的情况。 我们不行。 另外,我不做。 对被告人王振华来说,他说得越多,越有利于查明本案的真相。
但是,转言的我和李肖霖律师的任何发言,我都不同意。 我们的意见,我们自己以后再说。 他没有换句话说的权利,没有明确的权利,没有编造的权利。 律师的中心任务是把自己的案件做好,我们对律师之间的唾液没意思。
标题:【辩护律师:从未说过关于王振华政协委员劳模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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