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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流水新闻被第三者“流”,作为事件资料发给本人,这件事怎么听魔幻,但这不是影剧里的情节。
5月6日,脱口秀演员池(王越池饰)发微博表示,中信银行未经本人授权,将他个人账户的流水提供给上海笑果文化媒体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深夜就此事道歉,该行根据制度规定处分了相关员工,解聘了分店经理。
这件事引起了热议,很多人纷纷质疑银行方面的道歉不买账,泄露个人流水新闻有什么法律责任。 顾客可以向银行收费吗? 用合法方法得不到的消息会成为证据吗? 比较这些问题,法报君采访了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律师,给大家带来了详细的答案。
银行能自由提供个人流水新闻吗?
个人银行流水新闻别人不能随便查。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在进行个人存款业务时,有存款的自主性、取款的自由性、存款的利息,必须为存款人保密。 对于个人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或扣分。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常,银行可以协助第三方提取他人银行账户的流水新闻:一是司法员工有合法的调查手续调用;二是其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有相关的授权手续调用;三是其客户。 可以看出以上三种情况都需要查询者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
非法泄露个人账户的流水新闻面临着那些责任吗?
银行流水新闻确实反映特定自然人的财产新闻,属于个人新闻,依法保护,违法泄露别人银行流水新闻的,属于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的行为,必须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银行及其工作人员未经授权,未经司法机关合法调查手续,非法获取、销售或者提供他人财产新闻的,泄露的新闻数量在50条以上,给被泄露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违法所得数额增大,其他 构成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罪的,销售或者提供履行职责或者服务过程中得到的公民个人新闻的,或者根据数量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 侵犯公民个人报道罪,最高7年
个人银行流水新闻泄露可以向银行索赔吗?
个人银行流水新闻泄露如何被追究责任,必须区别是银行的过失行为还是银行职员的擅自行为造成的。
银行对经营中收集的新闻没有履行合理的保管义务,或者内部监督管理不完备而泄露新闻的,受害者有权让银行承担民事责任,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向银行主管机关投诉和通报,纠正、罚款
员工个人行为泄露消息,银行无过失的,受害者可以要求其员工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银行流水新闻可以作为证据吗?
首先,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证据,必须合法无缺陷,因此,以合法方法获得的他人银行流水新闻在刑事诉讼中不能成为证据,必须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其次,在民事或行政程序中,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形成或取得的证据,不作为认定事件事实的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必须达到严重程度,对别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正常性侵犯的,证据不排除。 威胁、威胁、限制人身自由、侵入个人住宅、擅自在别人住宅安装窃听器等违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仅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总结起来,没有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银行流水新闻在诉讼和仲裁中可能无法作为合法的证据采用。 关于这次事件的银行流水新闻,岳运生律师说,证据的取得过程有瑕疵,但没有达到重大违法度,关于事件事实的证据应该可以作为证据采用。
池塘银行的个人流动给笑果企业“流动”,最终各方应承担的责任需要结合事件进一步确定。 但是,其中提到的个人新闻保护问题不容忽视,再次敲响了个人新闻保护的警钟。 法治社会,任何人的利益都不能高于法律。
标题:【中信银行泄露池子个体账户新闻 还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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