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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组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答记者问。 视觉中国图

据央视网报道,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信息中心于3月12日(星期一) 10点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司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教科文组织文化卫

【"郭美美炫富"引起信任危机 人大回应修订红十字法】

法制日报,法制网记者:谢谢主持人。 今年5月8日是汶川地震十周年,我知道在当年灾后重建的过程中,其实有一个所谓的信任危机。 也就是说,中国红十字会用1300万元购买了1000顶天价帐篷,由此引起了很大的信任危机,而且不久,年时,又有了一起公共的事,郭美富的事。 这件事引起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公共力量问题。 我们去年观察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红十字法,这项法律于去年5月8日正式实施。 我们的问题是立法在应对社会公众热点事件引起的信任危机中如何发挥巨大的作用。 这条法律有那些具体的规定来提高红十字会的履行能力吗? 感谢

【"郭美美炫富"引起信任危机 人大回应修订红十字法】

吴恒:感谢这位记者,我提到了中国红十字事业的问题。 我们确实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红十字会法,我想简单回顾一下。 这项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组织委员会要求审议的,当然相关机构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在内有很多合作性、基础性的工作。 教科文组织委员会于2009年承担了中国红十字会法的修改事业,经过了近两年的努力。 红十字事业,特别是刚才记者对我们说的一点问题,是整个社会引起的这样严重的反响,委员会也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因为最近两年,终于在年6月要求第21届常务委员会审议。 常务委员会经过几次审议,去年2月由第二十六届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这让我简单地回顾这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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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简单回答这个记者说的话。 修改红十字法主要体现了什么? 编纂的红十字会法表明,第一,要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的监督管理体制建设。 因为从发生的一点现象来看,我觉得在监督管理方面也有必要进一步加强。 当然,很多地方红十字组织的管理很有秩序,我们抽出了一点好的方法,在法律中加强红十字组织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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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进一步确定各级红十字会的法人资格,依法组织,其法人资格,如社会活动时刚才记者所述,汶川地震时,他必须发挥作用,届时具有一定的法律身份。

第三,在编辑中考虑到现在现代技术和现在社会的迅速发展,用红十字法给红十字组织提供人体器官等领域的员工,例如骨髓移植,在全社会的总量不太大,但确实对需要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 另外,在这次修改的法律中,特别强调了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捐款的来源和录用情况进行审计的同时,将审计的结果报告给红十字理事会。 这也是以前社会上很多人恶毒地公开红十字会的消息,所以在法律修改时确定了这一点。 当然,法律编纂进一步确定了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监事会是如何产生的,以及彼此的责任。 还是围绕我说的话,正如我刚才说的,修法中最重要的是更巩固和更巩固监督管理的体制。

【"郭美美炫富"引起信任危机 人大回应修订红十字法】

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红十字会法律修改所起的效果。 首先,我认为中国红十字会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红十字会是我们党和政府在人道行业连接大众的桥梁和纽带,这也是对中国红十字会的基本定位。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过三次审议对红十字会进行全面修改,完善红十字会的职责,加强对红十字会的监督,增设法律责任章节,有力保障红十字会的依法职务,更重要的是红十字会的公共说服力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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